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本单位一般档案资料,查阅有密级档案,须持签有单位负责人明确意见的条据,方可查阅;
二、各单位借阅本单位一般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必须注明预计归还日期和联系电话。借阅有密级档案,须写《档案借出审批单》并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三、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若催还未果,档案管理员要向单位领导反映。
四、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员或集团其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档案归属单位的介绍信,可查阅无密级档案。档案主要供本集团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
五、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卷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六、档案的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裁剪、撕毁等。若有遗失,应及时联系档案管理人员。
七、凡有私下抄录、拍摄、描绘、拆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行政部档案室
档案室证件借阅、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各类证照的使用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善给公司的风险,防止遗失、保证按时年检,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各子公司及部门的移交的行政类(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财务类(如税务登记证、信用等级证等)以及其他各类证件的原件、电子档。
三、证照资料的使用管理
1、需要借阅、借用证照资料,须到公司行政部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写明事由及拟用证照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期限等,经部门主管审批,证照负责人签批确认后,可到档案室证件管理人员处办理相应手续;
2、证件管理人员仅凭有证照负责人或由证照负责人指定或委托代理人签有批示“同意”的申请单办理相应部门证照的借用、借阅等业务,其它任何人员提出的任何要求,均不予受理;
3、凡借阅、借用证照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请延期,手续与上述1相同,但最长不得超过30天;
4、公司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外,要立即与发证机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5、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三、检查完毕,如质量等均符合要求,即可办理具体移交手续,交接时,要有明确的案件数、移交人、接收人、交接时间等,经双方清点后,办理签字手续。
四、各部门在向档案室移交档案时要提前通知档案室,应说明移交数量及移交材料,以便档案室做接收准备。
公司行政部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