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档案馆档案利用 工作管理办法

许昌市档案馆查阅利用档案资料工作流程图

一、工作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

1、接待受理。档案利用者凭合法证件(身份证、工作证、

单位介绍信等)到档案馆查阅档案资料,档案利用者向工作人员说明查阅目的。

2、查阅利用。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查阅目的,提供相应的

检索工具,利用者从检索工具中查找所需要的档案资料,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从检索工具中查找的档号,到库房提取相关的档案资料。

3、出具证明。利用者确认自己所需要的档案资料后,交工

作人员进行复制、扫描、刻录等。工作人员在复制好的档案资料上加盖档案利用专用章,并依据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三、工作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

四、利用登记

工作人员对档案资料利用情况进行登记,并编写典型利用实例。

许昌市档案馆接收档案资料工作流程图

一、工作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

1、准备阶段。根据档案法规定,由市档案馆向应该移

交本级档案馆的基层单位下达档案资料移交通知单,移交单位接到通知单后,积极准备档案资料移交有关事项。

2、验收阶段。市档案馆组织有关人员对其需要移交进

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案卷质量抽查,并检查其年度立卷归档合格证。

3、移交整理阶段。经检查合格的档案资料、组织沿革、

全宗介绍及检索工具一并移交进馆,由市档案馆组织人员对其移交档案资料进行编目、整理、消毒、入库,并编制馆藏档案资料检索工具。

4、入库保管。把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分门别类入库,并

进行科学安全管理。

三、工作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馆工作通则》的有关规定。

四、移交备案

市档案馆根据移交单位档案资料整理情况,办理移交手

续,并进行登记备案。

许昌市档案馆档案鉴定工作流程图

一、工作流程图

档案处置

二、流程说明

1、成立机构。局领导牵头,由经验丰富的档案专业人

员组成档案鉴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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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

四、利用登记

工作人员对现行文件利用情况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