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发展如何迈上新台阶

近几年,党在农村的各项工作依靠惠农政策的强有力贯彻,取得了很大成绩,特别在农村社会发展领域的进步比较显著,农村社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国家在农村社会领域财力投入的不断增加,我国农村社会结构正在悄然发生深刻变化。首先,在取消农业税的同时采取多种“反哺”农村的措施,使农村干部的社会角色在农民心里有了一定转变,干群关系的改善有了新的基础。其次,国家在农村投入的增加使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的均等化有了良好开端,农民开始享受到初步的国家公共服务,由此开始确立农民平等的公民地位。第三,农村社会的开放还导致农民对公共品的需求大大突破了村庄范围,农村由“熟人社会”渐渐转向市场化的“陌生人”社会,由此产生了对民主法治的强烈需求,从而要求政府服务方式转变变得更为迫切。第四,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深入贯彻,农民的组织程度不断提高,为农村社会稳定奠定了重要制度基础。最后,农业生产力的迅速进步使农民在更深的程度上卷入了市场化过程,农村社会的开放度大大增加,农民的思想观念有了积极变化,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大大提高。

在社会结构发生明显转变的时期,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和国家政策调整在某些方面的滞后,农村社会领域仍存在一些矛盾冲突,一些问题还相当突出。首先,农村土地制度还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土地管理政策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土地流转和土地征用中发生的利益摩擦在一些地方还相当严重,对建设农村和谐社会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其次,农民收入水平在总体上仍大大低于城市水平,农村社会还不能依靠自己的能力来满足自身对公共品的需求,致使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仍然明显落后于城市,农民依靠国家财政力量还远不能享有公共服务的平等权利。第三,在城市化速度加快的背景下,农村大批年轻劳动力进入城市,留在农村的人口多为少年和老人,一些村庄明显地走向衰落,这不仅影响农村社会的活力,也给农村社会的治理方式的改革提出了挑战。这些新问题需要我们密切关注。我们相信,只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持续增加对农村社会的有效投入,坚定统筹城乡发展的改革方向,推动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这些问题将得到逐步解决,农村社会和谐的基础条件将逐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