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2[范文]
论“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
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归根结底取决于这个国家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具体国情和历史文化条件。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我们对于走什么样的政治道路早已经有了明确的回答。这条道路,凝聚着几代人的艰辛探索,积累了近代中国百余年的历史经验,顺应了时代的潮流和人民的愿望。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这条政治道路的重大意义。这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出发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我们劳劳抓住历史机遇,奋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根本政治保证。
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我国各族人民在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长期浴血奋战,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进而基本完成了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基础上奠定的,主要包括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作为我国政党制度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实现和维护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但是,任何一种新生的社会事物都不可能从一开始就是成熟和完善的。由于我国社会生产力、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历史起点落后,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不足,以及其他主客观原因,我们在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进程中,也发生过一些失误和挫折。这使我们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并不等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建成完全合格的社会主义,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不断创造和积累条件,不断对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发挥的具体制度、体制和机制进行兴利除弊的改革,不断实现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1978年底,在对“文革”动乱进行拨乱反正的基础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同时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由此,拉开了我国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序幕。
政治体制改革任务的提出,主要是针对“文化大革命”暴露出来的党和国家一些具体制度中存在的弊端,如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等,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邓小平同志指出,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方面过去我们都不足。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如不认真改革,就很难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民主和法制。他强调,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邓小平同志不仅阐明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而且明确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总的目的。他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一个目标是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第二个目标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第三个目标是调动基层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积极性。改革总的目的,是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
此后,历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都坚持贯彻和丰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指明的政治体制改革目标和任务。
党的十二大提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党的十三大提出,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治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近期目标,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党的十四大提出,要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有一个较大的发展。要下决心进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切实做到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党的十五大提出,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并特别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始终如一,而且越来越深入、全面、明确和具体。
二、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性质和不可动摇的原则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一性质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和目标决定的,是不容改变的。只有坚持这一性质,才能不断实现、维护和发展以占中国人口最大多数的工人、农民及其他普通劳动者为主体的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现实和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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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最终目的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充分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对发展人民民主、保障国家统一和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优越性。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在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前提下进行,而不能背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我们党和人民在深刻总结长期实践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在中国的历史和现实环境中确立起来的,是我们党和人民尊重国情、尊重历史的正确选择。我们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走自己的路,决不能照搬西方政治体制模式,搞多党轮流执政和三权鼎立那一套。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循序渐进、扎实推进。在我们这样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大国搞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从实际出发,与我国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相适应,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与我国历史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文化教育水平相适应,有秩序、有步骤地展开,决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更不能华而不实、空喊口号。走自己的路――这是中国在饱经沧桑、历经磨难之后认识到的真理,也是中华民族面向未来、壮大发展的指南。牢牢抓住历史机遇,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