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完善农村警务的思考
关于当前新农村建设若干问题的研究
91031y21刘轩宇
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们党和国家明确提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近年来也成为了全体国民关注的热点,经过全国人民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新农村建设已取得了比较重大的成就,值得国民庆幸,但我们也必须重视和努力解决当前新农村建设当中所面临和出现的一些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资金主体劳动力形式主义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下,中华大地正掀起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潮,新农村建设成为了政府当前农村工作的重头戏,成为了媒体、国民关注的焦点,也成了“三农”学者研究的热点。
这几年来,经过政府、社会和农民的共同努力,全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比较大的成果,探索并总结出了许多科学、有效的成功模式,面向市、省以及全国学习和推广,也建立起了许多独具特色的县、市、省及至国家级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这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成果固然值得我们庆幸,但在新农村建设中所出现的一些比较现实的问题和困难也需要我们去关注并努力设法去解决。
去年,我们曾到南方某山区小县进行农村调研,在该县一山村的调研中,我们比较幸运地遇到了一位正在那驻村的一个年轻的乡镇干部(四年前大学毕业考上公务员)并与之谈论许久。他是负责本村一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县乡设立的建设示范点)的乡镇干部。
他开始对我们比较警觉和排斥,毕竟我们是外来人员,何况又是大学里来搞农村调查研究的,所以他说话比较严谨,也只是向我们介绍他们政府在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思想、计划、举措以及取得的一些成就。
经过一番沟通后,他才放松下来,对我们的警觉度也有所下降,也许是我们沟通方法现效了,毕竟他也是从大学校园出来的。这样一来,我们的聊天就显得格外的轻松和畅通了。他向我们介绍了当地新农村建设所面临和出现的一些问题,不仅仅是乡村这个角度,他也从政府这个角度向我们谈了有关的一些问题,毕竟自己就是体制之内的人,不但熟悉乡村的现实情况,也了了解政府内部的情况。
经过与这位年轻的乡镇干部的谈话,我总结出在这样一个比较偏远落后的山区进行新农村建设所面临和出现的一些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单一。一是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主要依赖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中央和省(市)提出各级财政支农投入要体现“三个高于”,并不得搞“上进下退”,但
多数县(市)级财政较为困难,只能维持基本工资保障支出,投入新农村建设的资金远远不够。有的县(市)虽然搞了新农村建设试点,县(市)级财政也是在咬牙,在勒紧腰带,有的甚至挪用其它项目资会。二是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筹资配套难落实。目前,在农村,青壮劳力大部分外出务工,在家的都是妇女和老人。这部分人一者没有力气,干不了重活,“以劳折资”难实施:二者留守在家的妇女和老人不当家、作不了主,“一事一议”资金很难筹集。据统计,农民投工投劳数量对比以往急剧下降,如我们调查一个镇,2002年的投工投劳均是60万个,而2009年是1.2万个,远远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中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村庄整洁建设的需要。三是村级投入较为乏力。当前,在广阔的农村,一方面村办企业少,原有的集体经济项目被卖光、用光,正常运转依赖于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另一方面,村里欠农民的,农民天天要,而农民欠村里的,各级政府不准向农民收、不准向农户扣,绝大部分村已经是“空壳”村,村组级对新农村建设投入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如我们调查的有一个县,该县镇、村、组负债1.2亿元,村平负债43.4万元。四是农村金融体系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没有实质性的突破。从农业发展银行来看,农发行的业务范围包拦政策性粮棉油收购等流通领域贷款,这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金融支农。随着国家粮食体制的改革,其支农的力度将弱化;再从农村信用社来看,由于历史包袱沉重、产权制度不合理、不良贷款比率较高,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任务还很繁重,在支持新农村建设方面力不从心;再从商业性银行来看,商业性金融银行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直接面向农业、农村贷款的金融机构不断减少,金融资金对农村的金融支持严重缺位。
(二)资金的使用较为分散。主要的体现在用于农业方面的资金,包括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农业科技支出、土地治理、支持农业生产支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都存在使用上的分散和交叉重复并存的现象。各个部门在贯彻中央“三农”政策时都会在资金安排分配面面俱到,在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上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资金使用分散和投入交叉重复现象比较严重,不利于资金的统筹安排和使用,资金整合比较困难,影响了支农资会整体效益的发挥。
(三)新农村建设的财权与事权不够明晰。一方面管理权限和职责不清,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如新农村建设投入,哪些由国家投入,哪些由集体投入,哪些由农民投入,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往往造成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投入,农民投入新农村建设的非常的少;另一方面在事权和财权的划分上,一般表现为基层事权大,财权小,上级事权小,财权大,新农村建设出现财权与事权不够统
一、协调。
(四)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目前,财政部门对各项资金进行了规范化的管理,实现了一项资金一套管理办法(细则),这无疑对提高支农资会管理很大的好处:但是,从我们平时掌握和了解及有关媒休报道上来看,仍然有少数项目单位,报假账、虚列项目支出,套取项目资金用于请客送礼,用于弥补单位经费不足等等,资金的使用效益打了折扣。同时,现行对新农村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大都是招投标制,而基层报账的单位——财政部门要求中标单位(个人),报账必须是在国(地)税务部门圆票并取得国(地)税部门出掘的发票方可报账、拨款,而圆票是不得白白开票的,国(地)税部门需按建设投资总额的6.5%~6.8%交纳税费),使支农资金“缩水”;此外,可谓无商不奸,他(她)们没有利益、没有好处是不得干的,一个发包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个人)得净赚项目资金总额的20%——30%,真正用在项目上的资金却不多。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问题
从我们党和国家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历史任务到全国各地掀起新农村建设的实践热潮,国内对新农村建设的讨论一直不断,但不管怎样,有关新农村建设的主体问题,社会各界的声音还是集中在“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也就是说,新农村建设农民才是主体,必须积极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来进行新农村建设。
为什么大家会讨论新农村建设主体的归属问题并把答案归结到农民自己呢。因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和政府在新时期的一项战略工程,政府作为决策者,对于新农村建设它可以说是主要负责人,再加上政府受政绩考核影响,就很难避免出现以往政府做事包办一切的现象,还有就是受社会上人们“官退民进”、“民本位替代官本位”的思想的影响等。所以,和广大农民密切相关的新农村建设必须作为主体而积极参与进来,改变农民以前一直失语的现状。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广大农民,政府则充当指导或引导的角色,这是大家的共识,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种比较理想的模式。但在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工作中,不少地方的农民却仍失语,从而出现了较多的政府包办新农村建设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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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结语
近年来,“三农”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党和国家也一直努力致力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其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下所提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也成了全体国民关注的焦点,更令人骄傲的是,通过广大人民的共同的努力,新农村建设已取得了许多重大的成就。
但我们在肯定成就的同时也要认识到新农村建设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比如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资金紧缺问题、政府和农民角色错位的问题、农村劳动力短缺的问题、新农村建设形式化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在许多地方的新农村建设中基本上都存在,也是会对新农村建设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的问题,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都必须对此以高度的重视并及时设法解决这些问题,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