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先富群体”当“村官”现象的调查与思考

一、基本情况

所谓“先富群体”,在我县农村而言,主要

指先富起来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或种养大户。这个群体中大部分对象所拥有的财富规模都大大超出了普通农民,在生活和生产方式上也脱离了传统农民的主要特征,属于受益于政府富民政策的新型农民群体。他们头脑活络,思维创新,有实力、有魄力、有能力,有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并具备较好的社会活动能力。但长期以来,这部分群体在乡村的政治舞台上并没有扮演重要角色。2002年以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和村民自治选举的开展,我县农村“先富群体”的参政意识和参政能力才被极大的激发出来,并成为民主改革中的一个突出现象。

今年上半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县342个村开展了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据统计,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全县共有选民218295人,其中属“先富群体”所占的比例不到10,但在全县新当选的338位村委会主任、683位村委会委员当中,属“先富群体”的比例却分别高达40.2和20.9,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城郊村,比例更高,如:天马镇48个村共选出村委会主任48人,村委会委员94人,其中属“先富群体”的分别占52.1和27.7。

“先富群体”已经成为当前村级基层组织的一支生力军,究其竞选动机,总的可以归纳为三大类:一是谋求经济利益。争当“村官”或是为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或是为创造更多的财富机遇,甚至不排除部分企图寻机“捞一把”的目的。二是为图政治名声。“商而优则仕”。生活富裕起来的人关心政治、参与政治,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我国,“官本位”思想依然存在,光宗耀祖、出人头地的心理还是根深蒂固的。村主任虽不在国家行政官员的序列,但也是农村的一方“首脑”,是一种地方权力的象征。三是为民造福,希望通过担任“村官”为群众更好地办一些实事,干一番事业。人的基本物质需求满足后,就会产生诸如实现自身价值、贡献社会等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一些农村“富人”在事业上、财富上有所斩获后,立志改变家乡贫穷落后的面貌,以此来回报社会。这种心态是“先富群体”参政的最积极动因,也是“先富群体”参政的主流。大多数情况下,三种动机并非泾渭分明,而是相互交织、相互渗透,因此形成了多样化的参政行为。

二、利弊分析

“富人”村官的治理方式在发展村集体经济、加快农村建设方面已经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和明显的效果,表现在:在发展思路上,“富人”村官敢于大胆创新,善于挖掘当地资源优势,在开展农业开发、调整经济结构、招商引资等活动中,培养了村民的市场意识,推动了农村的市场化进程;在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新农村建设中,他们积极规划,建设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改变村容村貌,表现出富于开拓的精神与非凡的工作魄力,为农村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以富人为核心的治村班子,管理主动,完成任务快,勇于改革陈规陋习推行“新政”。如天马镇城郊某村历来是个散班子、乱摊子的“老大难”村。2002年先富起来的叶某当选为村委会主任后,凭借良好的群众基础,利用本村地处城郊的良好区位,鼓励群众发展蔬菜大棚种植,大力改变村庄的面貌,修膳村集体活动场所,凝聚了人心、团结了班子。但从全县来看,部分“先富群体”在参政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参政行为不规范一是参选的方法不规范。如在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我县城郊某村两位“富人”为竞选主任,各花10多万元费用给选民送钱、送物,后因涉嫌贿选,最终退出了竞选。二是施政决策短期化。在具体施政过程中极易出现搞政绩工程、超村级财力举债建设等短期行为。如:天马镇某村主任为了争取再次当选,在任职的最后期限内,不惜花40多万元村集体资金来硬化村里的所有道路。

第二、兑现承诺不积极。在竞选时,为了获得村民的支持,“先富群体”往往“财大气粗”,在群众面前公开承诺出资修路搭桥、为村民代缴各种应交款、改善村民福利待遇等,有的甚至不惜违反政策法规规定信口开河。当选后,他们或忙于个人事务,经商办厂、承包工程,疏于兑现承诺,或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根本就不可能兑现,对群众不关心、不重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拖再拖,把自己所作的承诺抛之脑后。

第三、履行职责不认真一是“先富群体”虽然家在农村,但由于接触农村事务少,不熟悉农村情况,对村民自治的程序方法、政策法规一知半解,不知如何去履

第二篇:对农村“先富群体”当“村官”现象的调查与思考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我县部分“先富群体”参与竞选“村官”的趋势日益明显。这些具有经济实力、却一度远离乡村政治舞台的“先富群体”,在村民主自治进程中脱颖而出成为村级核心人物,如何认识这一新现象,以及如何趋利避害加以正确引导。笔者通过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基本情况

