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三农论坛

加入时间:2010-3-116:31:38驻马店农业信息网

点击:224作者:陈惠娟

文章来源:作者来稿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近年来,如皋市把发展专业合作社作为创新农业经营制度的重要抓手,作为促进农民创业增收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平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充分发挥其促农学技、带农入市、为农争利、助农增收、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积极作用,切实改善了政府、企业和农民之间的关系,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一、主要成绩

截止2010年年初,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98家,成员45083个,其中登记在册成员22320个。合作社总数南通第一,全省前茅。带动非成员农户近8万户,成员出资总额2.18亿元,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13.74亿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5.32亿元,培训社员12.5万人次,总收入14.87亿元,盈余2.41亿元,盈余返还成员总额1.90亿元,占盈余额的78.84%。从产业类别看,种植业222家:其中,粮食类14家、蔬菜类81家、水果类26家、花木类55家、蚕桑类40家,其他种植类6家;畜牧业136家:其中,生猪类43家、家禽类76家,其它养殖17家;水产业27家;服务业13家。从组建形式看,由种养大户或经纪人组建的295家,由事业单位代表牵头组建的16家,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29家,由村干部带头组建的43家,其它形式的15家。从发展层次看,经国家、省、市及我市认定的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达66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5家、南通市级33家。

如皋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依托花木、果蔬、畜禽、蚕桑四大特色主导产业而建,在推广新品种、应用新技术、开拓新市场等方面受到了广大社员的一致好评,在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带动了产业壮大和结构调优

合作社围绕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户发展专业化生产,建立健全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产业区域和体系,初步营造了主导产业的壮大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良性互动的氛围。目前,全市已经形成了以如城、桃园为核心的12万亩花木板块,以白蒲、丁堰、林梓等镇为主的年饲养120万头优质生猪板块,以搬经、袁桥等镇为主的千万羽优质黄鸡板块,以磨头、桃园、九华、搬经、袁桥、石庄等镇为主的10万亩外向果蔬板块,以高明、雪岸、柴湾、袁桥等10个镇为重点的10万亩优质蚕桑板块。

(二)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合作社通过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促进了高效农业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使农民分享加工和流通环节的收益,获得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如城镇孙庄草坪专业合作社带动892个农户,种植草坪2600多亩、花木1200多亩,户均收入3万多元,全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2000多元增长到2009年的12000多元,由原来的帮扶村一跃成为小康示范村,并辐射到周边镇村,带动一大批农户通过种植草坪脱贫致富。

(三)推动了品种优化和技术更新

合作社把普及推广农业科学技术作为服务的主要内容,引进实验示范传播农业适用技术和科研成果,提高了农民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如皋市利农优质生猪专业合作社通过优良品种引进和标准化的生产技术示范,社员饲养的生猪价格比其他农户饲养的生猪价格每公斤高1.2元,每头猪多收入130元左右,合作社社员养猪规模从成立之初的1.5万头发展到现在的近7万头。如皋市张仙草莓种植专业合作社引进草莓新品种,举办各个种植环节的生产技术讲座,种植水平大大提高,同时套种刀豆等其他蔬菜,亩均收入5800元左右。

(四)发挥了规模优势和品牌优势

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改变了以前单打独斗闯市场的局面,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联接问题,既提高了农产品竞争力和农业效益,又培育了市场竞争主体,同时也有效地抵御了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合作社实行统一生产标准、操作规程、产品质量标准和农资供应,积极注册产品商标,打造优质知名品牌,推广绿色农产品的生产,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推广提供了组织保证。下原九庄禽业专业合作社以保护价收购鸡蛋,饲料供应统一采购,一年为成员增加经济效益136.6万元,节约成本58.6万元。合作社积极注册产品商标,打造优质知名品牌,推广绿色农产品,为农业标准化的推广提供了有效的载体。目前,全市仅合作社的农产品注册商标就有25个、绿色食品2个、无公害农产品16个,其中如皋市利农优质生猪专业合作社“天盟”牌优质猪获省“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优秀品牌。

