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乡村旅游发展的思考五篇范文
云南省发展乡村旅游的调查和思考
5月29日至6月6日,中央党校省部b班5名学员组成调研组,赴云南省进行了乡村旅游情况的调研。先后听取有关领导和部门的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察保山、大理、丽江等地乡村旅游情况,与当地干部、农民座谈交流。我们认为,云南省积极发展乡村旅游,起步早、工作实、效果好。尽管有些工作还需要不断完善,但他们“以旅助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为发展乡村旅游、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一、云南省发展乡村旅游给“三农”带来的主要变化
云南省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山区面积大,少数民族多,“三农”问题突出。近十多年来,他们借助旅游产业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实施“以旅助农”战略,使有条件发展旅游的地区,农村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
1从事乡村旅游的农民富裕了
乡村旅游的发展,为农民找到了致富门路。目前,云南省凡是靠近城市和有旅游资源优势的农村,都不同程度地搞起了乡村旅游。随着人流、物流、信息流的流动,农民空闲的房屋、剩余的劳动力、自产蔬菜水果等,都派上了用场。城市周边的“农家乐”,客人吃一餐饭只收10元钱,但是源源不断的游客,日积月累的收入,使经营的农户很快富裕起来了。不少农民靠办“农家乐”盖起了小洋楼、购买了小汽车。丽江市有些乡镇旅游收入已占gdp50%左右。过去,束河古镇一直靠种地为生,村民人均收入只有七八百元。开展束河茶马古镇旅游项目以来,收入迅速增加,2005年该镇旅游总收入达到2500万元,村民人均收入提高到4000多元。
2农村产业结构优化了
由种粮为主转向种养植业全面发展。由于蔬菜、水果、鸡、鱼、肉、蛋等农副产品以及花卉有了销路,农民瞄准市场,什么赚钱就生产什么,出现了许多直接与市场对接的种植养殖专业户、专业村。罗平县由于连年举办“黄花旅游节”,带动该县成为“三黄”、“三白”的生产和加工基地(“三黄”是指菜油、生姜和蜂蜜,“三白”是指白薯、百合和白萝卜),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由务农为主转向农商并举。一般是当地有什么,游客买什么,村民就生产加工什么土特产品和工艺品。有的加工业已经形成村镇及县域产业经济。大理市新华村是一个白族村落,村民有加工银器传统工艺。在乡村旅游的带动下,形成了“家家有手艺、户户是作坊”的局面,手工艺品加工销售收入占全村总收入的70%。村民们说:“小锤敲过一千年,一品富裕千万家”。在这里,农业已经成了农民的副业。
由传统农业为主转向现代农业。为吸引游客观光游览和放心消费,农民大力发展观光农业、生态农业、精品农业,种植无公害蔬菜,建设绿色农业示范园。有些乡村为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农民自愿退耕还林还草,治荒治污,出现田园风光与山水风光浑然一体的景象。3富余劳动力就业离土不离乡了
乡村旅游具有劳动密集型的特点,农村富余劳动力,无论男女老少都比较容易找到适合自己干的事情。凡是乡村旅游发展较好的农村地区,村民很少有人到外地打工的,在外学习的学生和复员军人也都愿意回到家乡工作。像大理、丽江一些村镇的农民,直接和间接从事旅游的比例已经达到50%以上,并且大量吸纳了附近村寨和外地劳动力。
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农村妇女劳动力在发展乡村旅游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无论是家庭作坊,还是“农家乐”餐馆,多数都是“老板娘”支撑门面,而工艺品加工和经营,以及店铺、餐饮服务人员大约70%是女性。
4村容村貌和生活环境改善了
农民发展乡村旅游有了钱,首先就是造房子,这使农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特别是在当
地政府规划的引导下,一些村容整洁、各具特色的旅游小城镇应运而生。不仅像束河古镇、和顺古镇等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城古镇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和修缮,还出现一批新建的民族村镇。
发展乡村旅游,也调动了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积极性。农民主动配合政府修路、改水、改电、改厨、改厕,基础设施大为改善。有的还集资办教育、办医疗。丽江、大理的一些旅游村镇,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农民参加合作医疗达到95%。
5农村文明程度提高了
农民素质显著提升。乡村旅游在给农民带来好处的同时,也对他们从业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学文化、学技术成了一些农民的自觉行动,许多少数民族村民学起了普通话、外语和电脑。和顺古镇的百年图书馆焕发了青春,重新成为农民学习的场所。互联网也已进入一些农民家庭,成为他们收集和传递信息的重要手段。
