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市委组织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1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不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
二、实施内容
(一)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工作队按照《xx县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资金管理办法》在乡镇财政所报账,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二)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积极稳妥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三、资金筹措及拨付
工作队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x:x:x的比例分级承担。省、市财政将及时下达资金到县,由县财政局足额筹措,根据资金使用要求,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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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强化主体责任,细化监管措施,严格目标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将这项民生工程列为重中之重,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组织、财政、扶贫、农业等相关站所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二)加强资金监管。将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全县基层组织建设考评、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乡镇党委要结合实际,确保资金使用规xx、监管有力,严禁挪用、截留、滞留、少拨或不及时拨付。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将不定期开展督查,采取随机调研、工作调度等方式,加强对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落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