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工商发展共商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汇报
我们首先欢迎市农林局各位领导来我县指导工作,现就我县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随后国务院又颁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财政部颁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同时也保证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报材料。我县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及时以*政办[2007]56号文件《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展发,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政策环境。通过二年的发展,总体上看,我县农民对专业合作社有了初步认识,发展也有了一定的基础。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有力推动了“三农”的发展,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已逐渐成为我县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和农村经营体制创新的新切入点。截止5月底,我县已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157家,其中种植业72家,畜牧业60家,农机服务25家,参与农户3000余户。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思想认识不到位
大部分农民还不知道什么是合作社,对合作社带来的好处认识不到,习惯于一家一户的方式,缺乏组织起来共同发展的热情和信心。我县的合作社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参与农户少。
2、自身建设不规范,发展活力不强
组织紧密,制度健全,运作正常,发展作用明显的很少,很多是有其名无其实,好多是顺应形势而注册合作社,内部管理比较松散,服务内容基本停留在信息、技术咨询等层面上,没有深层次的资金运作。现有的社员也缺乏应有的信心,没有做出一番成绩的闯劲。没有成绩,就不能吸引更多的社员参加,产品就达不到一定的规模,在市场竞争就缺乏应有的地位。
3、人才、技术、信息缺乏
大多合作社缺乏有实践经验、有合作理念、有市场知识的牵头人,也没有专门的技术人员为其服务。大部分发起人信息来源渠道比较窄,不能获得更多有用的市场信息。
4、资金瓶颈明显
大部分合作社想发展缺乏资金,只靠自身积累,很难有大的起色,规模很难扩大。另外在软件建设、日常运作上资金也很缺乏,不能使合作社正常运转。
5、缺乏应有的管理措施
农业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缺乏应的管理措施对合作社的发展、运作情况很难了解,很难制定出很好的服务措施,实际上对合作社处于不管的状态。
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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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要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承担国家、市、区有关重点工程和项目,县委县政府要统筹安排把农业各部门的项目资金用到发展较好的示范合作社,使其发展壮大,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7、规范化运作
每建立一个合作社,都要进行民主选举,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完善办事机构,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县农经管理部门可以统一印制章程及各种内部管理制度,使其规范化,成立后要经农经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统一授牌,这样可以建立一个规范一个,使其真正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