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环境整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摘要
一直以来,农业问题始终受到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农业、农民、农村问题十分突出的摆在了社会发展的前沿,新农村建设也成为了全体国民关注的热点。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郴州市新农村建设已取得了比较重大的成就,对照中央提出的标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本文从郴州市农村实际情况出发,通过调查郴州市新农村建设现状,主要从农业生产力水平、公共设施条件、农村劳动力素质、基层组织建设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认为建设新农村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
郴州新农村建设问题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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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周雪芬
一、前言
当前,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以及农业经营体制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农业结构调整的内涵和农业的增长方式也在相应改变,“三农”问题的解决面临新的形势。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适应形势的战略举措,符合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
2011年,省委、省政府开始启动“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工程试点,将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资兴市东江镇、桂阳县仁义镇、苏仙区桥口镇等11个镇被列入试点镇。按照上级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特点,近几年来,郴州着力打造“郴资桂”城乡一体化建设示范带,并把示范带作为“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工程的突破口,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积极构建和谐共进的新型城乡关系。目前,示范带内建立省级示范村两个、市级示范村23个。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郴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呈现出良好而积极的发展趋势。但从总体上看,农业农村发展仍然面临很多挑战,仍处在艰难的爬坡过坎阶段,存在许多问题,与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还有很大差距。在此背景下,非常有必要对近年来的建设经验进行分析研究,梳理总结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思考整改问题的对策。
二、新农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生产力水平低,农民收入普遍较低
发展经济是建设新农村活动的关键,归根结底是要增加农民的收入,改善农民的生活状态。近年来,郴州市农民收入逐年增长。2011年,全市农业产值767.1亿元,比上年度增长18.4%。其中,全市16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企业总产值110.2亿元,带动基地总产值55.5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02.6亿元,实现利润7.4亿元。全市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1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992个,合作组织成员9.4万人。但是由于郴州市的农业总体上还是粗放生产,加工能力低,农产品科技含量低,产业化经营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农民务农的收入远远不能满足生活需要,使得越来越多年轻力壮、文化层次相对较高的农民选择了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农民三化(老龄化、妇女化、低文化)现象日益严重;山头地块分散经营、农民素质偏低,观念陈旧,增加了农业科技推广难度,不利于规模经营和农业企业化生产,使得农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竞争力较弱,严重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步伐;在农作物种植和畜产品养殖过程中,更多地追求数量的增长,不注重质量的提高,更忽视了品牌效应,盲目效仿和低水平发展,且多以零散种养为主,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全市农业生产、加工和流通具有经营规模小、成本高、市场化程度低、政策性支持少特点,而现代农业要求资源配置效率高、产业专业化程度高、市场竞争能力强。在这种情况下,全市农村经济一方面受老、少、穷市综合反映的影响,致使人才、技术、资金、土地、劳动力等资源配置优化组合不畅,农民增收渠道不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仍然是制约郴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为突出的矛盾。
(二)公共设施条件差,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差
近年来,郴州市大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仅2011年便开工各类水利工程1.6万处,投入资金19.5亿元,完成土石方4600.9万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平方公里;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3座。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0公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00公顷。改造县乡公路254.7公里,新建成乡镇到村水泥(沥青)路1287.6公里;建设农家书屋1346家;新建农村沼气池9097口;解决19.6万农民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但从全市来看,大多数农村居民点规模小、点多面广、基础差,农村规划建设发展整体上处在较落后状态。一是基础建设落后。郴州市有很多地区基础设施十分落后,特别是农业基础设施年久失修问题比较严重,有不
