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策略方向和定位的思考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国际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已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同。吸引跨国公司及其国际直接投资,成为各国制定外资政策的主要目标。中国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国际直接投资流入国之一,外商投资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实践证明,我国的吸引外资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面对全球跨国投资新的变化趋势和国内新的发展形势,我们吸引外资的政策和措施也应做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科学发展观对吸引外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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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前对外资优惠政策的主要特征是税收优惠和土地优惠。这一政策在实践中对吸引外资起了很大作用,但这是不能持久而且还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当前我国经济的内外部条件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弥补资金缺口和以市场换技术为目的的引资政策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来理解利用外资的可持续性,就要建立有利于城乡发展,有利于区域发展,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有利于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吸引外资新机制。
从世界范围而言,各国吸引外资的政策逐步经历三个阶段。以激励为特征的第一代外资政策,主要包括财税激励和金融激励;以规制框架为特征的第二代外资政策,规制框架有两个目的,一是投资保护,保护投资者不受东道国歧视性待遇,二是投资自由化,约束政策对外资的限制并在投资活动上尽量避免一些附加条件;以加强关联为特征的第三代外资政策,所谓关联是指通过市场关系建立跨国公司与当地企业供给方面的契约,增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竞争力。从目前的激励型政策逐步走向规则型和关联型政策是我国外资政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就是说,今后我国的外资政策是一种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对外资实际国民待遇的以规则为基础、以发挥关联效应为目标的中性外资政策。但就现阶段而言,笔者认为我国的外资政策应调整为以规则为主体,以激励为导向,以关联为目标的混合性政策。强调规则的主体作用,就是要按照wto的规则,进一步清理和修订各级政府关于引资的法律法规,逐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逐步开放投资领域,探索开放资本市场;鼓励并规范跨国公司并购内资企业行为,加快制订反垄断法。发挥激励的导向作用,就是要通过适度激励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引导外资投向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浪费少、环境污染小的领域。以关联为,就是要大力培养产业配套和集聚优势,充分利用跨国公司的外部效应,使内资企业随着跨国公司的增长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