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北京亚超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北京亚超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委托单位的利益和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业务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和《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档案是指本公司在进行有关资产评估、咨询服务等工作(以下简称“业务工作”)中形成的按相关执业准则要求需保存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存在的业务工作底稿或其他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各业务项目应建立健全有效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并确保其安全、完整和利用。
第四条总部、分公司分别明确一名负责人(法人代表或出资人)分工负责业务档案的组织领导工作,并指定专人对业务档案进行管理,档案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和知识素质。
第五条档案管理接受评(注)协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六条业务档案管理基本内容包括。按照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要求,对业务报告、工作底稿等业务材料文件进行收集、分类、立卷、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
第七条各执业人员在业务工作结束后,必须将业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和工作底稿,按归档要求进行整理后及时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或据为己有。资产评估业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评估报告日或核准备案日后9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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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业务档案的立卷程序包括组卷、拟写案卷标题、卷内文件材料排列与序号,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标及装订等工作内容。
(一)组卷。按照一个委托单位或一个合同号,原则上组成一个案卷。对于一项业务需要组成若干册时,在每册封面上必须注明此项业务共有多少册,并注明本册排位。
(二)业务文件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卷内文件材料按本公司《评估业务工作底稿目录》要求顺序排列:
1、卷内文件目录;
2、管理类
管理类工作底稿是指公司在评估过程中,为承揽、安排、控制、管理整个评估项目工作所形成的内部工作文件。包括:
评估报告、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业务约定书、评估工作计划、评估工作方案、评估工作人员名单及分工、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评估项目日程安排、评估项目质量审核记录(三级复核)、项目评估过程中重大问题请示处理记录、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客户签收表等。
3、操作类
操作类工作底稿一般是按资产类型及会计科目的程序编排,同时辅助为确定各类资产价值而附设的各类专门表式组成。包括:
各类资产价值状况调查表询证函资产鉴定表分析计算表市场调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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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实记录等。
4、备查类
备查类工作底稿是指评估人员为完成评估活动和得出评估结论所获取、搜集、整理的各类文件、报表、凭证、证明、图表、参数、资料等相关文件。包括:
被评估单位的营业执照、章程、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重要经济合同与凭证、与评估行为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件、评估报告核准或备案文件、董事会纪要、内部管理制度、有关取价依据的参数和资料等。
(三)卷内文件材料的页号编写。在卷内有文字记录的每页文件材料正面的右上角编写页号(阿拉伯数字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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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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