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首批一级图书馆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

赣教备字〔2009〕8号

关于开展中小学首批一级图书馆

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图书馆等级评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赣教备字〔2008〕4号)精神,吉安、南昌、新余三个市共15所中小学申报了一级图书馆评定。经研究决定,我厅将组织人员对这些学校进行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标准

评定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图书馆等级评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二、评定方法

根据设区市对申报学校的初评成绩,我厅先组织对排名前二名的学校进行评定,评定合格后再继续评定其它学校。若前二名中有一所学校评定不合格,其它学校则不再评定。

三、评定时间

评定安排在2010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定程序

(一)听取学校图书馆建设工作全面汇报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中小学图书馆等级评定通知抄送:各设区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2009年12月2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