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农村公路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曲阜市委、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711”工程责任分工的通知》精神,以农村公路网化建设为重点,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为目标,以推进跨越发展,提升民生福祉为指导,按照全省“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要求,坚持“全面规划、加快实施,完善路网、村道为先,建养并重、管养并举,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方筹资、财政补助”的原则,在年农村公路改造实现全面突破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全力攻坚,全面提升,确保年内全面完成“村村通”、“村内通”建设任务。

二、任务目标

年投资27344万元,完成266.4公里农村公路和781.7公里村内街巷建设任务,其中:完成“村村通”工程179.1公里,主街87.3公里,405个村(居)实现“户户通”,改建元疃桥、竹子园桥、大庙桥三座窄危桥。

(一)全面完成“村村通”工程。按照全省“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大“村村通”工程建设投入,着力解决镇、村断头路问题,实现村与村(包括50户以上的自然村)之间的连接通达,实现辖区内农村公路环线路网和网络化布局。投资7163万元建设137条179.1公里“村村通”工程,其中投资1530万元建设13条38.1公里乡道,投资5633万元建设124条141公里村道,投资1860万元改造窄危桥3座。

(二)全力攻坚“村内通”工程。405个行政村(居)街巷要全部实现硬化,“百强示范村”要率先实现高标准硬化。

(三)切实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完善农村公路路肩、边沟、交通标志、标线、里程碑等附属设施,沿线公路用地范围内宜林路段栽植适合苗木,合理绿化。今年底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农村公路优良率达到85%以上,适林路段绿化率达70%以上。

三、技术标准

继续推行基层冷再生环保节能新工艺,充分利用老路改造,尽量不新占用耕地。乡道、村道路基宽度原则上不低于6.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行政村内主要街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5米。路面类型可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地产地材确定,一般采用水泥路面或沥青路面。当采用水泥路面时,面层厚度不少于18厘米,面层混凝土所用水泥标号不得低于p.o42.5号,基层厚度不少于15厘米;当采用沥青路面时,面层厚度不少于3厘米,基层厚度不少于15厘米。村内巷道可采用8—12厘米厚薄层混凝土路面或砖块路面、石板路面、水泥混凝土块路面。各镇(街道)和村(居)不得擅自降低道路技术标准。道路路肩、排水、安保防护等配套设施应同步实施。

四、建设程序

按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乡、村道路建设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担任项目业主。经发改局立项后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核,核准后由项目业主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审批。在此基础上,由项目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招投标,并签订建设合同书,进入实施阶段。“村内通”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编制简易施工图设计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批后进入实施阶段。使用群众投工投劳的路基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里程较少的农村公路工程,可由项目业主按《招投标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将几个农村公路工程项目捆绑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所有乡、村道路前期工作完成后,项目业主单位须向市交通运输局提交项目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申请。由市交通运输局审批施工许可,并进行质量监督。项目开工时要在起点处设置醒目的公示牌,标示工程项目名称、规模、投资额、工期安排、各从业单位及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监督人员及工程质量举报电话等,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项目竣工后,由项目业主提出申请,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验收,济宁市交通运输部门按比例抽查,并对验收成果予以确认。

五、资金筹集与管理

(一)资金筹集方式

1.各镇(街道)可采取“一事一议”等政策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2.加大宣传力度,广开筹资渠道,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捐款捐物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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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监管,确保质量。严格落实公路建设“四项制度”和“三级质量保证体系”,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监督机制,落实建设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主要质量指标(路基压实度、路面强度、路面厚度等)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四)建立制度,加强管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公路管养政策,制定《乡村公路管护村规民约》,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和“镇(街)建起养护站,村村都有养护员”。广泛推行农村公路管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公示制度,在管养路段起讫点分别设置公示牌,标示管养路段名称(或桩号)、管养单位、管养责任人和投诉电话,明确管养责任。定期开展农村公路养护业务培训教育,提高养护技能。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做到年年有目标、有计划、有安排,月月有检查、有考核、有记录。定期召开养护工作例会,加强养护巡查,消除安全隐患,打造管养示范路,以点带面提高管养水平。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政府把今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任务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由市督考委、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考核;列支专项资金,对完成任务较好的镇(街道)进行奖励;对行动迅速、进度快、工程质量好的进行表扬;对影响整体工程进度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项目责任人的责任。凡是不按期开、竣工的项目,扣减补助资金。不按建设程序或验收不符合建设标准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兑付补助资金。市审计部门要在工程结束后进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