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学习讲稿: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上、下)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
2008年09月09日08:18:20来源:北京日报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三人谈
丁聪先生以漫画的形式讽刺了我国干部选拔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买官卖官”现象。
热点话题之一选拔、淘汰、监督制度不到位、不协调
中国的干部选拔制度是通过组织部门执行的,因此,组织部门的工作对于选拔优秀干部是个关键。20世纪80年代就有个说法:“中国富不富,关键在组织部”。实际上是说:“中国能否选出好干部,关键在组织部”。我国的知识分子经常发牢骚,“碰撞”和“争锋”中也常常表现出许多对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满,表明我们的组织人事制度还存在着缺陷和问题。
政由人执,人优政强,人庸政弱,人劣政亡。选准一个人才、用好一名干部,治理好一个部门和一方天下。一个优秀人才为执政党所选所用,增强一份甚至多份党的执政能力;而排挤和淘汰一个优秀人才,减少的则不是一份、而是多份党的
执政能力。如果庸人和劣才入仕占据高位,优秀人才就会产生对执政党的不满。这种能力和能量如果不能为执政党所使用,就可能被别的组织利用,或者自造组织搞体制外活动,成为执政党的负面力量,蚕食、削弱执政党的能力和地位。古今中外概莫如此。
中国的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经过多年的改革和探索,应该说有了不少进步,使得不少贤能入仕,提升和壮大了中国的干部队伍和党的执政能力。但仍存在着一些严峻问题,主要是选拔优秀人才和监督干部队伍的制度还有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不规范的人才竞争和不健全的人事制度仍然严峻,好人吃亏,忠诚受挤,庸人和劣才入仕升迁的现象并不少见。中国多年出现的“跑官”、“数字升官”、“虚假政绩升官”问题,以及屡斩不断的腐败问题,引起人民群众的普遍不满。这当然存在着领导干部队伍的道德教育问题,但更重要的是领导干部选拔、淘汰、监督制度问题:是钦定还是民主选拔;是任人唯亲还是任人唯贤;是任人唯庸还是任人唯能;是监督还是放纵;是真监督、硬监督还是假监督、软监督。
怎样避免在人才选拔中的“汰优择劣,逆向淘汰”问题。怎样避免人才选拔中较优秀者容易“夭折”、而较中庸者甚至较劣者容易“胜出”问题。怎样避免优秀人才入仕升迁后劣变问题。首先要能够防范庸人和劣才入仕并升迁;二是要能够为选拔、任用好每一个优秀人才真正发挥有效作用;三是要对领导干部队伍进行有力有效的监督,对占据了重要岗位的庸人和劣才,以及对优秀人才入仕后变质变异劣化的,都要能够及时发现和清除。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关键是组织人事制度的设计,而我国组织人事制度的设计、执行和完善,任务还相当艰巨。(邹东涛/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总编辑)
热点话题之二改革尚未触及“核心”部位
三十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历了从“单项突破”到“整体推进”的艰难历程。其中,党政领导干部(主要是委任的)选拔任用方式有了一系列的突破和规范(不包括监督方面的),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选举的)的选拔任用方式进展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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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在公务员的分类上,我国《公务员法》将公务员分为选任制和委任制,但是,无论是《公务员法》还是《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都未明确哪些公务员属于选任制范围。现有《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把委任制干部也
包含在内,是不妥当的。我国的委任制干部,是指经考试录用、按实绩晋升的公务员。委任制干部在晋升到一定级别不再晋升从而停留在某一层级领导职务上,按照《公务员法》可以对他实行轮岗调换,但不能以15年期限的规定再也不让他任领导职务,而应工作至退休为止。
3.关于对不称职干部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的一些问题。2003年12月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针对出现一些不称职的干部,专门设立了“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的制度,作出了相关规定。规定指出,“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和同级纪委中不称职的委员、常委。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不称职的委员、常委。”这里所规定的参与者,可以把它简称为“两委”委员,即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由此带来的问题是,把广大党员排除在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的参与者之外是否合理。这样的规定显然不合理,它不仅不符合党规党法的基本规定,也不符合党内民主的主体原则,更不符合干部管理的客观规律。在现实党内生活中,由于缺乏自下而上的监督罢免制,党员群众对一些不称职的干部忍无可忍而又无计可施,党员与干部貌合神离,长期下去势必使党员不再关心党内事务,游离于组织之外。显而易见,实行广大党员参与的党内罢免撤换制度,是民主管理干部,更新淘汰干部的科学、有效的制度,将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置身于全体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成为人民公仆。(许耀桐/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