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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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刚才,孙书记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面,就如何推进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这三类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财产,是农业农村发展和集体产权改革的重要物质基础。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以保护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成员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把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产(主要是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符合身份的社员当股东,村民变股民,对村集体资产共同管理、监督、分配收益的一项制度创新。
二、为什么要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健在于增加农民收入。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对于农民增加收入意义重大。从权利看,绝大多数私有制国家的农民只有一个土地权利,而中国农民则有两个权利,一个是家庭拥有承包地带来的土地权利,一个是集体所有资产带来的财产权利。如果说,开展土地制度改革给了农民一家一户一块土地的权利;那么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赋予农民一家一户相应的集体资产权利,让农民真正分享集体资产的收益。
可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是解决目前农村集体产权不明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和流转不顺畅的问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改革的实现手段就是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将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化,并量化到每一个集体经济成员,集体年终收益分配根据所持股份进行分配。这实际是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的一种探索。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
通过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制度,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在时间安排上,2019年5月前全县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任务,同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民身份确认,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改革。2019年底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任务的80%以上,202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
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后的村,要成立相应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按照文件要求,由县农业发放登记证书、县食品药品工商管理局发放营业执照。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市场化方式管理运营集体资产,有条件的,可以自主经营;没有条件的,可以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由其他主体经营或与其他主体联合经营。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经过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在公开招投标后进行,防止少数人说了算,避免造成经营不善和资产流失。
四、如何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刚才我讲道,农村集体资产包括三类。一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二是用于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三是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这三类资产都有改革任务,但要分类实施。对资源型资产,要全面推进各类资源性资产的确权登记颁证,完善“三权分置”;对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要结合乡村振兴工程,探索建立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非经营性资产统一运行管护机制,更好地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公益性服务;经营性资产是这次改革的重点,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资产量化到户、到成员不是把集体资产分了,而是明确谁有这个权利,说到底是要保障好农民的集体收益分配权。
改革步骤及内容。一是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这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要的基础工作,是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通俗地讲,清产核资就是摸清家底,如果家底不清,就很难实施改革。各乡镇(集聚区)要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对清查出的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清产核资以后要及时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长效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是准确界定集体资产所有权。在清产核资基础上,严格按照产权归属,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按层级分别确权到相应的组级、村级、乡级集体,不得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村内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组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是股民确认。就是要确定每个集体的股民都有谁,这是产权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要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作出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依法科学规范界定股民身份。股民身份的确认既要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县农业部门各乡镇(集聚区)要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民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民登记备案机制。
四是股权配置与管理。这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头戏。总的思路是将农村集体资产以股份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股民,不是把资产分了,而是把股份、份额量化到每个集体成员身上。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不同于工商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必须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只能在本村、本组内部进行,实行封闭式管理。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股民民主讨论决定。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也就是说,股权生不增、死不减、入不增、出不减。股权可依法继承,可在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转让。成员退股,可将股权通过赠予、转让等方式流转给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其他成员。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要完善治理机制,制定组织章程,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
五、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
一要严格工作程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程序要求严格,包括清产核资、股民确认、股权配置与管理、资产运营等多个环节。整个过程都要充分履行民主程序,让群众了解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做到该公开的公开、该公示的公示、该签字的签字,该有的环节一个都不能少。特别是对改革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比如怎样去认定集体成员、资产如何量化、量化到户还是到人,都应该让农民自己做主,多开代表会议,然后依程序进行公示公告。二要守住改革底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但必须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无论怎么改,都不能让集体资产流失,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要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不能让老百姓吃亏。要坚持于法有据,凡是涉及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的,必须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按照法定程序取得授权后再进行。三要积极稳妥推进。由于各村的村情和自然条件千差万别,集体资产存量和集体经济管理水平各不相同,农民群众的意愿诉求更是多种多样,改革一定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分步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区分不同性质的集体资产和不同情况类型的村,选择广大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
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发展问题
