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设施及文物和资源保护方案
xdg-2013-24号地块住宅项目
管线保护措施
经过我项目部对施工范围内管线的调查,现场施工范围内的管线有:给水管道、电信管道、电缆、天然气管道和部分通讯、电力电杆及通讯设施外,其余管线均不影响正常施工,为保证管道在施工过程中的正常安全运行,特制定以下防护措施:
一、所有管线(地下)的保护预防措施
1、管线开挖前首先由施工员姚志勇调查摸排清楚地下管线,并由技术负责人任伟,根据管线调查结果绘制地下管线所处位置平面图,并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然后由施工员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地下管线开挖交底,开挖过程中应通知管线产权单位来人进行现场监护。本着谁开挖,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员对现场的地下管线防护负有全面责任。
2、施工中如遇到未调查到的地下管线由技术负责人任伟及时联系产权单位委派专人进行现场监护,确保管道安全。
3、施工员负责对所管辖的施工区域已知的管线进行标识,告知作业人员,如何防护,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禁止在不了解地下管线的情况下开挖,盲目施工。
4、对开挖后暴露出的管线,施工员负责标识并用撑木等临时支撑保护,防止管线断裂造成损失。
5、施工中其他管线发生意外,施工员负责协助现场监护人员进行处理,安全员负责疏散周围行人。技术负责人李连成立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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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产权单位进行维修,尽快恢复。
6、回填时施工员负责控制管线0.5米范围内不得使用电夯,防止发生意外。
二、天然气管线防护措施
1、施工员在施工前根据管线调查图所反映的管线位置在施工现场进行标识,并开挖横沟,找出管线具体位置。
2、施工过程中天然气公司必须派专人到现场进行监护,施工员负责在开挖时距离天然气管线周围0.5米处采用人工开挖,天然气管线主干线为东西走向,施工员会同天然气监护人员对天然气管线采取必要的加固,在天然气管线周围进行人工处理,从而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保证管线安全。
3、在施工过程中不小心将管线破坏,天然气管线发生意外泄漏时,紧急启动《天然气应急预案》。
4、施工员在抢修人员未到达之前,要协助现场天然气监护人员,先关掉阀门,疏散周围行人,使损失降低到最小。
三、通讯、电力电杆及通讯设施防护
1、施工过程中会同电信局监护人员将电杆进行加固,并将电杆周围1米范围内不动,施工其它部位,待电杆、交接箱、电话亭迁移走后再施工,对于各类电杆的加固应该更牢固,防止倒塌。
2、在施工过程中不小心将通讯电杆碰倒,要立即通知电讯部门来人抢修.
3、若不小心将电杆撞倾斜,施工员会同监护人员,及时采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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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使损失降低到最小。
四、自来水管线防护
1、在施工前根据管线调查图所反映的管线位置在施工现场进行标识,并在工作坑范围内开挖探沟。
2、施工过程中自来水公司必须派专人到现场进行监护,开挖时在距离自来水管线周围1米处采用人工开挖,自来水主管线为东西走向,不影响施工。支管为南北走向,在工作坑开挖时,我们将会同自来水监护人员,对暴露坑内的自来水支管进行必要的加固,回填时在自来水管线周围进行加灰处理使之坚固,从而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保证管线安全。
3、在施工过程中如若不小心将管线破坏,应会同监护人员,先关掉阀门,疏散人群,然后采取修补措施,尽快将管道恢复,使损失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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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和资源保护方案
一、自然人文景观、生态环境
尽量减少对自然生态生环境的破坏和扰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树立生态工路理念,精心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尽量减少破坏原来的自然平衡。
二、文物保护
1、对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意识教育,施工过程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文物保护的法规和条例,对违反的人员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不得随意移动和收藏,立即暂停施工并保护好现场,防止文物流失,通知监理工程师及上级主管部门,并派专人看守保护等候处理。
3、施工中注意对当地和已规划文物遗址的保护。
第二篇: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告知书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告知书
北京中关村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据规划、国土、建设等主管部门的文件,你单位负责的北四村棚户区改造安臵房项目工程,实施前应事先委托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工作。
