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首批一级图书馆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教育局文件

东教继〔2010〕1号

关于开展首批市级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各镇(街)宣教办,松山湖科教局,各中学、市直属学校:

为了加强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创设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阶梯,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打造中小学名教师品牌,推进我市“三名工程”深入实施,全面提升我市教育发展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级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评选工作,首批拟设置名师工作室30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的在职在编教师(含市教研室教研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名师工作室的“名师”必须师德高尚,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应是教学和科研的能手,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具备

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2)获得广东省基础教育系统名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3)首批东莞市普通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已申报东莞市普通中小学第二批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也可同时申报本名师工作室评选)。

(4)在所任教的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的优秀中小学教师。

三、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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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阳涌、钟进田;联系电话:23126189)主题词:教育名师工作室△评选通知

东莞市教育局办公室主动公开

2010年2月26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