所谓“先富群体”,在我县农村而言,主要指先富起来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或种养大户。这个群体中大部分对象所拥有的财富规模都大大超出了普通农民,在生活和生产方式上也脱离了传统农民的主要特征,属于受益于政府富民政策的新型农民群体。他们头脑活络,思维创新,有实力、有魄力、有能力,有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并具备较好的社会活动能力。但长期以来,这部分群体在乡村的政治舞台上并没有扮演重要角色。2002年以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和村民自治选举的开展,我县农村“先富群体”的参政意识和参政能力才被极大的激发出来,并成为民主改革中的一个突出现象。

今年上半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县342个村开展了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据统计,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全县共有选民218295人,其中属“先富群体”所占的比例不到10%,但在全县新当选的338位村委会主任、683位村委会委员当中,属“先富群体”的比例却分别高达40.2%和20.9%,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城郊村,比例更高,如:天马镇48个村共选出村委会主任48人,村委会委员94人,其中属“先富群体”的分别占52.1%和27.7%。

“先富群体”已经成为当前村级基层组织的一支生力军,究其竞选动机,总的可以归纳为三大类:一是谋求经济利益。争当“村官”或是为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或是为创造更多的财富机遇,甚至不排除部分企图寻机“捞一把”的目的。二是为图政治名声。“商而优则仕”。生活富裕起来的人关心政治、参与政治,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我国,“官本位”思想依然存在,光宗耀祖、出人头地的心理还是根深蒂固的。村主任虽不在国家行政官员的序列,但也是农村的一方“首脑”,是一种地方权力的象征。三是为民造福,希望通过担任“村官”为群众更好地办一些实事,干一番事业。人的基本物质需求满足后,就会产生诸如实现自身价值、贡献社会等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一些农村“富人”在事业上、财富上有所斩获后,立志改变家乡贫穷落后的面貌,以此来回报社会。这种心态是“先富群体”参政的最积极动因,也是“先富群体”参政的主流。大多数情况下,三种动机并非泾渭分明,而是相互交织、相互渗透,因此形成了多样化的参政行为。

二、利弊分析

“富人”村官的治理方式在发展村集体经济、加快农村建设方面已经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和明显的效果,表现在:在发展思路上,“富人”村官敢于大胆创新,善于挖掘当地资源优势,在开展农业开发、调整经济结构、招商引资等活动中,培养了村民的市场意识,推动了农村的市场化进程;在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新农村建设中,他们积极规划,建设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改变村容村貌,表现出富于开拓的精神与非凡的工作魄力,为农村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以富人为核心的治村班子,管理主动,完成任务快,勇于改革陈规陋习推行“新政”。如天马镇城郊某村历来是个散班子、乱摊子的“老大难”村。2002年先富起来的叶某当选为村委会主任后,凭借良好的群众基础,利用本村地处城郊的良好区位,鼓励群众发展蔬菜大棚种植,大力改变村庄的面貌,修膳村集体活动场所,凝聚了人心、团结了班子。但从全县来看,部分“先富群体”在参政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参政行为不规范一是参选的方法不规范。如在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我县城郊某村两位“富人”为竞选主任,各花10多万元费用给选民送钱、送物,后因涉嫌贿选,最终退出了竞选。二是施政决策短期化。在具体施政过程中极易出现搞政绩工程、超村级财力举债建设等短期行为。如:天马镇某村主任为了争取再次当选,在任职的最后期限内,不惜花40多万元村集体资金来硬化村里的所有道路。

第二、兑现承诺不积极。在竞选时,为了获得村民的支持,“先富群体”往往“财大气粗”,在群众面前公开承诺出资修路搭桥、为村民代缴各种应交款、改善村民福利待遇等,有的甚至不惜违反政策法规规定信口开河。当选后,他们或忙于个人事务,经商办厂、承包工程,疏于兑现承诺,或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根本就不可能兑现,对群众不关心、不重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拖再拖,把自己所作的承诺抛之脑后。

第三、履行职责不认真一是“先富群体”虽然家在农村,但由于接触农村事务少,不熟悉农村情况,对村民自治的程序方法、政策法规一知半解,不知如何去履行职责二是在处理村务过程中,将个性作风带入工作中,使管理、决策、监督等各项制度流于形式三是以自我为中心,不接受领导,不配合工作,甚至与乡镇政府分庭抗礼,对某些政策不执行或不配合执行。如对计划生育、殡葬管理等“得罪人”的工作,能拖就拖、能躲就躲,以免得罪选民。

