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项文化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满足全县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和府办发号《关于转发县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以送戏、送电影下乡和群众自办综合性文体活动为中心内容的系列文化活动,努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从而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看戏、看电影难和农村文化活动匮乏的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进一步促进和谐农村建设。

二、总体要求

按照“搞好延伸、讲求实效、提高水平、体现特色”的原则,加强县、乡(镇)协调配合,精心策划、部署,着力抓好落实。通过抓三项活动,组织和建设好一支稳定的为民服务的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创作、编排一批具有本县特色的文艺节目,使农民欣赏到优质文化产品,使我县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更上一层楼。

三、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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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吴伟清任组长,县文体局局长夏茂臣任副组长,文体局分管副局长及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为成员。各乡(镇)相应地成立领导小组,各乡(镇)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好实施方案,编制好活动经费预算。

(二)加强部门协作。县文体局:负责送戏、送电影及综合性文体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与各乡镇就文化活动的实施进行沟通与协商;负责三项活动内容的审核与把关。县财政局:按照省、市财政、文化部门的要求,及时支付活动经费,各乡镇财政所要积极配合三下乡工作人员办好相关财务手续。乡镇群众自办文化活动经费不能按乡镇搞平均分配,必须在各乡镇自办节目后,提供相关演出资料图片由县文体局审核后给予补助。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根据活动和群众的需要,在规定范围内组织或挑选文艺节目、影片及其它文化活动项目;提供电源到舞台和放映场地;配合公安部门负责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组织群众观看文艺演出、电影和参与文化活动,并负责办理文艺演出、放映和举办文化活动的各项相关手续。

(三)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各乡(镇)每月底必须向县文体局汇报当月三项活动数据,由县文体局汇总向上级汇报当月三项活动数据。年终要做好三项活动工作总结,各乡(镇)的总结于12月底报送县文体局。同时县电视台要采取重点报道、深度报道、追踪报道相结合的形式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促进三项文化活动深入持久、健康有序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