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通过岗位匹配输出一批、教育培训提升一批、公益岗位兜底一批、自主创业落实一批的“四个一批”举措,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目前,脱贫劳动力家庭46615户116528人稳定就业,就业率达97.44%。

一是岗位匹配输出一批。组织村社区干部、帮扶干部、网格长逐户逐人对脱贫劳动力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劳动技能、身体状况、就业意愿等基础信息,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建立“一户一册”“一人一档”。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帮扶优势,与浙江海宁、厦门晋江等11个市(县)签订长期劳务协作框架协议,广泛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将岗位信息与脱贫劳动力基础信息进行匹配,通过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平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推送就业岗位信息,组织外出务工就业。目前,共输出省外务工49795人,月工资平均收入4000元,县外省内务工11667人,月工资平均收入3500元,县内务工55066人,月工资平均收入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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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公益岗位兜底一批。结合各个村(社区)以及易地搬迁安置小区的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护路员、护林员、护寨员、保洁员等岗位,在易地搬迁小区另设有绿化工及保安等岗位,按照“总量控制、适度调整”的原则,通过个人申请、县乡审批招聘程序,聘用后由村(社区)进行统筹管理使用,不仅有效解决了困难劳动力就业问题,还促进村居环境卫生改善和社会治安稳定。目前,全县共有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16844人。

四是自主创业解决一批。通过搭建创业载体,培育创业主体,建立劳务市场、零工市场或微市场,支持脱贫劳动力在县域城镇地区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经济实体,给予税费减免、场地支持、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提供更多就近创业机会,实现创业致富的同时并带动更多脱贫劳动力就业。在易地扶贫集中安置点,鼓励发展“店铺经济”“夜市经济”,培育网红消费“打卡地”,形成了“木屋商铺”等特色商业街区。目前,脱贫劳动力已有2万余人通过农贸市场摊位经营、夜食摊点、便利店等创业方式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