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县失地农民转型为城市市民步伐的思考

在我县工业化和城市化不断推进的同时,大量土地被征用的农民面临着转型为城市市民的问题,加快其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已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

经今年8月县妇联对全县18~50周岁的农村失地妇女分布、从业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截止xx年6月底,全县11个乡镇,土地被征用的18~50周岁的劳动妇女数为8231人,占全县18~50周岁劳动妇女总数的10.9%,其中有2669名失地妇女参加了社会保险,占总失地妇女数的32.4%,有4807人在企业或其他单位打工,占58.4%,有739人个人经商,占9%,有241人从事家庭种养业,占2.9%,有2237人从事家务,占27.2%。从调查数据按比例可估算我县有近三分之一的劳动力闲置在家,找不到合适的出路,如何帮助这部分失地群众进行劳动力转移、如何帮助失地群众顺利实现身份转变,是一个值得引起关注的问题,其直接关系到城市化进程的推进。

一、失地群众实现身份转变的几处瓶颈

(一)劳动就业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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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就业观念陈旧,就业渠道单一。农村承包制实施以来,农民习惯劳作时间自由支配,与现代企业的严格管理和作息不相适应,对工作的工种既要求适合自己低素质的实际,又怕吃苦丢面子。就业目光大多停留在工勤杂员等清闲岗位,对进一步学习技能招考就业没有信心和兴趣。失地群众对生活出路的后顾之忧普遍存在,已就业的怕下岗,工作无着落的等政府能给予就业安置。

(二)社会保障难问题。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制度差别很大,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相对完善,而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则残缺不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占失地农民总数的三分之一,即使在这三分之一里,他们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也得不到充分保障,居民、农民两种制度的对接难,是阻碍农民市民化的根本问题。更大的问题还在于大多数农民缺乏投资理财意识,对土地征用补偿费如何用于养老、医疗保障缺乏长远的考虑,大多会在几年内很快用完,今后的生活没有了着落,给社会稳定带来很大的隐患,而且,许多失地妇女在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劳动,就业的风险很大。

(三)居住方式变换难问题。农民在农村无偿占有宅基地,并可自行建房,获取房租收入,使得失地农民不愿农转非,这是其市民化的一大障碍。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房免交各种费用,在城乡结合部,农民纷纷建了新房,而且面积很大,除了自己一家人住外,多余的住房都出租,每月收益少则几百元,多达几千元,成为“城中村”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这种农居点既不利于城市建设,影响城市景观和品位,而且不利于农民转变传统观念、小农意识和落后的生活、社会活动方式,阻碍农民再就业、再提高积极性,不利于农民的市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