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汇编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阿尔及利亚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批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勇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医疗组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中心主任,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中心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刻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人密切得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1
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中心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8、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9、发现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高度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案其刑事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规定(试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是指收集、整理、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资料,评估事件发展趋势与危害程度,在事件发生前或早期发出警报,以便相关责任部门及事件影响目标人群及时做出反应,预防或减少事件危害。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特制度成都市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规定。
一、监测
市和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为公共卫生监测与信息收集机构,承担所辖区内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危险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收集本辖区内外和境内外对辖区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建立监测数据和信息资料库,对信息进行核实、汇总、分析、上报和管理。定期对监测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的原则,分别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预测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建议。
2
其它部门和机构发现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信息,应向所在地公共卫生监测与信息收集机构通报。
二、预警
(一)预警信息
1、信息来源。各相关机构、部门的监测信息,包括各级医疗、疾病预防、卫生监督机构等的监测信息,以及农、林、气象等部门的监测信息。媒体报道、公众举报也是信息来源之一。
2、信息共享。加强疾病预防、卫生监督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和交流,建立并完善与公安、农牧、贸粮、工商、安监、环保、气象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二)预警级别
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Ⅵ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4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事件的性质、原因、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项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三)预警信息发布
市和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执法监督机构通过对本辖区公共卫生监测数据以及相邻地区或其它省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核实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在本辖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篾席以及涉及范围进行分析,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预警建议。
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监测信息和预测报告以及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及毗邻市(州)有关部门的预警通报,立即组织专家组论证确定,然后报请政府批准,通过文件、会议、媒体等方式进行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按《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九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
(四)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报请同级政府组织
3
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人员、物资和技术准备,并采取相应措施骸时消除危险因素,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如果事件已开始发生,应立即组织卫生应急队伍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报请同级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要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有关制度,切实落实网络直报系列工作制度,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网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网络、成都市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等网络直报工作,并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分析制度、监测预警工作督导制度,不断提高监测、预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切实落实卫生部、省、市有关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加强急性重大传染病疫情、食品中毒、灾害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和要求,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以便决策。要加大对监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监测能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储备制度(试行)
应急物资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和处臵的重要物质支撑。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卫生系统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臵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分工协作,整合资源,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和基本任务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提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医用物资的名称、规格、单位和数量,参与和指导有关部门储备卫生应急所需的救治药品、器械、消杀药品等,以保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落实相关医疗卫生单位作为社会储备单位。组织协调指挥卫生系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4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和参与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污染事故等事件卫生应急处臵需要,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物资储备目录,并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医疗救治机构。参与急救、治疗药品、自我防护品的目录制定,储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药品、器械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场消杀、自我防护品的储备。
二、主要物资和储备方法
物资储备包括常态下的物资储备和应急状态下的物资储备两类。常态下的物资储备可采用实物储备和资金储备两种形式,无论哪种形式都必须保证一旦事件发生要在最短时间内以实物的形式用于应急。
(一)常态下的应急物资储备
常态下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针对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疾病、不明原因肺炎等重大疾病的医疗急救药品、器械、生物、化学、核辐射污染和自然灾害事件处臵需要的物资的储备。
(二)非常态下的应急物资储备
非常态下的物质储备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姓后所致的紧急状况下物质储备,包括预防控制、急救治疗等所需物资。如运输工具、移动通讯、证件、食宿供应、通信设施、调查检验装备、实验检验装备、各种紧急控制措施的设备等;应急免疫所需的疫苗供应名录、足量的疫苗、注射器和消毒设备、冷链系统等;个人装备(全面罩正压空气呼吸器(scba),全封闭气密化学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靴,安全帽,头罩式化学防护服,空气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等);必要的预防与治疗药物(有特效预防和治疗的生物、化学中毒等药物、抢救药物,特别是常用的输液液体、抗生毒和强心药物等。其数量应能萍踪抢救最初发现的病人并对其周围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消毒、杀虫、灭鼠药物等。
三、储备物资管理保管
制订应急物资储备的具体管理制度,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
5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汇编.doc免费为全国范文类知名网站,下载全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
支付6元已有11人下载
下载这篇word文档
(一)储备物资验收、入库。储备物资验收合格后,及时入库、上架、摆放、码垛,按要求操作;物资进库,要按照不同的材质、规格、性能和要求,分类、分别摆放,做到上盖下垫;库存物资,要标记鲜明,材质不混、名称不错、规格不串、数量准确。
(二)储备物资保管。储备物资的保管要做到防火、防盗、防爆、仿腐蚀、防交叉。易燃、易爆、易感染、易腐蚀的物资要隔离或单独存放,并定期检查。精密、易碎及贵重物资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臵朵有专库或专柜保存。
