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请示

关于整理人事档案的请示

行领导:

为实现我分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配合总行落实好定岗定编管理工作,根据中组部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拟将我分行分散零星的人事档案按照一定的规则方法和程序进行全面整理。具体事宜请示如下:

一、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

制定人事档案材料目录,对全分行下发收集人事档案材料通知,要求全体员工人事档案归集分行人力资源部,并对照材料目录补充缺失内容。

二、人事档案材料归集科目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四)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成绩、审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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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需要专业技能鉴别、分类、排序、编目、复制、技术加工,有多项较高的专业要求,整个分类、补充、整理、装订及验收入库都需要有专业的技术指导,且我分行档案管理人员配备较少,人事档案管理业务不熟,人事档案管理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整理任务重的,单靠极少数管理人员自己整理是不行的,想请档案局专业人士过来指导辅助完成,他们熟悉人事档案管理业务,能全面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具有有丰富的人事档案管理经验,明确各项要求和整理工作的各道工序、步骤和实际操作技术,可帮助我分行人事档案整理及管理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还能借此机会培养和提高我分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综合素质。

妥否,请领导批示。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