一、该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位于地下文物埋藏区;
□旧城之内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旧城之外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申报材料和要求
具体事宜由你单位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办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b岛文物局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联系电话:010-89150657;010-89150760
三、现场实施条件要求
(一)建设项目具备开展考古勘探的基本条件:
1、土地权属明确,有明确的规划条件,申报材料齐全,已完成相关拆迁工作;
2、地表建筑垃圾、渣土已清理,地面原建筑基础已清理,适合人工开展考古勘探工作;
3、能够提供地下管线准确情况及位臵图纸(比例尺为1:500、1:2000或者1:10000);
4、建设方已书面申请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并获得文物部门同意受理的意见;
5、建设方已与考古调查勘探承担单位签订工作协议并按协议要
1求拨付工作经费。
(二)存在以下情况将导致考古勘探无法正常开展:
1、地面建筑尚未完成拆迁;
2、地表建筑虽已拆除,建筑基础依然保留;
3、地表有建筑垃圾、渣土、硬化地面和大量堆积物;
4、地下有防空洞、隧道或排水设施等;
5、地表存在水塘、水流区域、人工引水设施等;
6、河道附近有河卵石或沙滩堆积区;
7、地下水位较高;
8、地表有密集、高大植被,如果树、农作物等,导致考古勘探无法进行;
9、地表有需要保护、不能移动的古树,建设方尚未协调解决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0、地下有各种在用管线(包括但不限于国防线缆,石油和天然气管线,通讯、水、热力、电力管线),建设方无法提供管线准确位臵图;
11、地下或地面有涉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尚未提前与相关单位协调解决处臵方式;
12、地表有不可移动的民用、国防设施,如高压线路基座、航空导航、大地测量设施等,建设方尚未协调解决并采取相应的保护设施;
13、地表或地下有明确认领人的现代墓葬,建设方尚未协调解决迁移问题;
14、因雨雪等天气条件,地面有积水或积雪,地表不具备考古勘探条件;
15、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勘探区域有冻土层,不能进行考古勘探;
16、建设方未完成土地征购,原土地方阻拦考古勘探进行。
四、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时限说明
考古调查勘探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经费落实的情况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时限按照每一万平方米七个工作日计算,除雨雪、冰冻
2等特殊情况外,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
五、工作经费要求及预算定额
1、文物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应依法列入建设工程预算,由建设方与承担单位签订工作协议。
2、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预算执行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发布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备注:
1、根据考古调查勘探结果,发现文物的,将依法由考古发掘单位进行考古发掘,并由文物局行政部门与建设单位商定保护措施,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2、土地储备开发项目,考古发掘单位出具的是否具备入市交易条件的意见,将作为土地入市交易的依据之一。
3、如工程紧急确需在冬季进行考古勘探,由建设方负责冻土层的清理。
4、如因建设方未提供准确管线位臵图造成考古勘探过程中发生地下管线受损等情况,由建设方承担相应责任。
5、如因建设方原因或发生其它有碍于考古调查勘探正常开展的情况,导致现场考古勘探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所发生的损失由建设方承担,所耽搁的工作时间不计入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时间内。
第三篇:文化文物开发及利用保护方案非遗开发及利用保护方案
随着当今全球一体化文化的不断交流,更让我们认识到保护、利用与开发卓尼县“非遗”的重要意义:首先,要提高全民的“参与意识”;其次,加强政府的领导和政策扶持;再次,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校园走近未来;最后,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提升自身价值,打造出卓尼文化的品牌。