(三)储备物资的保质。对有一定维护保养周期的库存物资,要定期检查,进行周期保养,并认真填写物资维护保养记录;化学药品保证有效期。
(四)储备的及时补充。应急储备物资因应急使用后要及时补充,不得因任何理由缺损储备目录规定品种和必需储备的数量。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有物资储备应急协调组织:负责协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的紧急调用,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同作战的机制;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人负责事件物资储备管理。按应急预案储备物资。掌握物资储备情况,正常状态可由相关科室使用,必须储备物资由职能科室管理。建立相关物资采购、盘存、更新管理制度,保证药品、器械、实验设备等物资有效、运行正常。
医疗救治机构。专人负责事件物资储备管理。按应急预案储备物资。掌握物资储备情况,正常状态可由相关科室使用,必须储备物资由职能科室管理。建立相关物资采购、盘存、赵新管理制度,保证药品、医疗设备多物资有效、运行正常。
(二)经费保障
必须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纳入到单位总体工作中,应急物资储备所需的经费列入到单位经费预算当中,但不包括人力成本。
6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1、所有储存的应急物资必须符合有关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2、应急物资要集中管理,分类保存、放置有序、先进先出。
3、物资储备箱上明确标示生产日期及有效日期等相关信息。
4、库房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
5、物资出入库房需先登记,经管理人员核对后方可发放。
6、过期失效物资要妥善处理,统一报废和销毁。
7、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对物资进行检查、清理,做到帐物相符,帐目清晰,及时调整,防止霉变、虫蛀、过期失效。
8、各科室闲置多余的应急物资,应及时交回库房。
9、领用物资必须由各科室主任(或指定负责人)领用,填写领用单。
卫生应急装备管理制度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统一规划,分组分点储备,以满足应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
2、加强应急物资的规范管理。对应急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补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应急物资的调度、使用应合理,及时添平补齐,保证储备物资的动态平衡,实现应急物资储备、调拨、补充、动态调整和监督的信息化管理。
4、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确保物资储备库和物资的安全。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7
2、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病症状、地点、时间、人数、波及人群或潜在影响等;
4、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暴发和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确保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规范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提高报告的效率与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1、区属地卫生医疗机构为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首诊医生负责制。
3、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例后,根据诊断结果,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发现漏报的应及时补报。
4、疫情管理人员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如发现上述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将审核后的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5、网络直报人员收集到传染病报告卡片后,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通过网络系统进行产时报告,以便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
6、已报告病例如果诊断发生变更、死亡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正顶,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月对上月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分析,并一报预防保健科和分管领导。
8、责任报告人和疫情管理人员应严格保护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8
9、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近观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10、传染病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行政处分,并给予相当经济处罚。
11、网络人员应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8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2、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1)责任报告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区卫生行政部门;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和药品监督检验机构等)。
(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护人员(包括家庭医生、个体开业医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
3、报告范围。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4、报告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9
5、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应尽可能说明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受累人数、主要症状和体征、可能的原因、事件性质的初步核实情况。
6、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信息后,应逐级及时审核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汇总统计、分析,按照规定上报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或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报告卡、专题报告、报表)
救灾防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救灾防病信息网络直报信息是指对灾害和受灾基本情况,以及因灾害造成的各类次生、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导致的疾病发生、流行和潜在危害,及其处置和评估等信息的报告。
一、报告范围。生灾害类型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火灾等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
二、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灾害和受灾基本情况、救灾防病工作开展情况和次生、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
2、阶段报告内容。主要报告灾情和次生、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展和控制情况,并对初次报告内容进行补充、修正。
3、总结报告内容。灾害发生的情况;受灾基本情况;卫生系统损失情况;次生、衍生估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控制情况;救灾防病工作情况及评估;相关卫生资源消耗和需要补充的情况;经验及教训。
三、报告方式和时限
事件发生地所在的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基本责任报告单位,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提供相关工作和技术支持。责任报告单位应负责确认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收到报告信息。初次报告除采用《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外,必须上报书面报告,时限为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认发生灾害后24小时内上报。阶段报告采用《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日报。必要时,按上级要求进行书面方式上报。总结报告应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采用《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同时必须上报书面报告。救灾防病信息报告原则上以《国家救灾
10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汇编(2).doc免费为全国范文类知名网站,下载全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
支付6元已有11人下载
下载这篇word文档
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为主,在紧急情况下或报告系统出现障碍时,使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上报。
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发生重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收重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为责任报告人;
2、发生重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责任报告人应当立即向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点、时间、中毒人数、中毒症状、可疑食物等。
职业中毒报告制度
1、发生重大职业中毒的用人单位和接收重大职业中毒患者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为责任报告人;
2、发生重大职业中毒事故时,责任报告人应当立即向所在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疾病控制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的原因、已采取的和发展趋势等。
突发事件举报制度
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突发事件举报电话,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上级人民
11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汇编(5).doc免费为全国范文类知名网站,下载全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
支付6元已有11人下载
下载这篇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