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城招商方案
美食城招商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招商合同:
一、招商场地及期限
1.
甲方同意提供解放西路沃尔玛对面福健美食城一楼
号面积为
平方米,在此区域内乙方经营的商品必须保证商场的完整性。
品牌名称:商品品种说明:备注:
2.
招商合同期限为壹年,自二零壹
年
月
日至二零壹
年
月日止。
二、招商条件
1.乙方使用甲方场地,相关设施,只能经营在甲方允许范围内的产品,在双方约定当口租金
元/月,还需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元和入场费
元
2.公共水电费,公共用餐区清洁费及收银员工资,全体商户按一定比例平摊。
三、结算方式
1.本店一切采取刷卡消费,美食城设立专门的充值区域
2.所有营业收入必须由甲方统一收取,每月的销售起止日为当月1日至31日,每月1日至5日为甲乙双方对账日,甲方于对账日第10天以后向乙方指定账户付款。如遇节假日,则付款日期顺延。
3.乙方销售时刷卡收费,甲方负责监督不得收取现金。
4.乙方所经营所产生的水费电费自行承担。
5.营业额不足支付应付费用时,必须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补足,如乙方未补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四、应交费用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必须向甲方交纳招商加盟金
元,商品质量等到相关履约保证金
元,合同到期或撤柜
个月后,乙方无违规违约情形,甲方即向乙方退还责任保证金或抵作欠款,保证金不记息。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终止合同,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2.合同期内,乙方按合同所约定的场地面积分担物业管理费(含公共部分清扫费,水费等)人民币
元/平米,每月
元。
3.税费
元/间,共
间,每月
元。
4.乙方基本用电甲方根据实际用电量按
元/度收取电费(物价上涨另调整)安装电表的成本费用由乙方自理,2—4项费用乙方在营业额中直接扣除。
五、营业额管理
1.乙方使用甲方设定的收银机、收银单,并且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每日的营业收入由甲方统一收取。
2.乙方不得有私收现金等绕过收费卡的行为,如有上述行为存在,经甲方查明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伍仟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营业区的管理
1.乙方必须在签约的营业区按甲方的指定日开始营业,若甲方确认乙
方不能如期开业时,每延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甲方规定统一营业时间,未经甲方许可,禁止乙方在规定营业时间
内停业、中途撤柜,停业超过二天,中途撤柜两天以上的本合同自行终止,或者在甲方规定营业时间外营业,如发现有此情况,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3.由于乙方人员(含来访者和承包人)违反管理规则或过失造成本商场可指定营业区物件损坏时,乙方必须与甲方迅速取得联系并负责承担因修理而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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