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一、基本建设程序是基本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工作过程中各个阶段必须遵循的先后次序。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因其规模大、费用高、制约因素多等特点,更具复杂性及失事后的严重性。

(一)流域(或区域)规划

流域(或区域)规划就是根据该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条件和国家长远计划对该地区水利水电建设发展的要求,该流域(或区域)水资源的梯级开发和综合利用的最优方案。

(二)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报告。它是在流域(或区域)规划的基础上,由主管部门提出的建设项目轮廓设想,主要是从宏观上衡量分析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即分析其建设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值得投入资金和人力。项目建议书是进行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三)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研究兴建本工程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其主要任务是:

(1)论证工程建设的必要性,确定本工程建设任务和综合利用的主次顺序。(2)确定主要水文参数和成果,查明影响工程的主地质条件和存在的主要地质问题。

(3)基本选定工程规模。

(4)选定基本坝型和主要建筑物的基本型式,初选工程总体布置。(5)初选水利工程管理方案。

(6)初步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主要问题,提出控制性工期和分期实施意见。(7)评价工程建设对环境和水土保持设施的影响。(8)提出主要工程量和建材需用量,估算工程投资。

(9)明确工程效益,分析主要经济指标,评价工程的经济合理性和财务可行性。

(四)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是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

初步设计的主要任务是:

(1)复核工程任务及具体要求,确定工程规模,选定水位、流量、扬程等特征值,明确运行要求。

(2)复核区域构造稳定,查明水库地质和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灌区水文地质条件和设计标准,提出相应的评价和结论。

(3)复核工程的等级和设计标准,确定工程总体布置以及主要建筑物的轴线、结构型式与布置、控制尺寸、高程和工程数量。(4)提出消防设计方案和主要设施。

(5)选定对外交通方案、施工导流方式、施工总布置和总进度、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法及主要施工设备,提出天然(人工)建筑材料、劳动力、供水和供电的需要量及其来源。

(6)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设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7)拟定水利工程的管理机构,提出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以及主要管理措施。

(8)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利用外资的工程应编制外资概算。(9)复核经济评价。

(五)施工准备阶段

项目在主体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工作。

(2)完成施工用水、用电、通信、道路和场地平整等工程。(3)必需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

(4)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服务。

(5)组织建设监理和主体工程招投标,并择优选定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队伍。

(六)建设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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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前,项目法人或其代理机构须依照有关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项目报建须交验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工程项目进行项目报建登记后,方可组织施工准备工作。

(五)竣工验收阶段的审批

在完成竣工报告、竣工决算等必需文件的编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向验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国家和部颁验收规程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