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考核通报

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区城管局,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市市容环卫处:

根据《关于实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意见》(甬城管协[2007]84号)和《关于推进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甬城管一[2008]130号)等文件的精神,在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六区城管局和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自查申报的基础上,2008年12月中旬,市城管局会同市市容环卫处、六区城管局和高新区建管局相关人员,对七个区申报的70个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现将考核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申报情况

2008年10月份,市市容环卫处下发了对市六区和国家高新区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考核申报的通知。经拆迁改造,在上述七个区范围内,目前列入市城管局考核的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村居还有132个,其中海曙11个、江东11个、江北18个、鄞州44个、镇海区10个、北仑22个、高新区16个。老三区分示范、规范、合格三类标准申报,新三区和国家高新区分示范、达标二类标准申报。市六区城管局和国家高新区建管局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标准共申请验收城中村70个,其中海曙区申报11个村(示范类2个、规范类5个、合格类4个),江东区申报8个村(示范类3个、合格类5个),江北区申报18个村(示范类7个、规范类8个、合格类3个)。鄞州区申报6个村(示范类6个、达标类0个),镇海区申报10个村(示范类5个、达标类5个),北仑区申报6个村(示范类3个、达标类3个),国家高新区申报11个村(示范类2个、达标类9个)。

二、考核验收情况

市城管局会同市市容环卫处和各区城管局有关人员对申报的村,严格对照标准,进行了逐村全面检查考核。经考核验收,老三区共6个村达到示范类标准、8个村达到规范类标准、14个村达到合格类标准,其中海曙区达到示范类1个、规范类2个、合格类5个;江东区达到示范类1个、规范类1个、合格类2个;江北区达到示范类4个、规范类5个、合格类7个;其他4个区达到示范类2个,达标类14个,其中鄞州区达到达标类3个;镇海区达到示范类2个、达标类7个;北仑区达到达标类2个;高新区达到达标类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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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抓好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工作,区政府是龙头、街道办事处是中心、村委会是关键。要以块为主、落实责任,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切实推动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建制。区对街道、村要有配套奖励政策,充分调动街道、村抓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的积极性。

(四)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承包给专业保洁公司只能解决一个地面保洁、墙面“三乱”清除、公厕冲洗等问题,村中饲养家禽家畜,房前屋后乱搭建、乱堆放、乱吊挂,破坏绿化种蔬菜,开水锅炉、“破烂王”等影响村容环境的行为仍然得不到有效治理。为此,只有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才能使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得到彻底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