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点招商人员管理办法
某地区外出
为了加强对外出招商人员的组织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的实际效果,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对象
县委、县政府派出的驻点专班招商人员。
二、时间
、任务
1、外出招商时间为两年(自派出之日起)。
2、宣传某地资源优势,投资政策,投资导向、招商项目等。
3、组织各类项目推介,每年至少引荐3至4批客商来某地考察、洽谈、投资。
4、结交一批有利于某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朋友,收集对某地经济发展有价值的信息,每月及时向县招商局反馈通报。
5、派遣期内应力争引进一个百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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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加强组织建设。招商引资专班驻点地有3名以上党员的,设立临时党支部;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点联合设立临时党支部,负责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组织开展党员活动。临时党支部书记负责督促支部成员及时向县招商局的书面汇报,还要搞好本区域布点的招商引资情况综合汇报。
5、两年期满后,县委组织部、县招商局将组织组织一次对外出招商人员的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并提拔晋级。
6、选派单位对派出人员要做好服务工作,随时掌握派出人员情况,每月及时向县招商局通报外派人员情况。同时要妥善解决好派出人员家庭的实际困难,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本办法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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