为认真实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切实保护、传承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实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通知精神,遵循“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按照“普查先行、重点保护、立法保障、合理利用”的基本要求,立足现实,把握机遇,趋利避害,循序渐进,努力营造文化遗产保护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逐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切实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引入全面规范的轨道,使我县民族民间文化得到有效保护、良好传承和合理开发,努力为实施“民族文化强县”战略,打造文化咸丰、魅力咸丰积累文化资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应当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保护属于该项目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
二、保护范围
(一)民间文学。策墨林轶事、宗教故事、战斗故事、族源史故事、石媳妇传说、周茂周措传说、二郎缸的传说、藏族民间谚语、北山完冒语群、洮河沿岸语群、东部藏巴哇语。
(二)民间舞蹈。藏族舞蹈(巴郎鼓、阿伽)、土族舞蹈(换帽子、)法舞(载护神)、巫舞。
(三)民间戏剧。藏戏(南木特)。
(四)民间音乐:藏族民歌(拉依、强勒、哇杰勒、巴热)、土族民歌(卡西、鲁西)
(五)民间美术
1、唐卡、
2、壁画、
3、碉序、
4、塔板房、
5、洮绣、
6、酥油花制作、
7、剪纸、
8、刺绣、
9、木雕、
10、棺木彩绘、
11、一扦套平房。
(六)民间技艺:洮砚工艺制作、编制扎制技艺、书画装裱、麦索制作技艺、藏族服饰(三格毛服饰)
(七)民间知识:藏医藏药:
(八)人生礼俗:藏族婚礼(三格毛婚礼、土族婚礼)、藏族葬礼(三格毛葬礼)
(九)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
1、赛马
2、赛牦牛
3、大象拔河
4、举皮袋
5、拔腰、
6、板棍
(十)岁时节令:
1、少数民族节日(插箭节)
(十一)民间信仰:1原始信仰(白塔寺、禅定寺、贡巴寺、达勿巴郎鼓舞)、
2、庙会(草岔沟、石达滩庙、)
3、四月十五禅定寺相巴赛佛节、
4、四月初八白塔寺庙会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建立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和保护名录
由县文广局牵头,县民宗局协助,各乡镇(区)配合,组建工作专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普查内容涉为上述保护范围所列的十一大类64小项,重点摸清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艺术传人、发展现状等。普查方式以个别采访、群众座谈、观看表演、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相结合,对所有民间艺术、民间艺人进行登记,建立名录,撰写单项介绍材料,、对于优秀的、特别是濒临灭绝的民间艺术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真实、系统、全面的记录。
在认真整理普查资料的基础上,建立《卓尼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撰写各个艺术门类单项材料,并附图片,如《洮砚制作技艺简介》、《巴郎鼓舞简介》等;建立《卓尼县民间艺人资料库》,每个艺术门类各选择1-2人,撰写艺术传人单项材料。
(二)开展卓尼《民间艺术集成》和《文化遗产丛书》编修工作
县文广局、县民宗局负责组织专班,广泛收集各方面资料,并在原有基础上筛选和增补,认真修改,精心编排,提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印制成书。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的撰写和出版工作。一是对现在已成形或正式出版的书籍进行摸底登记;二是文化、民族部门组织力量选择重点撰写并出版1-2本。三是动员文联各协会及社会有识之士参与撰写。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
1、将洮砚制作技艺和巴郎鼓舞申报世界级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2、将木雕、“三格毛”服饰裁剪技艺、土族民歌申报国家级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3、将棺木彩绘,麦索制作技艺,啊迦善巴等申报省级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4、县文广局、县民宗局负责全面普查,广泛征求意见,排列出亟待保护的其它重点对象,并组织力量修改加工,使之成为我县新的文艺品牌。条件成熟后,继续搞好注册申报和全国第三批或其它批次的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工作。
(四)开展民间文化保护区和特色村的命名活动
各乡镇、村结合实际提炼1—2种本土特色文化,加紧打造、精心提高,并开展各项文化活动,使本土特色文化更鲜明,更具影响力。
1、命名民间文化保护区:
洮砚乡
文化艺术之乡
2、命名特色文化传统村落:尼巴乡尼巴村
(五)加强对民间艺人的保护,壮大民间艺术保护队伍
1、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积极创办民间艺术团体,对现有各类民间艺术团体和文化组织进行登记、适当时命名授牌。
四、合理利用与传承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事项,它也要尊重事物的发展规律。不论是开发还是保护,只要违背了事物的发展规律,也总会变得不切合实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提出了“保护为主、抢救第
