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灌区管理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灌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截至2008年底,我市已建成水利工程15296处,其中水库222座(中型水库6座、小型水库216座),引水渠堰灌区2897个(大型灌区1个、中型灌区13个、小型及以下灌区2883个)。输配水渠道7600公里,其中干、支渠4800公里,斗、农渠2800公里。设计灌面186.1万亩,有效灌面147万亩。初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农业灌溉工程体系,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基本的水利设施保障。但是,灌区发展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灌溉工程严重老化失修,运行保证率低,停水时段增多;二是有效灌面配套率差,近40万亩设计灌面渠系不配套,灌溉水利用系数仅为0.41;三是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部分工程管理主体不明确、产权不明晰、责权利不清,末级渠系运行机制不畅,维修改造经费尤其缺乏;四是灌溉技术落后,农业用水浪费严重。这些问题,严重制约我市灌区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灌区管理关系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农村社会稳定。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做好灌区管理工作。要坚持配套、新建和病险整治相结合,大、中、小相结合,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和管理,大力改善灌溉设施,加快扩大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和农业用水效率。要坚持建、管并重,强力推进以用水户参与管理为重要内容的灌区管理体制的改革,认真解决灌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灌区管理水平,提高灌溉水生产效率,为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大力推进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和灌区节水改造

(一)推进灌区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改革、完善我市水利工程灌区分级管理、灌溉工程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一是落实灌区分级管理。凡受益或影响范围在一个县(市、区)内的灌区,由该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跨两个行政区划的灌区,由市级或由市级委托一个主要受益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二是完善专业管理机构与群众性管理组织相结合的灌区管理组织。国有大中型灌区的枢纽、干渠,国有小

(一)型水库灌区的枢纽、干(支)渠和小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五)坚持依法治水、科学管水、民主用水,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各地要依靠广大农民,组建用水户协会等管水组织,把斗渠及以下田间工程所有权、管理权明晰到用水户协会,由协会负责协调和安排田间工程的维修岁修、水量分配调度等事项,逐步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民主”的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

三、切实加强对灌区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灌区管理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落实分年度工作方案,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实。水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保证灌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灌区管理工作。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快工程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促进灌区群众破除传统用水习惯,增强节水意识、大局意识,自觉服从用水调度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