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办法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档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特修订档案管理办法。

一、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要做到集中、专人、规范。即各学校在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由学校档案室统一集中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完善档案的收集、管理使用制度,实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二、档案室建设

要有专用或兼用的档案室,做到干净、整洁、有标牌。档案室内部《档案资料分类目录》、《档案室管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职责》入镜上墙;配备专用档案室电子管理计算机,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三、档案柜要求

档案柜摆放要做到位置合理、规格统

一、分类清楚、洁净美观,档案柜外部各角有标注柜内所属档案类别的大写字母,内部有柜内所属档案的详细目录

四、档案盒规格要求

1、规格要统一;

2、文字、标号字体规范、清楚工整

五、档案格式

1、所用纸型统一为a4纸;

2、书写规范;

3、内容有保存价值

六、档案存放和查阅

1、学校档案存放要以类别和时间为序,每学期统一整理、装订一次,左侧装订,标清页码,便于查阅

2、要做好防火、防潮、防盗、防蛀工作

3、查阅档案要经校长批准

4、档案的保存期限、更新和销毁,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5、将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其他档案的目录及时输入微机。便于管理和查阅。附《唐山市丰润区初中、小学档案资料分类目录》

a1文件类

1、上级下发文件

唐山市丰润区初中、小学

档案资料分类目录(2007年7月2日)

a文书档案

2、上级下发的简报、信息、经验材料

3、向上级反馈的文字材料

4、报上级审批的材料及上级批示

5、学校年报表及其它报表

6、其它

a2计划、总结类

1、学校工作计划、总结

2、部门工作计划、总结

3、校级经验材料

a3各项规章制度、各类组织机构、各类人员职责(分类成册)a4各种会议记录

1、党支部、校务会、教代会记录

2、校级政治学习、业务学习记录a5学校大事记

a6学校、部门、班级获奖情况

1、情况登记

2、获奖证件或复印件

b德育档案

b

1、学期升旗讲话内容安排、讲话稿、记录

b

2、校内、校外队伍建设(关工委、社教委、业余党团校、家长学校等)b

3、德育活动资料(学校开展德育活动的内容、途径和成果的所有资料)b

4、阵地环境

c教学档案

c1学期教研及教科研工作计划c2:学校各类课堂评价标准c3:课改日志

c4:学校校本教研记录—-教研组活动记录

c5: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档案(一览表、个人登记表)c6:教改实验档案(含学校课题研究记录、成果)

c7:学校优秀教学论文集(含讲座、教学、教改、德育、管理等各方面论文及教学反思、优秀教学设计等)

c8:教学质量分析(单元、阶段性、期中、期末、中考、小考等考试按“试卷、学校分析、年级学科分析、教师班级分析”组档)c9:教学检查记录

c10:学科教学成绩(单元、阶段性、期中、期末、中考、小考等考试成绩按学校、班级成绩组档)

c11:学科课外小组训练记录c12:教学竞赛记录c13:教师教学评估c14:教学交流活动记录c15:教师教学评价标准c16:学生作业批改记录c17:校本课程教材、资料c18:学期学生教材一览表c20、试卷分析(附试卷)

c21历次主要考试的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d教师档案

d1教师基本情况

1、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教师花名册

2、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3、教师学历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4、教师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d2教师业务情况

1、专任教师任课情况

2、领导个人成长档案(含学习笔记、业务讲座、论文、听课记录等)

3、骨干教师个人成长档案

4、培养对象个人成长档案

5、教师个人成长档案(按职称排序)

6、其他教职工个人档案

7: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基本情况

8、课改典型教师档案

9、教师业绩考核资料

10、教师基本功训练、比赛材料

e学生档案

e1在校生分年龄统计表、在校生花名册e2在校生学籍卡e3在校生变动情况

1、在校生变动统计表

2、在校生变动登记表

3、变动证件

e4中小学毕业生花名册e5借读生登记表

e6在校学生奖惩情况登记表及有关材料

e7服务范围内0–15周岁(小学)12–17周岁(中学)人口花名册及按出生年度人口统计表

e8学困生、特长生有关资料e9“控辍保学”有关制度、措施e10“控辍保学”责任状e11“控辍保学”的有关记录e12初中学生“控辍保学”情况统计表e13初中辍学原因构成调查表e14初中辍学学生调查表

