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的内部审计制度

一、建立局内部审计小组

内部审计小组是本局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小组在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局的规章制度,对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等情况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二、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

(一)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三)经济效益;

(四)财务管理制度;

(五)干部离岗及经济责任,一般单位主要负责人调动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六)建设项目预(概)算、决算;

(七)国家财经法规、部门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

(八)其他审计事项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四)被审计单位以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如有导议,可以向内部审计小组负责人提出。内部审计小组对此应当及时处理。

五、建立审计档案,按照规定严格管理

六、内部审计人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