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同时明确指出:“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紧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和滥用。”“合理利用、传承发展”这给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提出了一个基本方针,在这个大方针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也似乎并非不可调和。适度的保护与合理的开发会相辅相成的促进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但在适度保护与合理开发的过程中还有一些要点值得注意:
1、不能将开发置于保护的对立面上
要走出保护与开发“非黑即白”的二元论怪圈,保护可以是为了开发而保护,开发也可以是为了保护而开发。不能盲目的将开发置于保护的对立面上,单纯为了保护而禁止开发或为了开发而拒绝保护。开发者要有效利用保护者的工作成果,依照文化传统进行传承性的开发,而保护者则应当针对开发者的工作给出有效建议,以便开发工作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
2、可以利用遗产开发当代文化产品但要与遗产加以区分
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来源于民间,来源于生活并非为表演和旅游而设计,在需要进行商业演出和旅游开发时就难免会对遗产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比如为了增强视觉效果在民间戏剧中加入声光电元素,为了增强音响效果在民间音乐中加入新式乐器的伴奏,为了提高制作效率在民间手工艺制作过程中加入现代工艺等等,经过这样的变更原本非为商业演出和旅游开发需要的文化遗产,就成为了一种既具有全新形式,又带有遗产元素,适合商业演出和旅游开发的当代文化创意产品。为了经济开发需要而利用传统文化遗产开发当代文化创意产品是应当给予支持的,因为它一方面带动了经济增长,另一方面也扩大了遗产的社会影响。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当代文化创意产品应当在推广时与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区分,让当代创意产品的受众对于其改动内容有明确的认识,防止对于遗产的误解。
3、要允许遗产的自然发展但不能人为干预其发展
如前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态的遗产,需要由传承人代代相传,随着时代的变迁,随着传承人所生活的社会不断发展,遗产也会随着时代发生变化。比如在部分传统的苗族村落,火把节中的火把早已被工业文明的手电所取代;又比如在部分原来生产力落后民族地区,随着先进生产工具,人们已经在一些传统手工艺使用原来没有的电动工具。这些都是遗产的自然发展,是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对此遗产工作者要持一种相对宽容的态度,不能过度的干预。但是文化遗产的自然发展也要尊重自然归律,不能人为的“拔苗助长”加速其变化,防止“邦子演员穿上歌剧演出服”的闹剧重演,防止对于遗产的歪曲。
4、通过科学记录的方式保护遗产的现状并努力保护遗产的活态传承
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生产力不发达的民族地区和农村,当今在这些地方正发生着快速的社会变革。在社会变革中人们思考的往往不是如何保护文化遗产,而是如何摆脱落后文化的束缚。当他们有朝一日过上他们盼望的“幸福生活”时,他们会发现他们的传统文化已经消逝,一些与时代发展“不适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消亡。面对这种情况遗产工作者不可能人为的阻碍社会变革,让遗产的传承人选择他们不愿接受的生活。我们应该做的是积极的通过多媒体的科学记录方式保护对于遗产记忆,通过收集与遗产有关的作品、工具保护遗产的现状,并通过改善传承人生活状态努力保护遗产的活态传承。尽可能真实的保持文化遗产的原貌,让后人更加真切的了解遗产的全貌,防止以后可能发生的对于遗产的滥用。
第四篇:让文物古董资源活起来:推动文物保护中华文明是举世公认的世界四大独立起源的古文明之一,对人类社会进步作出过杰出贡献。祖先留给我们的珍稀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分别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政治及自然环境状况。反映了社会变革、技术进步带给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发展变化,是帮助人们认识和恢复历史本来面貌的重要依据。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文物资源,让人们从历史遗存中看到民族的优秀品质,感受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是文物应有的价值。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⑶对于人身、设备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落实责任,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13安全检查工作程序图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安全目标安全管理自检制度安全日常检查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安全会议记录检查安全法规配备检查安全制度制定落实检查安全事故措施检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检查安全宣传工作检查安全工作报表上报情况安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