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局活动方案
“群星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为繁荣群众文艺创作,促进社会文化事业繁荣与发展而设立的全国社会文化艺术政府奖。在以往的历届评比中,我市广大群文工作者奋发努力曾获得“三连冠”的好成绩。为做好本届“群星奖”的参评工作并取得优异的成绩,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
为落实党的*关于大力发展先进文化的精神,通过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群星奖”的评选工作,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群众文艺创作和演出的积极性。参评作品要体现思想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统一,提倡弘扬主旋律、讴歌时代精神;同时,参评作品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导向性和示范性、提倡多样化、树立品牌意识,注重突出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从而,使我市群众文化事业的整体水平有一个显著的提高,为*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评奖项目及作品要求:
本届“群星奖”评奖项目:包括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7个艺术门类,每个门类分成人、少儿和老年组3个组别。参评对象必须是由群众文化工作者和业余文艺爱好者辅导并创作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和由群众文化工作者和业余文艺爱好者创作、编导辅导并表演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作品。参评的作品具体要求为:
1、美术、书法、摄影参评作品:
作品必须是在参评之日前3年之内的创作并曾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刊发表或曾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展览;参加少儿组评奖作品的创作者必须在18岁以下;参加成年组评奖的作品创作者必须在18岁以上55岁以下;参加老年组评奖作品的创作者必须在55岁以上。作品规格:美术、书法作品,装裱后横宽不得超过2米;摄影作品单幅尺寸一律为16寸(长边为41厘米)方幅作品为14寸(35.5×33.50厘米),系列作品的尺寸一律为10寸(长边为25.5厘米)。
2、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参评作品:
作品必须是参评之日前3年之内创作的小型作品并在当年演出100场次以上,参加少儿组评奖作品的内容必须反映少儿生活且表演者必须在18岁以下,参加老年组评奖作品的内容必须反映老年人生活且表演者必须在55岁以上;音乐(含声乐、器乐)、舞蹈作品表演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人数不得超过16人(含乐队人数);广场舞人数不得超过50人;曲艺作品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人数不得超过12人;戏剧作品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人数不得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三、作品征集和评比
“群星奖”的参评工作,创作是基础和关键。要充分利用会议、媒体宣传等形式,发布信息、征集作品;并实行激励机制:对征集上来的作品,经专家小组评定出的优秀作品,要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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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提高认识,重视参评工作。参评全国“群星奖”工作对于推动社会文化建设健康发展、推出优秀作品、培养优秀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群文工作者和业余文艺骨干队伍,搞好创作、排练,使作品精益求精,并予以时间和经费的支持。
2、扩大宣传,广泛征集作品。人民群众具有无限创造力,贴近时代、贴近生活的优秀作品。许多来自于业余文艺骨干,要充分利用会议,媒体等形式,宣传此次参评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在最广泛的基础上征集作品,发现人才,这不仅是这次参评工作的重要环节,也为今后群众文化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创造条件,确保参评质量。要树立文化品牌意识,在参赛数量和质量上,要确保在全省的领先地位。“群星奖”的获得不仅能提高一个地区的群众文化工作档次,增加知名度,更能通过此项工作锻炼业务干部的组织能力和业务水平,储备群文活动的作品和人才,增加群文活动的艺术含量。通过各种形式的展览和演出活跃当地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创造和谐浓郁的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