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工商一分局联合开展文化市场大检查工作安排
查工作安排
分局各科所:
为了进一步做好辖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防范工作,为迎接“两会”的顺利召开和“新年”期间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根据石文旅发【2007】
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现将大武口工商一分局联合开展文化市场大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文化经营场所是人群密集的地方,若安全工作不到位,极易引发各类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危害,为此,各科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安全运行。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文物场所、歌舞厅、网吧、音像店等公共娱乐场所。检查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并悬挂在显著位置;证照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禁烟标志;是否容纳未成年人;是否存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所禁止的内容。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2月18日至2007年12月31日);
(二)、清理整治阶段(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15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2月15日至2月28日);
四、工作上报
此项工作结束后,各科所务必将工作小结书面报分局经检队。
大武口工商一分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大武口工商一分局打击非法出版物小结大武口工商一分局打击非法出版物专项整
治工作小结
根据及国家局、自治区工商局打击非法出版物相关工作部署及市局石工商工字【2007】
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现将大武口工商一分局打击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活动总结如下:
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分局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局长张建宁为组长,副局长任国江、胡慧峰为副组长、各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此项工作由分局经检队牵头,各工商所执法组配合,对辖区内的书店、音像制品店、图书出租屋、书摊及报亭及印刷企业等单位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向广大经营者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经营者的法制教育,促使经营者守法经营。取得较好的效果。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分局利用2天时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台次,检查印刷企业8户、书店、书摊13户、校园周边的图书出租屋8户、音像制品店14户,未发现非法出版物。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净化了辖区文化市场,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收到较好成效。
大武口工商一分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三篇:大武口一分局打击传销、宣传总结大武口一分局“元旦”、“春节”期间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打击传销工作,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避免广大人民群众上当受骗,防止传销长期聚集和不断反复,维护“两节”期间的良好社会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两节”期间加强宣传教育、严厉开展打击传销违法活动的通知》(宁工商竞争字„2011‟241号)和市局《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和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的通知》(石工商竞争字„2011‟210号)精神。我局于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在区、市工商局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构建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截止目前,取缔涉嫌传销人员讲课窝点2处,遣散涉嫌传销人员57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单1500余份。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为打击传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非法传销组织可能由银川、银南向银北发展的态势。对此,分局领导非常重视,对此次专项行动各工商所要与机关各科室密切配合。各科、所、队要切实掌握和准确判断当前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对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下大力气将此次专项行动抓出实效。分局及时总结通报工作情况。分局切实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重要案件情况要随时上
1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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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设规划方案,目前正在按市场化运作程序开展房屋和土地征收的评估工作,计划于8月份开工建设部分基础配套设施。
三、加快企业兼并重组、规范管理步伐。以石嘴山市尉元科技有限公司和石嘴山市艺通源煤业有限公司为主要股东,吸收长胜集中经营区内规模小、管理不规范的小企业入股,共同组建了国有控股的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尉元煤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已以该公司为主体,利用废弃的采沙坑,整合周边2户小企业开工建设了全市标准最高的年产200万吨标准化洗煤厂示范项目,目前已完成地下式储煤仓的仓体浇筑工程,其它辅助工程将于近期开工建设,预计在年底前建成投产,为其它企业的重组整合、规范管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目前,该公司正在加大力度清理、收储、整合非法企业占用的土地,为合法企业搬迁、重组创造有利条件。
四、加大力度取缔非法企业。按照分类处置方案的要求,以各执法主体为主,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非法用地、偷税漏税、环境违法四个专项行动,采取疏、堵、查结合的方式,对非法企业进煤渠道实施24小时封堵,取得了明显成效,部分企业因进不了煤而失去信心,主动上门商谈兼并重组、退出市场事宜。截止目前,共取缔非法企业45户,其中:企业主动拆除30户,工商部门立案查处15户。计划在2012年底前取缔所有非法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