二、主要做法

如皋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历程中,始终坚持“政府支持、能人引导、农民参与”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政府“引导不参与、鼓励不包办、扶持不干扰”的基本准则,加快公共政策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运行质量,做大合作规模,扩大合作范围,做优合作品牌,提高合作效益,增强带动辐射能力。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行政强势推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发展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座谈会,专题听取合作社负责人介绍合作社发展情况,并对如何发展做出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经常深入合作社了解情况,协调解决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农经站明确专人负责服务指导。为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市每年都召开现场点评经验交流会议,促进合作社规范运行。每年都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培训会议,让合作社负责人了解农业农村经济的特点、基本要求和方向,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让会计人员了解合作社会计核算内容和办法。几年来已培训12批次,参培人数5000多人。同时,积极组织合作社参加展销会、农洽会等大型活动,展示和推销产品,加强产销对接。

(二)加强规划引导,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发展

市相关部门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了“十一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其目标是:到“十一五”末,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00家以上,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达到5万户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比例达到40%以上。通过规划,引导各镇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社促进主导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社”、“一镇一业”等农村经济发展新格局。

(三)广泛宣传发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发展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后,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声势,着力提高广大干群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其发展。从2008年开始,每年的7月份的第一个休息日确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日,在繁华地段和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刷写、悬挂宣传标语条幅,印发宣传资料,开动流动宣传车,在《如皋动态》连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知识,在市电视台播放专题片和流动字幕,切实营造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浓烈氛围。

(四)构筑服务平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弱势产业中弱势群体的联合,它的成长发展需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扶持。市农工办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自愿参加、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要求,大力鼓励专业市场、加工企业和专业大户发挥自身优势,牵头组建专业合作社。选择如皋市光远果蔬专业合作社、如皋市吴窑齐富畜禽专业合作社、如皋市九庄禽业专业合作社、搬经镇宏如蚕桑专业合作社等多家不同类型的典型予以重点指导和扶持,助推其做大规模,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合作社通过建章立制来强化内部管理和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合作社与社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市工商部门坚持解放思想热情服务,在合作社注册登记中,第一时间与农工办联合印发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实务手册》,既依法登记,又注意方便基层。市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每年拿出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上强化服务,两年来本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131.9万元。市税务部门根据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开展了调查研究,目前已拿出了花木生产、果蔬生产等方面的税收征管办法,方便了一些合作社的经营生产。农林、农机、供销总社等部门也从本单位、本行业出发,积极给予指导和支持。

(五)加强政策扶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积极引导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各镇(区)按照产业优势和专业特色,积极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列入对各镇经济责任制加分考核。对经工商部门登记新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人数50人以上,带动农户300户或种植业基地面积30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的,由政府一次性奖励5000元。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每年按照组织规模、联结程度和带动作用等在如皋全市评选10个优秀“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指导合作社编报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扶持,近年先后有1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项目申报,获得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扶持和奖励296万元,为合作社发展壮大增添了后劲。