f体育卫生艺术工作档案

f1学期体育活动安排表f2学校体育学科活动记录f3体育达标测验成绩册及成绩统计f4校运动会秩序册及成绩统计f5体育单项竞赛活动材料f6学生卫生保健制度

f7学生健康档案(体检表)、学生视力检查结果统计表f8学生健康教育讲座材料f9艺术学科f10艺术节活动记录

g安全工作档案

g1: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g2: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责任分工表g3: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g4:各类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g5:各类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g6:各类安全检查、巡查记录g7: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g8:各类事故及处理记录g9:各类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g10: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h其它档案

h1:学校办学水平社会满意度调研表h2工会档案h3普通话档案

i财务档案

i1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i2固定资产登记簿

i3教学仪器、文体器材、图书资料登记册及账目i4校舍档案

1、学校平面图纸、房屋土地使用证书

2、校舍建设资料

⑴土地征用、施工合同、建筑设计图纸等原始资料⑵校舍大修、改、扩建及有关材料

第二篇:

1.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以下简称“公司”)人事档案的管理,实现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不断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根据国家《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投资集团《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组成部分,是为贯彻执行党的人事政策、选贤举能、客观、历史、全面地考察了解员工和培养、选拔、正确使用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和人事档案管理员职责

第三条公司综合业务部是人事档案的管理机构,应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保密制度要求,保证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满足公司工作的需要。

第四条员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等,其档案转交当地人力资源市场有关部门代为保管。

第五条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一)保管员工档案;

(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

(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

(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档案室等部门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档案管理规定事项

第三章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第六条企业员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等履历材料;

(二)个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

(三)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及各种先进事迹材料;

(八)处分、取消处分的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它有较大价值的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七条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材料的分类严格按《干部档案工作条

例》、《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办理。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管理

第八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收集、鉴别、整理、保管、登记、转递、利用等环节。

第九条公司综合业务部管理的人事档案范围为:公司正式聘用的在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十条建立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副本和员工的考绩档案。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正本存放在上级单位(投资集团),副本存放在公司。人事档案的副本,由正本材料中的重复件或复印件组成,主要包括干部履历材料、主要鉴定、业绩考核材料;学习、培训档案材料;任免呈报表和工资待遇、出国申报材料;学位.学历、专业职称评聘材料;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结论等。

员工的考绩档案包括学历.资格证书材料(复印件),奖励证书材料(复印件);年度考核材料,职称材料及其他供参考的资料。

第十一条员工被公司正式聘用后,公司综合业务部应及时办理员工的档案调入手续。并通知新聘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及时建立员工档案户头。

第十二条员工在公司期间,个人职务、职称、学历及其他情况发生变化,员工及有关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综合业务部报告,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凡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应完整无缺,并经过认真的鉴

别、核实。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材料,盖章签字后方可归入档案,以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真实和连续性。

第十四条员工因调离、辞职等原因离开公司,应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一)因工作调动而转移人事档案的,应由接收公司的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开具转移通知单,加盖公章,并派专人接收;

(二)收到档案的公司,应在转移回执上签名盖章后及时退回公司;

(三)需要转移的人事档案应详细登记,严密包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四)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准公开邮寄,不准交本人自带

档案转移逾期一个月末收到回执时,具体经办人员应与接收单位联系,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五章归档材料的收集

第十五条人事档案的归档材料按照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收集。第十六条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存放在上一级单位,综合业务部每年将有关公司领导的归档材料及时送到上一级人事部门归档,同时留复印件(或原件)归其副本档案。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按年度收集归档,每年第一季度为收集归档时间。综合业务部负责归集员工考核成绩、培训、工资升级、出国、职称、调动、任免、离休、退休等方面的材料;党群

工作者负责归集员工入党、入团,党内外表彰、党内外处分,取消处分等方面材料。

第十八条对收集上来的归档材料,应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归档。

第六章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九条公司综合业务部应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对人事档案进行保管。

(一)人事档案应以个人材料为单位登记、造册、编号并装订;

(二)人事档案封皮、目录、档案袋、档案盒应做到规格、样式统一,并根据统一要求及时更新;

(三)人事档案应有专门的库房和专门的档案柜存放。库房内应保持清洁,并有防火、防虫、防潮、防晒和安全设施;

(四)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人事档案材料,对拒不交出或私自保存人事档案材料的,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五)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由责任心较强,并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相关工作经验的中共党员担任;

