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提高各类档案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保存各类档案和发挥其在公司日常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分类管理:

1、文书档案:由办公室负责

2、财务档案:由财务科负责

3、技术档案。分别由质监、安全、工程、经营等业务科室整理成册交科技档案室归档。

二、档案案卷质量:案卷质量总的要求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护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利用,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归档文件材料,份数以及每份文件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形式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

3、不同年度的文件材料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和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计划放在制定年立卷,跨年度总结放在总结定稿年立卷,跨年度会议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其他文件材料的立卷应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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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利用是档案工作的目的,为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为了做好利用工作,对档案利用情况进行登记。

6、所保存的档案,要有专门的档案箱,应放置在干燥、可靠的地方,符合防火、防潮、防虫蛀、防失窃的要求

7、各类档案的销毁时间和程序参照相关档案的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