趱滩乡发展乡村旅游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江苏省各级旅游部门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全面领会中央、省委、省政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决策,按照国家旅游局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以旅促农、富农的目标、思路和重点,着力发挥乡村旅游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所起的作用。在工作中抓好落实,把发展乡村旅游与坚持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与旅游经济发展的规律结合起来,推动乡村旅游更快、更好、更健康地发展,使每个农业旅游示范点真正成为农村、农民、农业的“航标”。

本文就如何加快发展江苏乡村旅游谈几点意见。

一、从现状分析,把握乡村旅游发展的基本趋势

我省是全国乡村旅游发展较早、产品和市场成长较成熟的地区之一。特别是“*”以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通过深化农村改革、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户收入、推动城乡消费等,使农业旅游如淋甘露,如沐春风,蓬勃开展,呈现好态势,形成新亮点,迈上新台阶。回顾二十多年来我省乡村旅游的经历,大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上世纪80年代。农村改革率先突破,特别是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开辟了农村由单一农业向农、工、商、游多元发展的道路,我省农业旅游开始崭露头角,最典型的是华西村和张家港等苏南县、市,作为农村工作的先进典型,接待了大量的国内外各方人士,甚至境外团队。一些村镇建设风貌好的地方,如丹阳界牌镇,成为国内最早接待日本青少年修学团、体验中国农村生活的目的地。此外,江都水利枢纽等一批现代化农业、水利设施及古镇也成了旅游景点。

第二阶段,上世纪90年代。越来越多的农业资源得到开发利用,村镇得以扬名,农民从中得益,企业有利可图,旅游规模壮大,一些村镇开始兴办旅游企业。以1993年华西村成立全省第一家农民旅行社为标志,我省一批村镇建立旅游公司,兴建旅游星级饭店,投资开发农村风貌、农事活动、农俗节庆等农业资源,招徕城里人,逐步形成了如无锡民俗村、南京江心洲等产品。随着农业规模化和高科技农业出现,又出现了苏州未来农林大世界、丹桂园、傅家边等一批观光农业园(场),同时以天目湖为代表的一些水利设施和铁山寺国家级森林公园等开始作为旅游度假区得到开发利用。

第三阶段,进入新世纪以来。农村发展的外部环境、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农民就业和收入结构等都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农村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国家旅游局审时度势,开展了创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工作。从此农业旅游产品在我国得以正名,正式列为旅游产业一部分。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在我省的数量迅速增加,并从原先单纯观光型向参与、休闲、特色技艺型等多元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已拥有各类农业旅游区(点)近500处,全年接待量达到1500万人次,旅游收入30亿元,其中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有43家,占全国的12%。预计在今后几年内农业旅游区(点)的数量还将有新的增长,产品质量上也在不断提高。这是一个好的趋势,说明发展乡村旅游对农民和农村基层组织有巨大的吸引力。按分布来讲,尽管我省南北经济状况很不平衡,但农业旅游的发展苏北、苏中力度很大,生态环境优越,农林基础丰厚,目前已拥有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0处,数量近一半,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凡是全国农业旅游点的村民,每年来自旅游的收入快速增长,农民就地搞旅游服务,不离土、不离乡,幸福指数高。实践证明,农业旅游迅速成长为江苏旅游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靠旅游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走出了一条重要的成功之路。

二、从实际出发,明确发展乡村旅游的主要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和成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为乡村旅游大发展和上一个新的阶段提供了强大的政治、经济平台。同时,乡村旅游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一条解决“三农”问题的理想、有效的途径。在发展乡村旅游工作中,我们必须抢抓这难得的机遇,结合我省实际,牢牢把握以下四点:

