县商务局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意见
为扎实做好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财建〔2009〕155号)、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成商流〔2009〕17号)的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
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强农、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和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全面推进“老百姓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惠民工程。在我县开展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就是要进一步加大全县家电下乡工作力度,把这一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全县发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150个,网点覆盖各乡镇;销售水平得到大力提高,力争2009年全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额突破4000万;规范家电下乡销售及补贴程序,及时进行补贴,兑付率达100%;组织、引导各销售网点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比例达50%。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组织保障。建立全县家电下乡推进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为成员的*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
(二)抓好重要环节。一是加强宣传。对我县审核通过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备案后统一授予“*县家电下乡指定店”的招牌,并通过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公示;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通过印发宣传册(单)、制作墙体广告、运用流动宣传车、召开村民会等多种方式,向农民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开展以家电下乡为主题的推广活动,组织引导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开展“送家电下乡”、“送技术下乡”、“送服务下乡”活动,支持企业在节庆日开展以家电下乡为主题的各项推广活动。二是搞好备案。及时对符合备案标准的网点进行备案,完善覆盖全县各乡镇的销售网络。三是及时兑付补贴。及时到位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兑付补贴。
(三)强化监督管理。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杜绝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翻新家电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良好环境。
四、各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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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家电下乡安全指导服务工作;保障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良好秩序。
县信用联社。负责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补贴兑付工作。
各乡镇。负责设立“家电下乡补贴专户”,对销售网点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毕,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相关复印件留存备查;搞好专项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及时到财政部门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