少农村仍然存在吃水难、上学难、行路难等问题。部分农村公路还存在“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状况,“行路难”的问题仍然是制约农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一个主要因素。农村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设施还不完善,饮用水洁净度不高,沼气池普及率不很高,改厕率较低。二是社会保障不完善。城市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二元化,农社村会保障水平低、覆盖面小。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缓慢,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严重依赖于土地。农村养老保障的社会互济性低、保障能力弱。三是文化生活匮乏。由于缺少相应的软硬件配套导致很多农民看书难、看戏难,文化生活的极度匮乏,使封建迷信、赌博等乘虚而入,败坏了社会风气,也影响了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四是城乡人民权利不平等。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实行了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使农村人特别是贫困山区农民在教育、就业、卫生、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受到与城市人不平等的待遇。这个问题至今并没有真正解决,在郴州市乃至全国还都极为突出,直接影响了农民的增收和生活改善,同时又造成了和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三)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思想观念落后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的单位收益需要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而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农民素质直接关系到劳动生产力水平,但随着近几年郴州市农村劳动力向东南沿海的大量转移,农村接受中、高等教育后的人员难返乡,留在土地上的农民文化素质有进一步下降的趋势当前,郴州市农民的整体素质不容乐观,素质的偏低较大程度上制约着农业科技的推广普及,制约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突出表现在:在思维观念方面,普遍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缺乏信心,认同感不强,参与热情不高。思想保守,小农意识根深蒂固,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创新精神和敢闯、敢干、敢试的干大事创大业的勇气和信心。抽样调查100名农村劳动力显示,准备外出打工的占32%,其中个人意愿外出打工的占11%,家庭压力之下准备外出打工的占21%,不愿离家外出打工的占60%,另有8%的劳动力表示想法不明确;在文化素质方面,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科技知识低下,对新事物、新技术缺乏认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偏低;在技能素养方面,有一技之长的人较少,种地只能粗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打工则只会卖苦力不能靠智力技能吃饭,严重地限制了农民的增收;在道德素质方面,赡养父母、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有滑坡趋势,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等集体主义观念正在逐步淡化,偷盗、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有抬头的趋势;在法治意识方面,农村社会法治文化的程度不高,农村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过程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四)基层组织建设仍然薄弱,指挥新农村建设能力低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基层组织建设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采取了许多新的举措。诸如“五好支部创建”、“双培双待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管理”等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纷纷出现,农村工作面临着新一轮的严峻挑战,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越来越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基层党员年龄、性别、文化结构不合理。党员年龄普遍偏大,年轻党员少,女性党员少,大专学历以上的党员少,党员年龄性别文化结构比例失调,有些地方一个村几乎没有一个大专生;二是党员干部创新意识、科技意识不强,带领群众致富本领不高。多数农村党员、干部沿袭于传统工作思路,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思想僵化、工作被动、疲于应付,对新时期农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不强,发展的路子不宽,工作方法不多,在群众“盼富”面前力不从心;三是农村民主管理机制不健全。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在农村刚刚起步,干部群众民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民主自治机制不完善,一方面干部选拔上还不能唯才是用,部分优秀干部得不到提拔使用,干部能力得不到发挥,履行干部职责在有些地方甚至成为农村干部的“第二职业”。另一方面,造成了一起不良社会影响,部分地方因村务公开不及时,财务公开内容不全面,无明细帐,致使当地群众有意见,激发内部矛盾。今年以来,郴州市关于村“两委”换届的上访频率不断加大,反应了郴州市很多村“两委”班子存在群众基础差,内部不团结等问题;四是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够。受经济观念转变的影响,相当一部分党员专注于自己发家致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普通党员自身的优越感、荣誉感不强,和一般群众相比没有什么优先权,反而担心发挥模范作用影响自己致富。有能力高素质的农村党员大多外出务工经商了,留在村里的党员本身素质就不高,年龄老化,知识退化,能力弱化,难以发挥带头作用。有些干部党员服务意识不强,作风不实,缺乏工作的热情,做“撞钟和尚”、做“太平官”。五是支部缺乏凝聚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相当一部分村无集体经济来源和积累,无钱办事问题突出,党组织活动
经费严重不足,对老、弱、病、残、困难党员关心帮助不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随之减弱。同时由于包产到户后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村经济发展,也致使了无人关心集体事业的现象的产生,村委会虽实行村民自治,但一些政策、规划在本村因无力参与支持而无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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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谢志敏,卢鸿武,徐强.立足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的财政扶持政策研究.农村财政与财务.2010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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