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发展安排意见
宣传部门和各类新闻媒体要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三十八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改革发展。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和水土保持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水利建设。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对在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要求,为认真贯彻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县水利改革发展步伐,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实现我县水利事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7.69亿m3占全市水资源总量35.66亿m321.56%人均占有量仅1636m3为全省人均占有量3700m344.2%为全市人均占有量1917m385.3%比全国人均占有量2200m3还要少564m3属于严重缺水地区,一正确认识我县水利的严峻形势。县水资源极为紧缺。此种情形在国南方少有。县资源型缺水、工程型缺水和水质型缺水并存,且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暴雨、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频繁侵袭,防灾抗灾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资源利用效率低已成为制约上栗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瓶颈;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的重要不利因素;河堤防洪标准不高等仍然是县基础设施的薄弱环节;水利设施薄弱仍然是县水利建设的基本现实。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防汛抗旱减灾和供水保障能力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强化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任务越来越艰巨。为此,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已刻不容缓。
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二突出水利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而且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生命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因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把水利工作摆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大投入,加快步伐,努力实现水利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为我县推动城市转型和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二、牢牢把握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三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水利作为全县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水利项目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把优化水资源配置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作为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互动”重要支撑,坚持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合力兴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从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水资源开发利用为主向开发保护并重转变,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
基本建成“六大水利保障体系”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四目标任务。力争通过510年努力。
中小河流重要河段防洪能力明显提高,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渌水、栗水干流及主要支流重点河段堤防达到规划标准。城区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内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水库、重点山塘、大中型水闸全面完成除险加固任务,兴建、提升改造23座小型水库,抗旱水源工程数量和水量调蓄能力明显提高,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基本建立。
灌区骨干工程配套率和完好率均达到75%以上,农田灌溉保障体系。十二五”期间。末级渠系和田间工程配套逐步完善。2020年,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1.3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5万亩,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5.63万亩,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
全县新增总供水能力0.0985亿立方米,水资源合理配置和科学利用体系。十二五”期末。全社会年实际用水总量控制在2.116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20%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比2010年下降2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
全县河流水库主要监控断面Ⅲ类水以上达到100%全县重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5%,水土生态环境体系。2015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生态修复面积均达到635公顷以上,地下水管理得到加强,河湖生态环境状况、农村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20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生态修复面积均达到1200公顷以上。
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城乡供排水设施体系。十二五”期间。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集镇自来水全覆盖。2015年,城市规划区内,新建2万吨/日水厂,城区供水能力达到4万吨/日,基本建成“水源水量充足,水厂布局合理,管网连贯畅通”供水设施体系,水量、水质、水压得到充分的保障,供水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十二五”期末,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2020年基本完成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建立,水利管理和科学发展制度体系。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水利一体化管理体制进一步稳固和完善,水利法制体系基本形成,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水利行业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三、全面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十大工程”建设
加快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体系。2009年、2010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基础上,五全面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1加快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重点县建设为主要平台。着力做好2011年工程建设,全面完成计划内小农水建设任务,全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得到根本改善。2全面推进灌区节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逐步完善“五小水利”工程的同时,大力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20年,全面完成黄土开、星亮等2座一般中型和桐木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启动部分小型灌区节水改造。3积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大力推广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建设一批节水规模化示范片区。十二五”期间,建设桐木城冲、鸡冠山豆田、福田天绿等3个节水规模化示范片区,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万亩,新增节水能力60万立方米。
2012年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二是加快城区供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力争城区主管道覆盖率达100%供水覆盖率达98%三是加强水质检测,六全面推进城乡供水工程建设。1加快城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步伐。一是加快城区第二水厂(应急水源建设。完善水质检测制度,提升水质检测能力,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检测项目和频次,确保城区供水安全。四是合理调整水价,促成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确保城区供水经营可持续发展。2全面实施农村自来水工程。按照城乡统筹和一体化供水要求,加快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一是建设好一批千吨万人和百吨千人集中供水工程,制定农村自来水管理办法,落实建设与管护主体,加强农村自来水工程运行管理,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二是将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规划与城镇供水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加快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三要优先安排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用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设、运行税收优惠政策,农村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免收工程电力设备增容费。3完善学校供水设施系统。十二五”期间,加大对学校饮水安全工作力度,分步建设好学校饮水安全工程,加大对学校饮用水的水质监测,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基本实现农村学校、城镇学校自来水全覆盖。