第四、自身要求不严格。由于“先富群体”工作和生活经历多样,往往思想政治意识淡漠,组织纪律松散,将一些不健康的行为方式带入日常工作中。有的注重在钱上做文章,善于跑关系,搞权力寻租,以关系强化自己权威,捞取私利。有的习惯于一言堂,办事不按程序,决策独断专行,不接受他人监督,甚至为自身利益不惜

触犯党纪国法。近3年来,天马镇有20多名村官因挪用公款、职务侵占、工程串标等行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有的当选后对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认识不足,将村委会凌驾于村党支部之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几点思考

从整体上看,“先富群体”参政作为农村一种典型的精英治村现象,已经产生了较好的效果。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如何通过教育和引导,进一步趋利避害已经成为当前加快我县农村民主法制进程的迫切要求。

第一、加强引导,尽快实现角色的转变

首先,要正确认识“先富群体”的参政现象,为他们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看到“先富群体”参选的主流是好的,从实践情况来看,大部分“富人”村官发展经济积极主动、有思路、有办法,与一些为政多年、却山河依旧的村官相比,“富人”村官有很多值得学习和借鉴之处。其次,要建立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科学的考评制度奖优罚劣。乡镇党委要及时出台村级干部工资报酬和奖金的评定办法,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和工作的实绩来评定村级干部的报酬和奖金,扭转长期以来村组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最大限度地挖掘富人“村官”的潜能。第三,要加强与“富人”村官的交流沟通,引导他们扬长避短创新业。对“富人”所治之村,乡镇党委要不断改善领导方式,积极探索工作方法,提高执政能力,加强党的领导。对富人“村官”,乡镇党委应多肯定、多鼓励,在业务上多指导、帮助,要鼓励他们创造条件发展经济。对一些素质高、工作好的富人“村官”,要考虑安排政协委员等荣誉,参加“十佳”带头人、村两委“好搭档”评选等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带动其他“村官”积极向上。

第二、加强教育,增强服务的能动性

村委会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组织,承担着大量的行政、社会工作。“富人”担任村官,由于政策水平、党务知识、村务工作能力等比较欠缺难以马上适应,因此,要从加强教育培训入手,提高村官队伍的总体素质。一是要抓好任前培训,增强岗位适应性。选举结束之后要组织对村主职干部的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级财务管理、村镇规划、农村信访等多方面知识的学习,使他们一上任就能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二要加强常规教育,提升能力素养。针对部分富人“村官”存在的组织纪律观念不强、思想觉悟不高等问题,乡镇党委要从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素养上下功夫,通过集中培训、廉政谈话等形式,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加强廉政教育,切实增强勤政廉政意识,打造一支干净干事、群众信任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三要积极开展互动交流,强化“两委”合力。要组织“两委”关系较融洽的干部多交流,消除隔阂;要组织“两委”合力强的村干部,到有关村委会巡回现身说法,介绍经验;对个别确实对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认识不足的,乡镇党委要对其进行谈心,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

第三、健全制度,着力推进依法治村的进程

一是要完善现行选举制度,让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力。首先,细化村委会选举规则。要通过强化村委会选举制度的可操作性,在实践中探索出一套科学规范,易于操作,切实可行的选举机制。其次,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让农民群众真正理解村委会选举的程序和制度,从而正确行使其选举权、罢免权。对个别富人“村官”放弃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不服党委政府领导的,要大胆启动罢免程序,把不正之风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坚持村务公开,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村民自治的核心在于“四民主,两公开”,要通过村务公开等途径,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让“富人”村官施政过程变为群众监督的过程,使“富人”村官成为群众满意、组织放心的百姓“贴心人”。三是要健全规章制度,堵塞违规渠道。镇村两级要通过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有效约束、规范富人“村官”的村务行为。坚持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大额支出联签制度,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双代理”制提高村级财务规范化运作程度,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加快成立工程招投标中心,将乡镇和村级的建设工程发包、集体资产经营承包租赁等统一纳入乡镇招投标中心运作,严格操作,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

