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李纪恒副书记在全省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座谈会上讲话的心得体会

解放思想完善机制强化措施

推进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全省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省委副书记、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组长李纪恒

(2008年7月21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省委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要求,认真总结交流第二批下派指导员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和措施,更好地发挥工作队及指导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这次座谈会在保山市召开,主要是保山市的指导员工作开展得力度大,成效明显。昨天上午,大家参观了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海棠村、保山利根丝绸公司、金鸡乡育德村等新农村建设现场和农业龙头企业。从现场参观和介绍的情况看,保山市的指导员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市、县(区)都成立了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了专职的工作人员;二是高标准选派指导员。两批指导员保山都超额完成了选派任务,工作队长都是选派有一定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三是完善了制度,建立了“六项管理制度”。隆阳区还创造性地开展了由派出单位和指导员分别与区委领导和工作队长签订承诺书的制度;四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县(区)都安排了新农村建设和指导员工作专项经费,并以以工哺农的形式,筹集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五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建立“点子”激励机制,鼓励指导员们建言献策,指导员帮助所在村建立农民“网吧”等等,很有创意。他们的这些做法比较扎实,富有成效,可学可推。这次会上16个州市和县(市区)、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派出单位各一位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各地和广大指导员要通过这次座谈会,沟通情况,介绍经验,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推动全省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做得更好。

结合大家的交流发言,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加强管理,认真履职,第二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月16日全省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视频会议后,全省14150名指导员,1334支工作队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驻村委会,超额完成了“一乡一支工作队”和“一村一名指导员”的选派任务。广大指导员按照“六大任务”要求,切实履行“六大员”职责,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新农队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依靠驻村干部群众,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熟悉村情

民意,发挥特长,大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各地认真落实省委“有一名分管领导、有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有一批专门的管理服务人员、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一笔专项的工作经费”的“五个一”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州(市)、县(市区)都成立了由党委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的政府副职担任副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形成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工作队和驻村指导员完整的工作体系。全省州(市)办公室工作人员共有123人、县(市区)办公室工作人员887人。多数州(市)和县(市区)都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保证了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正常开展。

(二)指导员作用进一步发挥。广大指导员驻村后,都能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一是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据统计,到6月底,全省下派指导员走访农户在118万户以上,提出合理化建议3.2万条以上,其中被采纳的有1.72万条。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宣讲了党的方针政策。如普洱市指导员宣讲政策法规7024场次、参加群众436203人次;书写张贴标语16047条,出黑板报墙报5126期,发放宣传资料126811份;召开党员会、上党课1762场次。三是化解了矛盾纠纷。到目前为止,全省指导员参与调解矛盾纠纷3.45万起,避免了许多恶性案件的发生,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四是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帮助村“两委”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推进民主制度建设,促进干群关系的改善,帮助村党支部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五是为农民办了一批实事好事。许多指导员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在帮助驻村发展项目、抓春耕生产、举办科技培训、进行村庄整治、培训转移劳动力、改善基础设施、救助困难群众、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共办实事3.8万件。

(三)管理方式进一步创新。各地围绕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和指导员职责,完善了指导员每月工作交流例会、季度工作汇报会、工作承诺公示、培训学习、难事梳理交办和乡(镇)党政班子成员联系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对指导员工作的指导。如,师宗县实行重点工作认领制,隆阳区签订安全责任状、龙陵县建立“点子”激励机制,让指导员有责任、有任务、有压力。各地都明确规定指导员驻村时间的考勤管理办法,严格考核管理。如澄江县龙街镇、师宗县丹凤镇把指导员的各项考核与当地乡(镇)机关干部同等对待,每半年考核一次,半年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党委提出调整意见。同时,各地还完善制度,加强了对指导员工作的巡视督查。有的把指导员工作纳入“公开评议”范围,对下派指导员的工作情况、各乡(镇)对指导员的管理情况、派出单位对指导员的关心支持情况等,进行全面的督查。

(四)工作环境进一步改善。在省级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各州(市)、县(市区)、乡(镇)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开展驻村前培训,帮助指导员尽快熟悉和掌握农业农村工作方法,提高理论素质和工作水平。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乡(镇)党委、政府为指导员提供了基本的生活、工作条件,同时让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参加乡(镇)各种工作会议、集体学习、科技培训等;乡(镇)主要领导经常到指导员驻村指导工作,积极为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帮助指导员尽快融入基层工作。各地还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编发简报、建立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反映指导员的工作动态,宣传指导员的先进事迹,为指导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派出单位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大多数派出单位把选好派好指导员作为服务地方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广泛动员,严把选人关,把单位骨干力量和有培养前途、能干

事的干部选派到农村去锻炼,指导员的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大多数派出单位领导,都多次到驻村看望指导员,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当地理清发展思路、办实事好事,提供项目和资金支持。据不完全统计,派出单位对本单位指导员所驻村提供的帮建资金已达1518万元。许多派出单位对表现突出的第一批指导员予以提拔、晋级或调任重要岗位,产生了良好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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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坚持按全省每一个建制村派驻一名指导员,做到全覆盖,不遗漏。有的建议,可否调整一村一名指导员的做法,把指导员集中起来,既便于管理,又集中了力量。应该说,这个建议出发点是好的,但不符合下派指导员的初衷。省委、省政府之所以下那么大的决心,每年向全省农村派出1.4万余名农村工作指导员,一方面是为了全面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是着眼长远,培养锻炼干部,提高干部素质,改善干部结构。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每1个建制村有1名以上指导员驻村的做法。各地不能把指导员当作简单的劳动力对待,不得把一个工作队的所有指导员都全部集中在乡(镇)或是项目村居住。驻村指导员要严格按照省里的要求,吃住在村里,不能搞“走读”,这是一条纪律。

五是关于建立指导员激励机制的问题。这里再次明确,获得各级考核表彰的优秀指导员和工作队长不受派出单位年终考核奖励优秀等次的指标限制,考核结果与原派出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对待。请省里的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和新农队办等专题研究指导员激励机制的问题,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

同志们,选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到农村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进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