(六)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保管的人事档案进行核对、检查和整理,发现缺少和错误;应及时查找和纠正;

(七)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电子化,提高档案使用效率

第七章人事档案的查阅和利用

第二十条综合业务部应认真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查阅或借用一般用副本或考绩档案,正本档案一般不利用。

第二十一条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公司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可以借用,借出时必须严格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第二十二条查阅和借用档案者必须是被查对象的上一级单位、上级机关的组织、人事劳动.纪检和监察部门,其他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得查阅和借用。

第二十三条查阅人事档案时须办理审批手续,由公司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或总经理批准。上级单位查阅人事档案必须填写查档报告,写明查档理由、查档对象及内容;并验核介绍信和有关(有效)证件。利用完的材料应及时收回和清点。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业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第三篇:业务档案管理办法[1]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事务所内部管理及维护委托单位的利益,进一步规范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以确保业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业务档案的装订

第一条事务所业务档案须用穿钉或装订线装订。装订应牢固、整

齐、美观,且不得随意改变装订方式。每册档案应以与a4复印纸尺寸同等大小的纸张装订,超出尺寸的部分需折叠整齐,每册厚度不能超过6厘米,装订成册时应取下曲别针、订书钉等金属物品。对于不符合装订要求的业务档案,档案管理部门有权拒收。

第二条业务档案应按照一个委托单位、一项业务的原则进行组卷,

对于一项业务需要组成若干册时,应在每册的封面上注明此项业务共计多少册及每册顺序编号。

第二章业务档案有关事项的填写

第三条业务档案的封面必须填写完整,包括客户名称、负责人、

年度、期间,右上角应注明此项业务的报告编号及业务类别,以上内容部门不能有缺少项目。

第四条业务档案内文件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卷内文件目录

2.报告书流程控制表

3.相关符合记录表

4.项目基本情况表

5.业务约定书

6.业务报告(正本在前,修改稿在后)

7.被委托单位说明书,,被委托单位地未审计报表

8.工作计划

9.审计差异调整表及测算平衡表

10.业务完成后的工作总结

11.被委托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与评价记录

12.实施具体审计程序的记录和资料

13.与被委托单位、其他审计人员、专家和其他人员的会谈记录往来

函件

14.重要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和会议记录的摘录或副本

15.与被委托单位组织机构及管理层人员结构有关的资料

16.与被委托单位设立有关的法律性资料,如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

业执照、合同协议、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等

17.其他与完成业务约定事项有关的资料

18.在卷内有文字记录的每页文件材料正面的右上角和背面的左上角

编写该页底稿的索引号

19.备考表:放置于每卷卷尾,具体填写事项包括:本卷情况说明、

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签字部分。

以上文件的排列顺序按照工作底稿的索引号顺序排列。

业务档案的归档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负责人对业务档案的完整性及充分行进行复核后,业务档案方可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项目总负责人负有监督责任。

第三章业务档案的收缴

第五条各部门业务人员在业务工作结束后2个月内,必须将业务

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和工作底稿,按归档要求进行整理后,及时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对逾期未交业务档案的部门及人员,档案管理部门将负责进行催缴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档或据为己有。

对业务报告出具后超过2个月期限且经档案管理部门催缴后

仍未交存业务档案的部门及人员,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业务主管合伙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对所属事项无异议并签字确认后,报经注人会计师批准,在全所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有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六条业务档案交存时,业务人员应将电子底稿与纸质底稿同时

交存,电子底稿包括但不限于。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及监管机构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档案保管人员会对交存的业务档案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的有关要求,经检查合格后,由交存人填写交存记录表后,放可归档。

第四章业务档案的存放

第七条在事务所内部存放的业务档案将按照“年度—业务类型—

报告号”进行分类存档管理;在档案管理局存放的业务档案将执行当地档案馆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档案安全,严格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光、防污染。

第八条各分支机构承做的业务档案原则上存放在分支机构所在地,

如果事务所档案室无法存放所有业务档案,可只存放本年度及最近两个年度内档案,其他年度的业务档案可移至当地档案局存放。

第九条事务所业务档案应当自审计报告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保

存十五年。对于事务所未能完成的审计业务,事务所应当自审计业务终止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十五年。

第五章业务档案的节约及利用

第十条为维护事务所利益,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借阅业务档案的

任何人不得对档案进行毁损、涂改、伪造和泄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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