龙陂坝至雅溪栗水河支流金山河城区接口段治理工程任务;2020年前完成所有国家规划内项目治理任务。2全面启动重点支流治理工程。2012年完成湘江重要支流的渌水上栗段(彭高洪陂至东源宫江段治理工程前期工作,七全面推进河流治理与城市防洪工程建设。1继续大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程。2011年完成萍水河上栗县彭高段防洪工程;2015年前全面完成中小河流栗水河重点河段(胜利桥至新建。2013年全面启动实施,2015年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3抓紧开展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工程建设。配合完成全省五河流域及其它河流防洪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十二五”期间完成城区内涝治理方案确定的工程建设任务。结合重要支流治理工程建设,确保2020年前城区城市防洪工程措施体系健全到位。
全面完成国家规划内团结等4座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完成杉山水库等8座中央重点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八全面推进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1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2012年汛前。2013年汛前全面完成合作化水库等5座中央重点、院冲水库等7座地方重点、多宝寺水库等地方一般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14年汛前全面完成高塘水库等2座中央重点、桐木西冲水库等2座地方一般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15年汛前全面完成金山西冲水库等2座地方一般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16年汛前全面完成雪子坡水库1座地方一般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推进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启动病险山塘加固整治规划。2015年前全面完成石板滩、印皇洲等3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600座重点山塘加固达标任务。
县城区规划范围内污水处理产能2015年达到1.5万吨/日,2020年达到3.0万吨/日;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在十二五”期末达到75%以上。2加快改造城区排水设施体系。新建城区的排水管网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系统,九全面推进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1加快完善城区污水处理设施体系。按照上栗县排水专项规划(2008-2020要求。对已建成的雨污水合流系统,应随着城市的改造和资金的投入,逐渐改造为雨、污分流系统,个别难以改造的地区可将雨污合流改造成截流式合流系统。县城区污水分流改造工程在2015年基本完成;2020年前新建污水管网48.16公里、雨水管网27.85公里。
加快实施防灾避让和深山库区移民搬迁,十全面推进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抓紧完善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开展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治理。加快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全面完成水库水情监测系统建设和山洪地质灾害预警系统等非工程措施建设,县财政落实系统运行维护预算30万元。开展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建设,严格实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加强防洪管理研究,不断降低水旱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开工建设桐木镇蕉源龙洞;长平乡平基黄丝冲、明星分水坳、南源冲、石溪龙洞、淡塘长冲、塘上桑树冲;福田镇连陂;东源乡宫江、喜鸭山、民主破塘;鸡冠山乡驿马、恢柳;彭高镇韶陂王古冲、旺胜泉塘下;上栗镇达塘踏冲、大塘冲、水源、烟渚塘、夭埠水库(城市防洪滞洪区金山镇横水;赤山镇长睦、藕塘等23座小型水库,十一全面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以中小型水库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2020年。新增库容600万立方米。
大力实施封山育林,十二全面推进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工程建设。1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崩岗综合治理工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大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和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力度。2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大力加强预防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3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大力实施枣木水库、星亮水库、新坝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划定保护范围。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大力查处工业、农业、服务业等方面破坏水质案件。严格许可审批,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印染、造纸、电镀、化工、冶炼、选矿等对水质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禁止或取缔污水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为确保县城饮水安全,要特别加强栗水河自来水公司取水口上游河道内污水排放及倾倒垃圾的治理,同时加强栗水河上游各支流源头水污染的治理。
制定与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十三全面推进农村水环境整治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实施污水管网和沟渠、氧化塘、污水净化池、人工湿地等建设工程,推进农村地区生活污水简易处理,大力开展农村水环境整治。禁止水库化肥养鱼,倡导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改善水库水质。严格控制水库周边规模养殖活动,加大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禁止养殖污染物向江、河、湖、水库直接排放。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沟渠门塘疏浚、水系连通,防洪、灌溉及排涝能力明显增强,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十四合理推进高效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工程建设。统筹兼顾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功能。加强水能资源管理,规范开发许可,强化安全监管。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积极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鼓励、引导和扶持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小水电站,实现农村水电全额上网。改革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实行市场定价,实现同网同质同价。
四、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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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县政府将水利改革发展纳入对乡、镇政府考核评价体系,三十五加强检查考核。2011年起。乡镇党委、政府也要把水利改革发展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对水利建设、管理、改革等各项水利工作任务以及水利投入政策落实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等有关政策进行督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水利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强化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县政府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水利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落实政策。县政府进一步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保障能力建设,三十六推进依法治水。县将积极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水行政执法队伍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执法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继续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管理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执法网络,完善水利与有关执法部门、市县联动的执法工作机制,重点惩治在水库、河流药鱼、电鱼、炸鱼等破坏水质、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非法取水、非法侵占河湖水域、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和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违法水事案件得到及时、有力查处,维护全县良好的水事秩序。完善流域、区域水利规划体系,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
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三十七加强队伍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人员素质,有计划地培养、引进一批水利专业人才,提高科学治水、依法管水能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新增编制优先用于引进水利专业技术人才。县委、县政府将加大对水利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的招聘和考录力度,近两年内水务局至少引进3名水利类本科专业技术干部,基层水管单位也要有计划招聘和考录水利类大中专毕业生,确保每座大中型水利工程至少有1名本科以上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县水务局编制政策,对接上级政策,相应落实水政监察大队、防办、河道管理站人员编制。切实解决基层水利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吸引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到县、乡从事水利工作。完善人才评价、流动、激励和使用机制。抓好基层水利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加大水利职工培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