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凤缘何落此楼——平原县王凤楼镇招商引资工作综述5篇范文
王凤楼镇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规范执行《王凤楼镇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园)长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签定以下目标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校车是指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接送学生的专用车必须按规定喷涂统一的标识;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民办学校法人购买的校车要将车辆所有人变更为学校。严禁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合伙租用私车和非运营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学校要聘用一车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学生的随车护送人员。随车护送人
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学生安全管理,以及学生→家长→校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学生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严格校车管理。学校校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校车管理职责。
(一)要详细掌握接送学生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校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学生家长手中,与学生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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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