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工作经验:探索土坯房改造新模式 让农村群众“忧居”变“优居”

某县是某省典型的丘区农业大县、人口大县,农村土坯房存量达16.39万户、占全县农村总户数的34.5%,农村土坯房数量多、分布广、改造难等问题成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明显短板。近年来,我县高位推动、科学谋划、分类施策,在全省范围内率先针对存量土坯房开展改造工作,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住上新房子、过上好日子。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3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将某县评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

一、主要做法

为织就农民“安居梦”、塑造乡村“新面貌”,某县通过明确一套操作标准,变“见子打子”为“系统设计”,全面打响农村土坯房改造“攻坚战”。

(一)明确改造方式时序。通过“拆建改保投”(拆除闲置土坯房、拆旧建新、改建、修缮保护、投亲靠友)五种方式,按照“20**年30%、20**年30%、20**年20%、20**年20%”的进度安排分时定量推进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按照优先支持“重点群体、重大产业、重要地区”思路,实行困难群众、贫困村、主导产业集中示范带、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农村土坯房改造“四个先行”,渐进式实施改造。

(二)明确资金补助标准。按照“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原则,分档分级制定农村土坯房补助标准,对现居唯一住房为土坯房拆除后,采取新建、购买或者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其安全住房的一般农户给予0.75—1.5万元补助,对新建房屋的贫困户给予2—3万元补助,对无力自主建房的贫困户纳入统规统建并给予3万元补助,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土坯房改造积极性。

(三)明确审批流程规范。制定出台农村土坯房改造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技术指导意见等纲领性文件和工作指南,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组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备案”的程序确定实施对象;采取“统规”+“统建、联建、自建”等方式,严控建房面积和标准,原则上贫困户人均建筑面积控制在25平方米,其他户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5平方米,有效提高土坯房改造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四)明确建房风格风貌。在兼顾农民传统习惯、符合建房面积要求、彰显地域特色基础上,由县住建局组织制定经济适用、质量保障、安全可靠的土坯房改造通用图集,明确建筑风格样式20余种,免费发放给建筑工匠、村“两委”,宣传引导农户选用适合本户实际情况的通用图集,有效统一农村土坯房改造风格,形成美丽宜居的某新范式。

二、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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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位推动、统筹推进的领导体系是保障。始终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推进土坯房改造工作,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主要领导抓总、县级领导包片、定期通报研判”工作机制,高位推动落实;组织住建、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成立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全链式负责“对象认定、资格审查、安全监管、建房进度、竣工验收”各环节把关指导,形成以党建为引领,各级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顺应发展、尊重民意的发展方向是关键。坚持把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作为解决群众住房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围绕“鉴定安全、改造安全、保障安全”,定期开展“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与“回头看”排查,严格把好“验收关”,最大限度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政策稳定、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是基础。在土坯房改造中,组织纪检、绩效、审计、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资金分配使用、工程项目招标、改造任务进度等情况,全覆盖开展“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对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有效确保帮扶力量的稳定性、政策的延续性、工作投入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