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思考与对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阶段“三农”工作指导思想的深化、升华和发展,得到了亿万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积极响应,广大农村正在经历着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历史和现实证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每一个变化,都会对不同社会群体、不同社会成员的生存质量和发展方向产生深刻的影响。农村妇女占农村人口的半数以上,既是农村发展的生力军,也是发展成果的受益者。组织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既是农村妇女自身发展的需要、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一、当前农村妇女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大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特别是“十五”期间,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了支农的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各级妇联组织和有关部门广泛开展“双学双比”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农村妇女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全市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903元,已经具备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良好基础和条件。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农村妇女发展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整体素质偏低。由于受传统观念、农村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高等教育学费负担过重、高等学历妇女流向城市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妇女的学历水平、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致富能力都有待进一步提高。素质偏低不仅使农村妇女面对高速发展的生产技术表现出极大的不适应,而且也束缚了她们的思想和才能的发挥,成为影响妇女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2、资金项目不足。2003年以来,市政府在全市城乡实施了小额信贷工作,市妇联也积极与市农村信用联社联合开展了针对农村妇女的小额贷款,许多农村妇女从中受益。但有的妇女因为没有担保抵押,有了项目也贷不来款;有的妇女虽有抵押资本,但找不到合适的项目。农村妇女小额贷款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妇女脱贫致富和扩大生产的需要。

3、组织化程度不高。近年来,在政府引导、各级妇联组织参与和群众的自发组织下,全市建立各类农村妇女专业经济合作组织1569个,发展妇女龙头企业220多家,培养女经纪人2057名,在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占农村劳动力60%的农村妇女劳动力相比,妇女经济组织的覆盖面还不够广,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而且一些组织属于松散型,对会员的服务仅局限在技术服务、生产资料供应和提供市场信息等几个方面。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农户之间还没有真正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系机制,没有形成一体化经营格局。

4、生存环境有待改善。在去年召开的女村官座谈会上,女村官提出的55个问题中,主要集中在人畜饮用水、道路桥梁、土地海域承包、招商引资等方面,尤其在经济基础较差的村,由于缺乏统一的村庄规划、给排水设施、垃圾集中处理、清洁能源利用等,这些问题尤为突出。从全市乃至全国范围来看,吃水难、看病难、出行难和居住条件差、社保水平低等仍是农村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也是农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5、民主参与不够。近年来,各级妇联组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采取各种倾斜措施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力度,女干部的决策能力和自信心有所提高。但在村一级政权中女性参政比例偏低、增长缓慢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与农村妇女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60%的状况明显失衡,必然影响农村妇女积极性和作用的发挥,也不利于农村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思考与对策

农村妇女是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生力军。能否有效地提高农村妇女的素质,调动农村妇女的积极性、参与性和创造性,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和小康目标的实现。组织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必须从解决农村妇女存在的问题入手,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要求,促进农村妇女的全面进步与发展,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妇女的生力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提高农村妇女综合素质是组织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庭》一书中,极为深刻而又精辟地阐述了妇女与社会进步的天然关系:“某一历史时代的发展总可以由妇女走向自由的程度来确定,妇女走向自由的程度取决于妇女的素质。”因此,提高农村妇女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是生产发展的先决条件。要以传统美德为积淀,以现代理念为引导,以先进科技为支撑,培育新型女农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

——提高妇女素质,必须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凝聚农村妇女。一个国家的伦理道德水平是历史文化传统的积淀,是无法用金钱和引进获取的。在五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勤劳勇敢、自强不息、团结合作的传统美德已经深深地扎根在中国的大地上。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们大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文化,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表现为传统美德的淡化、信仰危机的出现。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并不代表要割裂传统,而是要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根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不断创新和发展,为中华文化增添新的内涵,书写新的篇章。提高农村妇女素质,必须广泛开展传统美德教育,大力宣传和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用人文关怀凝聚人心,用民族精神强化理想,用传统文化厚重基础,强化农村妇女的民族意识、主体意识和振兴意识,引导她们建立共同的发展愿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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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农村妇女的创造激情,必须建立激励创新机制。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改变了过去单纯强调精神激励的做法,物质利益成为调动人的积极性的重要杠杆之一。因此,要把尊重农村妇女的首创精神与尊重农村妇女的经济利益结合起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农村妇女和各类专业协会进行自主创新,开展巾帼科技发明竞赛等活动,使建设新农村成为农村妇女的自觉行动;要研究探索农村乡土女性人才成长的规律性问题,畅通以各种妇女组织、团体会员、妇联执委和妇女代表为主体的发现和推荐女性人才的渠道,构建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农村乡土女性人才信息体系,争取政府把农村妇女人才列入农业人才培养规划,纳入政府表彰序列,为农村女性乡土人才的成长成才搭建平台、创造条件;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经济水平,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地打造培育多种模式的巾帼示范村,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调动农村妇女的创造激情,必须加大民主参与力度。当前我国对女性的角色评估还是处于男权社会的价值体系之下,仍然受到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等文化价值思维的影响,在农村这种思想尤为严重,农村妇女可以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里干出成绩,但如果走上村级领导岗位,欣赏就可能演化成一种排斥和贬低。加大农村妇女民主参与的力度,既是对这种落后思想的有力回击,也是保护农村妇女的积极性,更有效发挥生力军作用的重要保证。要鼓励广大农村妇女尤其是年轻妇女、女大学生树立进取的人生价值观,明确妇女参政的重要意义,打破传统观念对自身的束缚,积极参与村庄的民主管理;要通过培养各类农村妇女典型、提高村妇代会主任的综合素质,树立农村妇女致富带头人的形象和威信,把优秀妇女推举到管理岗位上来,扩大农村妇女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广度和深度;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关心、关注和支持女村官的成长,充分发挥她们的聪明才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使她们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和推进,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将日益突显。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各级妇联组织必须在继承和发扬特色工作和品牌工作的基础上,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主动承接由政府部门转移出来的职能,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各种协调组织的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找准工作定位,加强协调沟通,积极开拓创新,组织农村妇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生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