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莞市商贸流通重点企业(项目)认定办法

2010-08-1

1关于印发《东莞市商贸流通重点企业(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

东府办【2010】

1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商贸流通重点企业(项目)认定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东莞市商贸流通重点企业(项目)认定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流通现代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市政府2010年重点工作部署,今年我市将组织认定十大连锁经营企业、十大专业市场、十大物流企业和十大会展项目,并从政策和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为规范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范围

东莞市十大连锁经营企业、十大专业市场、十大物流企业,是指在行业中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和市场网络控制能力处于领先地位,服务生产、生活的能力水平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能带动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对行业的发展和进步起到积极示范作用的企业。

十大会展项目是指规模化、专业化、组织能力、服务水平等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能吸引参展商、专业客商主动参展参会,有效推动我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聚集,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点展会和品牌展会。

二、认定条件

(一)十大连锁经营企业

1.企业类型。在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经营和管理规范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自主商标权的各种所有制连锁经营企业。

2.行业范围。包括食品、百货、汽车、农业生产资料、医药、家电、家居用品、装饰材料、图书音像制品、电讯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

3.企业规模和经营效益。连锁经营门店数(含直营店、加盟店)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年销售收入(营业额)居全市前列,盈利能力强,是同行业中的利税大户。

4.技术条件。信息化程度高,综合信息管理、物流配送和商品采购等核心技术突出,已导入先进的结算、配送等管理信息系统,经营作业的标准化、程序化程度比较高,技术应用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5.经营机制。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领导班子综合素质高,具有现代流通及信息技术等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善于经营和管理。

6.企业信用。依法经营,照章纳税,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资质好,诚信度高,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

(二)十大专业市场

1.市场类型。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产业政策,在东莞市工商部门领取市场登记证,实行企业化运作的中高级批发市场。

2.行业范围。紧密依托我市电子信息、电气机械、纺织服装、家具、玩具、造纸及纸制品业、食品饮料、化工制品等八大支柱产业和商品集散能力强的优势,主要从事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及产成品等流通的行业。

3.交易规模。以批发交易为主,年商品成交额及纳税额处于全市同类市场前列。

4.硬件设施。营业面积在25000平方米以上(包括交易场地和停车场、仓库等配套设施),位于商品主产区或集散地。

5.市场功能。基本具备商品集散、加工整理、物流配送、信息发布交易和价格形成等功能。

6.辐射范围。覆盖全市、辐射华南地区以至全国,外向度处于同类市场领先地位。

7.市场管理。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领导班子综合素质高,具有现代流通业及信息技术等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善于经营和管理。经营主体行为规范,交易公平、公正。

8.企业信用。依法经营,照章纳税,重合同,守信用。

(三)十大物流企业

1.企业类型。在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经营和管理规范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自主商标权的各种所有制物流企业。

2.企业规模和效益。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营运资产,经营规模处于全市物流企业的前列,是同行业中的利税大户。

3.经营机制。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企业领导者综合素质高,具备先进的管理水平和物流专业人才,人才结构合理,善于经营和管理。

4.信息技术条件。采用较先进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可以与主要客户实现信息的对接,实现对物流活动的实时跟踪、信息反馈,对物流作业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

5.服务功能。物流服务功能较为完善,能提供高端物流服务。

6.企业信用。依法经营,照章纳税,重合同,守信用。

(四)十大会展项目

1.展会类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商品展销会登记证》,并已确定下届仍在东莞举办的展会。

2.行业范围。符合国家、省产业发展导向,与我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紧密相关,能促进产业发展,引导产业形成聚集的展会。

3.展会规模。展览规模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参展企业在150家以上。

4.展会效益。能深入了解参展企业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邀请专业客商到会,有效协助参展企业寻找商机,开拓国内外市场。

5.服务水平。信息化程度高,能建立相对完善的参展商和专业客商数据库,抓好展会的后续服务,做好参展商和采购商的展会跟踪服务,以优质的服务留住参展商和专业客商。

6.管理水平。拥有专业管理人才,配备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建立了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制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等在内的各种管理制度,管理能力和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或可持续发展潜力。

7.展会信用。依法经营,诚信度高,认真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防止假冒伪劣商品销售,树立良好的会展形象。

8.专业水平。专业化程度高,展位布局合理,参展展品与展会主题相吻合程度较高。

三、认定程序

(一)十大连锁经营企业、十大专业市场、十大物流企业认定程序

1.申请。凡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均自愿申报,由企业填写商贸流通重点企业申报表(按

类别填写),按属地原则向各镇(街)经贸(经信)部门、松山湖经发局提出申请,由经贸(经信)部门、松山湖经发局加具意见报市经信局,市属企业可直接报市经信局。申请材料包括:

(1)企业的申请报告、申报表;

(2)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经审计部门或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开户银行提供的近期信用状况证明;

(5)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6)企业获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2.初审和评分。各镇(街)经贸(经信)部门、松山湖经发局根据龙头企业的基本条件,对所在地申报的企业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市经信局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发至各单位对相关的经济指标及有关资料进行复审。经复审确定企业填报情况准确无误后,由市经信局根据评分标准,对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的实绩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排序和1:

1.5比例数量,确定入选企业和项目名单

3.综合评审。由市经信局组织,由相关单位、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中介组织、院校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推荐入选企业和项目名单的真实性、先进性、示范性、重要性、创新性、效益性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入选企业(项目)名单。

4.公示。入选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经信局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5.认定。市政府审批认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十大会展项目认定程序

1.推荐。由(镇)街经贸(经信)部门、松山湖经发局、虎门港管委会或市会展行业协会出具《推荐意见书》,其中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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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加分构成

以上四类“十大”中各项计分标准为相对分值,根据企业的(项目)的经营实际,最优秀的可以计满分,满分为100分。获国家级奖项(即在世界权威媒体或行业组织,商务部等

国家级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举办的活动中获评,以及获国家级名牌的),附加10分;获省级奖项(即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省级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举办的活动中获评,以及获省级名牌的),附加6分;获市级奖项(即在市经信局等市级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举办的活动中获评的),附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