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工作规则通知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及优化软环境建设,根据《陆良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曲靖市商务局工作规则》,结合商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陆良县商务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保证政令畅通;严格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人民满意部门。
三、陆良县商务局全体工作人员在各项工作中,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依法行政;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讲求工作实效;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陆良县商务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各科室工作人员向科长负责,科长向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各科室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县政府赋予的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局领导工作职责
五、商务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并主持县商务局的全面工作。
六、书记全面负责党务工作,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并按领导分工抓好分管工作。
七、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分管工作,做到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作。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局长报告,对带有方向性和政策性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向局长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八、局长外出或学习期间,由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第三章会议制度
九、陆良县商务局实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职工大会制度。需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和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一般在会前确定,不搞临时动议。需要会议决定或解决的问题,分管领导、承办科室要在会前深入研究,提出两个以上可行方案。
十、局务会议
由局长、书记、副局长、各科室领导组成。局长主持会议。会议主要任务:
(一)传达学习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重要指示、决定、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二)研究以县商务局名义报上级机关的重要工作意见及建议;
(三)分析全县商务形势,通报工作情况,讨论决定年度全县商务工作的思路、重点及工作措施;
(四)讨论涉及局机关的各种管理办法;
(五)研究其他需要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会议议题与召开时间由局长或受委托主持会议的副局长确定。局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的组织和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
十一、局长办公会议
由局长、书记、副局长、办公室主任组成。局长主持会议。会议主要任务:
(一)讨论决定和部署重要工作;
(二)讨论研究向县委、县政府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或向市商务局请示或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决定科室领导的任免;
(四)讨论大额资金的使用、工程项目建设;
(五)讨论研究各科室、县各单位请示的事项;
(六)分管领导认为需要提交讨论的事项;
(七)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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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六章作风纪律
十七、全局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务员法》,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洁规定;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树立规范服务,团结干事,清正廉洁,依法行政的新风尚。
十八、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转变作风,加强调查研究,严格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坚决贯彻落实领导班子决定事项,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促进商务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