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移民问题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政发〔2007〕1号)和《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的若干意见》(政发〔2010〕49号)、《关于切实做好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移扶〔2010〕139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转型发展,跨越崛起”这一主线,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县人民小康的目标,妥善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努力促进小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移民增收、生态改善、社会稳定,确保广大水库移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小型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解决移民人数较多、库容接近中型水库的小型水库移民村的困难,优先解决移民群众当前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根据实际情况,针对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开发、科技推广和移民技能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规划,合理安排项目,保证实施效益。

3、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广泛听取移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切实保障移民群众对解困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移民解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小型水库移民工作负总责,实行目标管理;各有关乡(镇)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三)工作目标

1、近期目标(年——2年):

加大投入,解决制约库区村和安置区移民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使其经济社会发展接近或达到全县平均水平。结合县“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力争到2015年,库区和安置区移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库区村和安置区移民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95%以上;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完成率达100%,加大库区村和安置区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通村道路建设完成率达100%;移民村通电、电话、广播电视完成率达100%;每年完成移民参加各类培训占移民总人数5%以上。

2、中期目标(年——年):

移民经济增长方式得到根本转变,发展质量明显提高,移民收入接近或达到全县农村平均水平,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增强。

3、长期目标(年——年):

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全县中上水平;移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平均水平。

二、解决范围、期限和方式

(一)范围。库容10万立方米至1000万立方米(不含)小型水库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村。

(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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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政府要对本辖区的小型水库移民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有关乡(镇)、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实施工作顺利进行。为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的领导,各有关乡(镇)要成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水库移民政策的组织实施。同时,要及时落实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专项工作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强化监督管理。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严把开工建设关、工程进度关、项目质量关、资金拨付关和项目验收关。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移民办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规定拨付、使用,严禁截留、挪用。

(三)确保社会稳定。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把握政策界限,统一宣传口径,严肃工作纪律,为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及时了解掌握小型水库移民和移民村群众及连带影响人口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移民思想工作,主动化解矛盾和纠纷。要加强信访工作,畅通移民利益诉求渠道,建立和落实应急预案,确保小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