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旅游业发展扶持措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经济、城市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市旅游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区实际,特制定*意见。

一、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力度

要把加快旅游业发展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年度旅游开发、建设项目计划。从20*年起,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财政性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扶持旅游业的发展,主要用于旅游形象宣传、旅游业投资补贴、旅游公益设施建设、重大旅游促进活动的组织和有关奖励等。各镇(街道)应安排相应的旅游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推进旅游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

对符合*区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并纳入*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重点旅游项目涉及的土地,进行适当提前储备。对实际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注册的旅游项目,其土地出让收入的分配,依据《*区土地储备、开发、出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金府[20*]26号)的规定,属区*级留成部分,全部返还给项目所在镇(街道),用于旅游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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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奖励在*区旅游业发展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七、*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意见由区政策研究室会同有关部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