(一)必须以党和政府的领导为核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提出的战略举措,是全党为之努力的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主旋律。旅游业是个综合性产业,我们的生存、发展完全依托、依附于党的中心工作,发展乡村旅游也同样。从已评定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地方来看,无一例不是党委高度重视、亲自领导、有力支持的结果。自2006年8月省委举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学习会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就本地新农村建设都正在制定、实施一些目标、政策和措施。我们一方面要了解、吃透这些精神,同时抓住一切机会宣传乡村旅游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使有条件搞乡村旅游的地方成为政府意志的表现,纳入新农村建设的盘子,挤进去占一席之地。在新农村建设中,国家和我省各级党委、政府不仅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还对于农业产业化、扶贫、环保、生态和村镇建设等有一系列投入。如中央将有3397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省政府加大了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在前三年完成农村五件实事的基础上,开始实施新一轮五件实事和一系列“千村示范、帮扶”工程。我们一定要充分用足、用好,将旅游开发与各种支农资金挂钩,与各种富农政策贴近。同时,我们还要通过条条与各个部门加强合作,协同推进,如各级农林、水利、渔业等部门在高科技农业、观光农业上投入不少,观赏农业的资源主要在他们手上,和我们目标完全一致;省交通厅在实施新农村建设中,将花五年时间投巨资新建、改建农村公路4万公里,改造大中桥梁5000多座;建委系统要在全省建100个示范镇(乡),1000个风情浓郁、环境优良、设施配套、生活生产便利的“康居示范村”;劳动部门正在开展农民大培训,帮助农民掌握技能,甚至对低收入的还免费。对于各个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为,我们一定要主动了解,在他们的工作空间,有哪些资源能整合成旅游产品以及为之服务的,我们目前已有的示范点和准备申报的单位在不在范围里,不在里面怎么争取,在里面的能够沐到多少阳光雨露,要深入调查研究,做到心中有数,提供情况,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使乡村旅游与有关部门找到共同点。一方面借助各部门的资源,另一个面帮各部门办事,借势借力,顺风扬帆,做好了,既是旅游产品创新的一个新亮点,也是有关部门工作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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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才培训工程。人力资源是第一生产力。和所有工作一样,新农村建设需要人才,开展农业旅游的人才更是奇缺。乡村旅游产品真正被认可仅是近年的事,就我们旅游部门来讲也知之甚少,经验不足。客观来讲,农民群众普遍知识面不宽,文化程度较低,观念较陈旧,信息不通畅,要把纯农业转为农旅结合,把一产转为与三产融合,把靠体力转为靠智力经营,困难较多。对于各地基层领导来讲,看到一些地方搞旅游成功的范例,积极性很高,跃跃欲试,但不知从何做起,盲目性不小。为了使全省农业旅游尽快地健康发展,提高各示范点的竞争力,唯一的办法是学习培训,要全面启动学习和培训工程。各级旅游部门立即着手制定出培训计划,分级、分批、分类实施,做到“三支队伍”一起抓。一是旅游部门干部。抓好乡村旅游,我们本身要加强学习,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不成。当前,首先要学习中央、省委和国家旅游局对发展农业旅游的一系列指示,吃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摸透本地农业旅游资源,探索发展乡村旅游的路子、模式,积极学习和引进国际、国内发展乡村旅游的先进理论和成功经验,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以更好地帮助、指导、解决农业旅游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二是乡镇、村、示范点一级的党委、政府领导。他们处在第一线,在最基层,是农业旅游的直接领导者,是项目策划、营销、实施、组织、管理的直接操作者。他们的认识、理念、思路,工作力度怎么样,该示范点的形象和水平怎么样,是成败与否的决定性因素。需要学习培训,一方面学习旅游的基础知识,另一方面,由于旅游是个前卫产业,经济、法律,甚至美学等都要学。对于他们的培训,我们可建议党委部门列入省委、省政府正在实行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工程规划之中,分级培训,我们帮助提供培训内容。三是农民从业人员。旅游对从业人员素质有一定的要求、规范,农业旅游示范点上的农民干的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农活,需拥有特殊的知识、技能和技巧。我们要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采取有力举措,帮助农民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手艺,把培训农民作为一项基础性、先导性的工作。教之有道,才能人才济济,农民培训不能采取大呼隆和从书本到讲课的办法,要探索、总结能让农民易于看懂、弄懂,能操作的直观、直干的培训方式。培训的内容应广泛,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经营理念、安全、卫生、文明举止等等,使他们得到全面有效的培养,适应农业旅游的需要。为了使培训工程落到实处,省、市两级旅游局应尽快编制一套教材,培养一支函授队伍,争取一些必要的经费。还应利用旅游院校的优势,请他们就农业旅游做些专题研究,通过三年不懈的努力,使我们全省农业旅游示范点上的带头人、经营者、从业人员百分之百全得到有效的培训。

(六)科学管理工程。乡村旅游在我省处在发展初期,各类乡村旅游点的发展水平也参差不齐。随着时间推移和数量增加,更多农民的参与,旅游行为对旅游活动中不同利益和处在不同地位的主体,会产生各种矛盾和问题。尤其在一些乡村,每家每户共同拥有美景和乡俗,出于自身的利益,一些“公地悲剧”现象也相应产生,住房乱搭乱建,污水、垃圾乱倒乱扔,客人来了围追堵截,削价竞争、假冒伪劣现象伴随而生,使自然、人文、经营的环境恶化。如不加强领导,进行科学管理,这些乡村旅游点能维持多长的寿命可想而知。毛主席说过:重要的问题是教育农民。今天,要保证农村旅游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仍然是这个问题。因此,我们在帮助农民发展乡村旅游时,一方面要教育大家恪守公德,强化环境意识,讲清利弊关系;另一方面,对造成“公地悲剧”的行为不能放任自流,要有要求、有规矩、有标准,管理绝不能缺位。往往一些苗头性的问题不遏止,一户人家违规不纠正,将会蔓延成各家各户的扭曲行为,最终结局导致大家无利可图。管理的主体是政府,也可群众自治,合定乡规民约,旅游部门要研定一些标准,如从业资格、环境条件、服务标准等,以便有个参照,有个目标和依据。还可推行旅游行业管理经验,出台一些等级划分、品牌服务、诚信建设的规范等,使乡村旅游在市场牢牢站住,得到长远回报。上述这些都不能按城市要求来弄,必须符合农村实际,防止管理过度,越位操作。乡村旅游中所考虑的标准化不是一律化,不是只搞一个模式,而是共性的必备条件,农民能掌握、能做到。鉴于我省南北经济和旅游市场的区域差异,在各个地区和针对示范点各个不同的发展时期,要及时协调各种不同的利害关系,创造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待到客源稳定和承载量较大时,可科学地统一配置流量,并在产业链上根据各家所长进行适当分工,使每家每户扬长避短,相得益彰,避免恶性竞争。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于选择要搞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地方更需要“健全党的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措施,给我们发展乡村旅游赋予更高、更深的意义,我们一定要结合旅游工作实际,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真抓实干。让旅游走向农业、走进农业、惠及农民,为切实解决好城市和农村二元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