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县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

中共黟县县委黟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草稿)

2006年8月

加快发展乡村旅游,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也是我县实现大跨越发展的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国家旅游局“中国乡村游”主题年的历史性机遇,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主、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突出特色、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以“中国画里乡村”主题形象为统揽,以“世界遗产”和“世外桃源”两大品牌为依托,以构筑特色化、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的乡村旅游大景区为目标,以招商引资和全民创业为抓手,挖掘整合特色资源,提升旅游产业层次,加快推进旅游国际化步伐,为打造中国乡村旅游第一县和国内最具核心竞争力的旅游强县之一提供坚实基础。

一、完善乡村旅游发展的工作机制

1、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管理和服务网络。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乡村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乡村旅游工作,协调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实行县直部门包村责任制,制定帮扶目标,落实帮扶措施;各乡镇成立乡村旅游发展领导小组,每

1名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个村;有条件的村成立乡村旅游协会,发展和培育“农家乐”旅游经纪人,使协会发挥开拓市场、行业自律、维护权益的作用,成为当地基层组织联系农民,指导工作的助手和纽带。

2、创造乡村旅游发展的良好环境。国土、规划部门要对兴办乡村旅游项目依法优先审批,并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交通部门对重点乡村旅游项目要积极开辟旅游专线班车。财政、发改、农业、旅游等部门应增加对乡村旅游的投入。旅游、工商、公安、卫生、农业、质监、税务等部门要主动引导乡村旅游经营者诚实守信、规范经营。宣传、文化、旅游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乡村旅游的宣传推介。发改、公安、工商、税务、卫生、物价、电力等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简化乡村旅游项目审批程序,凡符合乡村旅游规划,不涉及新征土地的农家乐旅游项目放权乡镇政府审批,报相关部门备案。县直机关部门依据备案材料主动上门做好相关手续办理服务工作。

二、科学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3、科学合理编制黟县乡村旅游规划。旅游管理部门要在对全县乡村旅游资源全面普查的基础上,规划设计一批乡村旅游项目,高起点编制《黟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各乡镇要在全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新开发的乡村旅游点,必须先规划后建设。现有乡村旅游点要制定升级改造规划,切实防止盲目

2开发。

4、注重保护乡村生态环境与传统文化。规划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突出保存传统文明和本地特色,尽量做到“一村一品”,不盲目跟风、重复建设;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明确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规范建设施工行为。

三、培育乡村旅游多元化投资主体

5、探索成立乡村旅游股份公司。有条件的乡镇、村将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村民以资产或现金等形式入股,以分红形式分配利润,按照现代企业模式运作,开发项目,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做大规模,提高效益。

6、坚持招商引资与自筹资金相结合。县旅游局、招商局积极开展乡村旅游发展项目编制、策划和包装;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依托当地人力资源与自然资源引进适宜项目;各相关部门要多为农民采集乡村旅游经营项目信息,引导农民因地制宜经营乡村旅游服务项目;坚持农民自办、家庭联办旅游项目为主,逐步开发地方特色乡村旅游项目。

四、突破乡村旅游发展的瓶颈制约

7、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实现“六通”,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有线电视、通网络。县和有条件发展乡村旅游的乡镇两级新农村建设预算,要优先安排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投入的扶持资金。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和农民投资积极性,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加大乡村

3旅游道路、通讯、水电、卫生等基础设施改建的力度,指导乡村旅游接待户进行客房、厨房、厕所的改造,对照国家《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按照“安全、方便、舒适、卫生”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县乡两级游客服务中心等相应设施,不断改善接待条件,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承载能力。

8、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的财政信贷扶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扶持,与高山农户搬迁、易地扶贫、地质灾害避让、新农村建设及其他帮扶政策结合起来,形成资金捆绑使用;设立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县财政预算安排不少于100万元,扶持乡村旅游发展,重点用于乡村旅游发展税收奖励。对农民庄园业主或农民新办的乡村旅游经营户,3年内给予已纳经营性税收等额奖励,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对招商引资从事宾馆、酒店等乡村旅游接待设施建设项目,按照黟发[2006]6号文件精神给予优惠;县政府每年安排部分贴息贷款,专门用于扶持部分困难群众发展乡村旅游服务业,重点帮助接待经营户完善配套设施、开发旅游商品,扩大旅游宣传;引导县信用联社和国有商业银行加大对乡村旅游经济的服务,实行按揭付款方式,加大信贷投入,支持农户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和配套;县财政根据自身财力相应增加信用担保基金额度,帮助农民疏通小额信贷渠道。

9、提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快旅游专业人才

4的培养、交流与引进;制定相应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单位、个人,本地和外地人员以各种方式兴办旅游企业,形成旅游从业人员的竞争环境、实现旅游业最佳人力资源配置;县、乡镇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纳入预算,不断增加投入;定期进行旅游技能培训,强化旅游业务、市场意识、规范服务、民俗风情推介等方面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乡村旅游从业者的素质和服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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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发挥乡村旅游联盟作用。继续发挥古徽州乡村旅游联盟的作用,做好联手产品包装、形象宣传,以及信息共享等工作,对已开发完备并对外开放的乡村旅游产品,要做好产品整合,形成全县“一盘棋”观念,并积极纳入“古徽州大乡村旅游”产品系列,通过联合促销、客源共享,共同开发市场,实现互惠双赢。

22、举办各类节庆赛事。对引进全国性的或国际性的大型会展和旅游节庆活动和体育赛事活动并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继续办好国际山地自行车赛事活动,积极争取承办国内、省内棋类比赛活动。

23、建立完善的预订系统。整合黟县政务网站和旅游信息网站,进一步扩大网络宣传,方便游客通过乡村旅游网络预定系统、电话预定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