(六)开展“四有”创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将合作社健康运行、规范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常抓不懈,特别是2009年,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达到一定数量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及时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重点转移到抓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上来。在全市开展广泛开展争创“四有”示范社和先进镇(区)的活动,要求各镇在发展达到一定数量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质量的提升。明确提出:以镇为单位,社员百人以上的合作社数要达40%以上,达到“四有”的合作社个数要达到30%以上。各个合作社要在增加社员人数、增强辐射带动、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经营状况良好并有一定的自身积累等方面狠下功夫,做大做强。对全市各镇(区)争创“四有”合作社和增加成员情况按月上报,并在《如皋动态》公布,2009年9月底开展申报评比,设立争创先进镇(区)奖和优秀“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奖,并由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根据各镇上报,开展竞赛以来,全市共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29617个,新增“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8家。应该说,在其他地区还在重点抓发展的时候,我市已把工作重点放在做大做强和规范化建设上,工作部署上又走在了前列。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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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化解矛盾,有效突破制约瓶颈,尽可能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优惠和方便。一是积极化解“用地难”。对设施农业、规模养殖、观光农业、生态农业等农业项目用地,凡不破坏耕作条件的,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对高效农业建设中的管理、仓储用房以及配套服务等附属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其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置换方式取得,面积控制在农业项目用地规模的3%以内。合作组织兴办加工企业所需的建设用地,由国土部门统筹安排用地计划,积极提供用地服务。加快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充分发挥镇(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社区)土地流转服务站的职能作用,加快建立土地流转价格自然增长机制和财政补助奖励机制,制定实施承包土地流转最低保护价和片区指导价,切实促进土地高效、规范、有序流转。二是积极化解“贷款难”。在经济实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建立起规范运作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农民资金互助组织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层次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广泛动员和积极支持农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和各类社会资金参与组建担保公司。积极探索仓单质押、农用机械、农作物收获权益质押等多种担保手段,鼓励农民或企业主以养殖水面使用权、经营承包权、经营林权、订单作质押进行融资。加强小企业贷捷通贷款、“公司+农户”保证担保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流动资金贷款和金穗支付通等载体建设,努力完善贷款运作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效率。三是积极降低运作成本。税收方面,严格对照《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通知》(苏政发〔2009〕13)要求,最大限度落实相关税收减免政策。用电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果场、林场、蚕场、水产养殖、花圃(电加热)、苗圃、蔬菜种植、茶叶种植以及灯光诱虫、农田排涝、灌溉、打井、打场、脱粒、积肥、育秧、防汛临时用电、现代化或专业化畜禽养殖和孵化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流通方面,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国内外超市、物流或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销售网络,通过订单形式建立契约关系,优先申领绿色通道通行证。四是积极防控生产和经营风险。严格落实省关于农业保险的各项财政支持政策,积极稳妥地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为合作社发展保驾护航。在巩固水稻、小麦、油菜等主要农作物和生猪保险成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进其它经济作物、养殖项目、高效设施农业以及农机、渔船渔民保险试点。按市场化原则尝试建立小额农贷保险,使农村信用社与保险公司形成风险共担的“三农”服务主体。

(五)进一步统筹各方力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促进服务指导全程化

政府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章立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增强内部凝聚力、向心力等方面,进一步注重协调沟通、协同作战,共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镇两级政府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实现农业“第二次飞跃”的重要组织形式与经营方式,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规划,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检查考核,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部门全面落实的组织领导格局。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措施。市农工办、各镇农经站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指导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指导服务,强化辅导培训。市、镇两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农林、农机和供销等部门结合行业特点,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工商、金融、国土、供电等部门创新服务举措,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减化办理程序,减少登记要件,提高办事效率,把对发展合作社的各项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金融信贷支持、规费减免、电价优惠、保障建设用地等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资金投入。市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主要用于合作社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中,从事农业新科技新品种的推广应用、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生态农业等方面的项目补助。千方百计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项目,充分发挥支农项目的导向作用,培育新典型、新亮点,各级安排的高效设施农业发展资金、外向型农业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三项工程”建设资金和农产品质量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探索以财政贴息为主要手段,吸附社会资金注入的投入机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发挥各种关系,借助各种平台,创新组织形式,大力推进农业招商引资,把农业招商引资作为增强合作社投入支撑、促进机制创新的重要工作。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两手抓,高效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吸引更多的“三资”投入。三是强化培训辅导。通过农民培训工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并切实增强社员的合作意识、大局意识和诚信意识。邀请涉农专家学者开展教育培训,引导合作社拓展服务平台,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增强服务功能。继续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努力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四是强化督查考核。继续将合作社发展情况作为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合作社运行质量和带动辐射能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发展目标的完成情况,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做到阶段性督查考核和年终督查考核相结合、定性督查考核与定量督查考核相结合、条线督查和综合督查相结合、上级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及时发现、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动真碰硬抓推进,严格奖惩抓落实。健全和完善每月一督查、每季一调研、半年一考评、年终搞总评的督查考评制度,考核结果向社会排名公示,确保工作快速高效推进。(作者系南通市副市长、如皋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