第三篇:对早恋现象的调查与思考对早恋现象的调查与思考

07年暑假,我妈妈有个同事的女儿割腕自杀,听说是因为女孩早恋、成绩下降、父母粗暴打骂所致。我不禁为这个与我同龄的女孩感到悲哀。早恋现象已经很普遍,我所在的班就有十多人与异性“亲密”接触,极个别甚至还有成人化特点,听说高中尤为严重。对于正处在青春懵懂期的搞中生来说,早恋问题已经不仅仅是个别现象了,它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问题。

早恋到底是怎样产生的。初中生是如何看待早恋的。早恋到底又有哪些危害。学校、家长又应该如何应对早恋。……带着诸多疑问,我对高中生的早恋现象展开了调查。

一、调查时间:2010年7月10号至2010年8月20号

二、调查对象:湖北省石首市地区部分高中生、老师、家长、医生

三、调查方法:问卷调查、采访

四、调查过程:

大部分同学们认为与异性应该友好相处的占46%,亲密相处的占16%,保持距离的占31%,不予理睬占的7%。这个数据让我惊喜地看到,大部分同学对男女生之间的相处是理智的。我虽然不赞成男女生之间过于“授受不亲”,但是“亲密相处”是很危险的,容易陷入盲区、酿成苦果。

另外在调查中,同学们还对早恋发表了一下看法:

赞成早恋者。有的认为早恋是初中生正常的心理需要,没什么不好的,可能还会促进双方的学习兴趣;有的认为这时候的恋爱是初恋,是最美好最纯洁的,能增进性心理健康和日后处理婚恋问题的能力;还有的认为男女交往能在智力上取长补短,心情上愉悦,能互相激励前进。

不赞成早恋的。早开的花谢的也快,现在是读书时期,不应早恋。应该控制好自己,不然会给自身的生活和学习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中立者。不刻意追求早恋行为,但也不赞成强制将早恋者分开。不必要过分打击,也不能过于放纵。

五、早恋成因分析:

我在调查中发现,高中生早恋或具有早恋的倾向已越来越多。高中生早恋,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学生自身的主观因素,又有来自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原因:

1、满足情感需求

2、好奇心驱使

3、从众心理

4、媒体影响

5、青春期教育的缺失

6、社会无业青年的引诱

六、早恋的危害:

有人说,早恋是一朵不结果实的花,但是我认为,早恋对初中生的学习和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认清早恋的危害,时刻敲响警钟,对于我们青少年防微杜渐,避免产生不当的恋情是很有帮助的。一般认为早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危害:

1、影响学习生活

2、影响心理健康

3、影响身体发育

4、影响人际交往

七、中学生早恋现象的防范与对策:

1.注意观察,善于发现苗头

有早恋现象的学生一般都会表现出一些与众不同之处。上课心不在焉,经常走神;无缘无故迟到、旷课;就餐、就寝时间与其他同学不同步;总好象做错了什么,眼神游移不定;收到的信件增多;学习成绩明显下降等等。前面提到的女孩,如果老师能及时发现苗头并加以正确引导,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因此,老师要深入了解学生,一旦发现有早恋的苗头,要予以高度重视,多找这些同学谈心,态度要亲切、诚恳,尊重学生的人格。谈话要有的放矢,切忌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尤其不能大造声势、大张旗鼓,动辄通知家长。对于曾经失足的学生更要正确对待,要多给予关怀,寄以满腔热情,使他们感受到学校的温暖、教师的温暖、同学的温暖。切不可另眼想看,甚至把“包袱”踢给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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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制假贩假的行列中,有的是跟着亲戚打工学成的,有的是跟着近邻的生意人打工学成的,还有的是这个村出现了制假贩假,哪个村的人知道后,也跟着学着走歪路,使制假贩假形成了户户相连、村村相应,乡镇初具规模的地域性的制假气候,形成了以制假贩假共同发财的小局面。

4、道德败坏、品行低劣。在制假贩假的生意人中,有的灵魂扭曲了,只有了人的驱壳,实际只是个坑害人的魔鬼。什么道德观念、爱国爱人民的美德根本就不存在,认为能赚钱就是本领,他们昧着良心赚钱,心毒手辣,暗暗地拼凑黑势力,与政府斗争,他们当中有的是社会的渣滓。

5、法制观念淡薄,违法行为严重。在大部分制假贩假的人员中,不学法不懂法,法制观念十分淡薄,还有的甚至认为法不得众。因此,更加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所以,有的地方出现了这里制假的工厂被打掉了,那里又冒出了个制假的场所和窝点,制假贩假、打而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