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发言:发挥妇女作用 助力乡村振兴
自2004年起,中共中央连续下达了关于“三农”的一号文件。数十年来,中国的发展秉承着以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以准确聚焦阶段任务为方向,农业发展目标由解决温饱为主转向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是时代的发展也是社会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三农”政策的延续,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升级,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代进入了治理有效的新阶段。
由于受前些年农村发展滞后的影响,大量人口外出务工,农村缺人特别是缺少能人的问题,已经成为振兴乡村的制约瓶须。而农民是乡村振兴的直接受益者,更是乡村振兴的主要参与者。乡村振兴离不开老百姓的支持,更离不开老百姓的参与,合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当前农村空心化的背景下,男性劳力大都外出务工,妇女成为留守农村照顾生产生活的主体力量。农村留守妇女作为实质上的农民主体,将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充分发挥妇女作用,激发内生动力,迸发干事创业能力,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与发展中,是乡村振兴发展的关键。
长期以来,农村妇女因政策、文化、素质等方面的原因对乡村治理的参与有限,难以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
组织程度低。尽管妇女参与发展的制度不断在完善,农村妇女参与乡村治理的状况始终处于低位,参与的自发性不强,积极度不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长期以来,农村妇女以家庭为主,乡村治理和乡村发展参与度低,镇(乡)、村级中农村妇女的公共角色和能力素质低。在社会结构、文化等的消极影响下,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农村妇女参与乡村治理的能力素质明显不足,没有有效的找到参与的结合点,无法调动参与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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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典型带动示范,优化知识体系。打破农村妇女固化的思维方式,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就必须要有人才支撑,将新思想、新理念、新模式运用到乡村振兴上来。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知识武装。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定期进行专业指导,对法律、道德、技能等多方面灌输,深切感受教育理念。既有宏观理论,也有实践案例;既有课堂教学,也有现场教学,通过专业讲课和参观交流,在学习境界上受到进一步的触动,准确把握发展脉搏、丰富实战经验。二是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建设,引导教育、卫生、文化、农业等行业人才向基层流动,在解决乡村“聚人气”问题的同时,带动妇女干事创业。增强对农业技术人员、返乡创业等方面人才的经济和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农村妇女就业率的同时,为开拓眼界、科学发展提供先锋示范作用。三是培育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榜样是最好的引导,好的榜样来自基层群众。通过榜样力量在身边的引领,助推广大妇女走向先进,提升学习技能、吃苦耐劳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四是大力培育新型农村妇女,培养扎根基层的干活人。懂经营擅管理,创新经营,扩宽农产品销售途径,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解决农副产品销售滞后、走不出大山等问题。同时在建立的企业和合作社中发挥引领作用,科学种植、科学养殖助力农业大发展,整合劳动资源,有效解决农闲时的工作难题。五是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作用。利用妇女的特长和优势,为村民提供整理卫生、帮忙播种收割等服务。在处理邻里矛盾时,充分发挥女性长处,及时化解纠纷。
提升文化氛围,弘扬德治建设。乡村文化作为我国社会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凝聚着乡土人文之美,实施乡村振兴必须抓住乡村文化这一灵魂根本。一是顺应新时代的要求,推进城乡文化融合,保护并传承好乡村文化,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捍卫乡村记忆,增加文化产品,促进文化供给,大力发展具有特色的乡村文化及其产业。二是扬弃糟粕,弘扬民俗文化。组织乡村妇女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培育健康、清新、向上的新风俗,强化乡村文化的造血功能。三是有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特色鲜明的服务载体;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妇女活动,培养一批专职精干、兼职热心、志愿者活跃的妇女骨干队伍,根据妇女各自的特长引导她们成立了多个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使农村文化有人管、有人做。同时协助各个组织形成规范的运行机制和制度章程,提高妇女的组织化程度。四是多形式宣传,弘扬文化建设。组织村中爱好文艺的妇女,利用农村游乐场、文化广场、村巷墙壁等阵地建设,绘制一些脍炙人口的文章、俗语、墙画、法律知识等通俗易懂的内容,使村民耳濡目染,学习效率提升。打通农村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破解文化服务难题,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深深扎根,不断提高农村群众在文化成果上的获得感以及在精神文化生活上的幸福感。五是树立好榜样,建设好家风。定期组织“好儿媳”“最美家庭”等弘扬好家风的活动,通过榜样力量不断激发广大村民见贤思齐,将道德文化深入人心,促进好家风代际相传。
实施乡村振兴,让农村成为有发展的地区,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以农村妇女为主体力量将乡村治理内生主体的潜在优势和治理功能激发出来,找到个人、家庭与村社三者的结合点,才能找到农村妇女有效参与乡村治理的切入点。基层党组织和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引导作用,社会各类组织积极配合、合理分工,并通过规范其行为模式和组织运行机制,使农村妇女在乡村治理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实现了自身价值和农村发展的双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