一是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体系。加强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所建设,实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场交易、公开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最大化地发挥资源效益。二是探索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中央要求赋予农村集体产权抵押、担保等权能,从根本上激活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金融部门要加大探索创新力度,研究制定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办法,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搭建股权融资平台。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体系,建立农村产权融资风险补偿机制,为产权制度改革提供金融支持。三是落实减免契税等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对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除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按有关规定免征因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涉及的契税,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免收确权变更中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费。政府出资设立的投融资公司或融资担保公司,要积极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融资服务。统筹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所需用地,落实在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预留一定比例建设用地专项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政策。
同志们,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中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任务艰巨、时间紧迫,绕不过、等不起,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受益。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以硬责任落实硬措施,以硬作风完成硬任务,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扎实有效推进。
在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2)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刚才,张应举主任传达了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我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下面,就推进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清产核资,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党中央部署的又一项管全局、管长远、管根本的重大改革,对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活力。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累了不少资产,但是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晰、保护不严格、流转不顺畅的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要从根本上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趋势,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和完善集体资产的治理体系,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运行新机制,更好地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让农民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是有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广大农民的权益是农村一切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项改革一个重要的目标设计和追求就是增加农民收入。现在维护农民的财产权利显得越来越紧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权利,有利于拓宽农民的增收新渠道,让农民共享农村改革的发展成果。
三是有利于增添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有利于激活农村的各类要素的潜力,完善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增添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实践证明,改革可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所以,我们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克服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的思想,切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二、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这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要的基础工作。通俗地讲,清产核资就是摸清家底的过程。根据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的要求,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数据录入、资料归档”10个步骤,对乡、村、组农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都要进行清产核资,资产清查登记时点全国统一为2017年12月31日,重点主要是查三个方面:一是还没有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二是集体的经营性资产;三是债权债务现金等。要把这几个问题搞清楚,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确权到户,另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加强管理,防止资产的流失。今年全市要完成所有村居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安排好工作进度。在这个过程中,我特别强调一点,整个清产核资过程都要尊重农民的意愿,组织农民参与,接受农民监督,得到农民认可。
二是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把成员边界搞清楚,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改革最为复杂的一项工作。相比土地承包到户的权利主体确认,这次改革的成员身份确认更是一个难题。科学确认成员身份,不仅涉及农民的财产权益,更是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为此市里将出台《界首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对成员确认工作进行统一规范指导,但因村与村之间差异较大,对于一些特殊情形的人员确认工作很难统一标准。要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按照“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村规民约为参照、以民主决策兜底”的办法,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作出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做到全面、准确、不遗漏;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要做好入户摸底、结果公示、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成员确认工作不出问题,不留“后遗症”。
三是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的改革。这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头戏,是将农村集体资产以股份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不是把资产分了,是把股份量化到人头上去,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让农民真正成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受益者。要注意的是,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不同于工商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必须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实行封闭式管理。股权设置原则上只设成员股不设集体股。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静态管理方式,也就是说,生不增、死不减、入不增、出不减。股权的流转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不能突破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据此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要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保护集体财产资产的所有权,防止被虚置。
四是开展农村“三变”改革。“三变”改革就是将农村资源、资金、资产等进行股份制改革,激活和释放新的发展动能。资源变资产,就是要在清查核实、确权登记、评估认定的基础上,将集体土地、林地、水域等资源要素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在清理核实、登记备案、评估认定的基础上,通过一定形式入股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或作为抵质押物进行融资贷款,从而使“死资源”变成“活资产”。资金变股金,就是要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农村,适宜折股量化的发展生产和扶持类财政资金,在一定区域内进行整合,然后量化到村集体和农户,入股经营主体,获得股份收益。农民变股东,就是要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但不包括地上无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各种无形资产、大型农机具,以及自有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
五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义所在。因此,我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一股了之,吃光分净”,而是围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并以此引领和支撑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既有利于盘活各类集体资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而且还可以为完善双层经营体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蹚出一条新路。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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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按照《农业项目“百日会战”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完成“会战”任务并及时上报阶段成果。
三是农业产业项目手续和投资进度支撑材料收集、整理要规范,要按程序、时间整理,要扫描打包保存并上传(要求一项目一包;前期项目,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要分好类后分类打包)。
四是重大项目库的维护。涉农项目的考核将结合重大项目库及时完善挂钩,每个项目所有相关手续、文件、照片及时扫描,每月按时报送市农委,并按时填报重大项目库中农业项目,新开工项目及时录入,新谋划项目也要及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