乡风民俗更加文明。乡村旅游的发展,按照一种新型的生产形式把村民联系起来,既有公平竞争又有相互合作,传统道德的约束和行政、行业组织的管理交互作用。农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家庭和睦、邻里互助的观念和习惯得到强化,丽江古城、束河镇等地方,每天游人如织,但多年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农民有了热爱家园的自豪感。人们珍惜资源、爱护环境、美化家园、传承文化的意识日益增强。在一些旅游村镇,流过乡间的水系都是清澈的,路边、庭院的花草树木都是经过精心呵护的,人与自然显得非常和谐。
二、云南省发展乡村旅游的基本做法
1着眼全局,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战略
云南是我国旅游业发展较快省份之一,资源优势、产业体系和客源市场都形成了很好的基础。省委、省政府较早地认识到,用城市和重点景区的旅游,带动乡村旅游,是破解“三农”问题、引导农民脱贫致富的一条有效途径。1992年,召开全省旅游发展大会,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边境旅游、民族文化旅游和乡村旅游。2000年,还专门召开了全省乡村(民居)旅游发展大会,提出了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以乡村旅游带动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央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后,云南省再次召开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提出推进云南旅游“二次创业”,把发展旅游产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定了一批旅游扶贫项目和农业生态旅游示范项目,推动乡村旅游向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发展,成为新农村建设重要战略。
省委、省政府“以旅助农”的指导思想明确,上下认识一致,也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逐步在全省形成了省、州(市)、县,多层次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良好局面。凡是有条件搞乡村旅游的地方,普遍做出了发展规划,出台了相关的产业政策,党委、政府统一谋划,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保证了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
2分类指导,打造不同发展模式
云南省农村自然资源、人文环境、区位条件差异较大,发展乡村旅游的情况不尽相同。他们根据生态性、民族性、地域性的差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打造乡村旅游的不同发展模式。大致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依托客源市场发展“农家乐”。这种模式,主要是地处城市或景区周边的村镇,利用交通便利、客源稳定等条件,引导农户按照管理规范开展旅游食宿接待服务。这种投资少、风险小、经营活、见效快的形式,深受农民欢迎。
第二种类型,依托资源优势发展乡村旅游。利用当地生态、民俗、建筑、人文等旅游资源,由政府主导,按市场化运作,用多种投资形式,依照政府规划开发建设旅游产品,有组织、有规范地进行旅游经营和服务,形成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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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要因地而宜。发展乡村旅游不管从哪个方面讲都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不是什么地方和什么条件都可以搞,就全国广大农村而言,能够形成乡村旅游产业的地方只是部分地区,主要是在有资源、有财源、有客源的地方先行发展起来。
要因人而宜。即便是适合发展乡村旅游或已经开展乡村旅游的地方,也不是人人户户都要从事旅游。这既有村民自身素质及偏好方面的原因,也是农村经济的多元性决定的。一方面,要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不应该强求一律;另一方面,要尊重市场调剂劳动力资源的规律,不应有更多的行政干预。
要因时而宜。虽然很多乡村具有良好的旅游资源,尤其是一些偏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可能资源优势更大,但由于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难以到位,开展乡村旅游的时机还不成熟。如果低水平地开发,低效益地运行,就会造成资源的破坏,给农民投资带来风险。因此,一定要防止盲目决策、盲目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