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欠发达地区农村土地确权问题的探索与思考大全
关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调研报告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的政策,这无疑给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带来了福音,通过政府的积极引导,大量土地向种植大户流转,但这导致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主体不清,产权虚化,最终导致了各种各样的矛盾,甚至引发上访事件。我国《物权法》采用“三分法”将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这一立法模式吻合了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也吻合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模糊提法。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制约了土地流转,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一直以来,在广大的农村都在进行不规范的土地流转,这种小规模的不规范流转导致农村土地权属出现了混乱,为争取土地使用权而引发的矛盾常常被激化,同时由于建设用地规模的不断扩大,农用地被征用而农民得不到合理补偿的现象时有发生,这进一步激发了农村矛盾,甚至发生群体上访事件。广大农民朋友对土地由于没有所有权,实事上也就丧失了话语权,在土地征用时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补偿,最后由于其正当权益得不到诉求只能通过上访来加以解决。
一、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现状与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必要性
1、所有权制度存在缺陷
首先是集体所有权主题不清。我国法律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包括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但是,目前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缺失或名存实亡,如果让乡镇政府行使其主体职能,事实上使集体土地演变为国有土地。村民委员会是基层自治组织,不是集体经济组织,也不能成为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者。而由于实行农村生产承包责任制以及农村非农产业的转移和村民小组的合并,事实上村民小组作为集体经济组织也已名存实亡。这就使得”集体所有权”因缺乏主体而成为空中楼阁,徒有虚名。其次是集体所有权权属不清。由于集体经济组织名存实亡,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也就模糊不清了,这就导致谁也无法说清谁是土地的真正主宰,最后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侵犯农民权益提供了借口。由于农民对土地没有所有权,而代表农民的切身利益的集体经济组织也不可能为农民谋取真正的权利,从而使农民容易成为宰割的对象。
2、使用权经营出现错位
当前,在广大农村出现了一种怪现象,那就是大量土地闲臵。调查发现,造成土地闲臵的原因有六点。一是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在家的大都是老人和孩子,这就使得农村劳动力匮乏,土地被迫闲臵;二是由于农副产品价格较低使得部分农民丧失了耕种积极性,最后纷纷放弃土地外出务工或者从事其他工作;三是受传统的土地禁锢思想的束缚,大量举家外出者将土地看着是自己创业的最后保障,他们不愿意将土地流转给其他人耕种;四是权属不清使得部分农民工不知如何将土地流转给其他人耕种,从而也就只好让土地闲臵、停耕。五是土地流转政策的不完善和宣传力度不够使得土地流转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最终导致土地流转不畅,大量本该耕种的土地由于没得到及时流转而荒芜甚至杂草丛生。五是有些地方开发商为了囤积土地大量征用农民土地而不进行合理有效开发,最后导致土地闲臵、浪费。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总体要求和意义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对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推进土地流转和发展农业规模经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要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内容的重点任务,对顺利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利于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有利于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有利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收益,促进农民增收。
《物权法》颁布后,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属于不动产产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登记。因此,中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其主要目的是: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的基础上,进一步查实农民承包地的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健全土地用益物权登记制度,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强化对农村耕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力,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三、经开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情况
1.我区按照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政策,制定了《经开区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力求在上级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全区农村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局对土地确权工作有以下几点感触:(1)农村土地确权是当前加快农业发展的需要。当前,农业产量已达到最高值,传统模式下增产增收的空间越来越小,投入与产出越来越不成正比,如何减少投入、增加产出是今后农业发展的一大问题。现阶段,国家倡导通过农村土地确权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为农业的快速发展指出了一条新的道路,有效突破了制约农业增产增收的瓶颈,满足了农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2)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民期盼的需要。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对流转土地的前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流转土地的热情有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确权对实现农民土地流转的愿望提供了严格的法律程序上的保障。同时,农民也希望通过确权来明确自己承包土地的权属。
(3)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需要。农业要发展,成方连片的规模化经营是重要举措。要实现规模化经营,就必须要将农民手中现有的土地征集到一起,发展农场式耕作。而实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确权颁证,才能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更好的发展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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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严把质量关,做到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地块调查表、地籍图、公示表相统一。
3、加大纠纷调处力度,落实乡镇、村组责任,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强化督导检查,稳步推进实施,县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