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风险原因对策论文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加快,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往往因为制度落实不到位,操作风险防范乏力,措施运作实施不当,监督制约机制不力,避险工具匮乏等因素,就会滋生业务操作上的风险,最后导致事故和案件。一旦发生了案件和事故,银行的形象和声誉不仅在社会上影响极坏,而且还极大地阻碍了银行改革与发展的进程。为尽快适应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加快和强化基层营业网点操作风险管理,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是当前金融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首要任务。笔者认为,当前基层营业网点在防范操作风险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原因:

一、风险教育不到位,员工防范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近年来,基层营业网点尽管对员工进行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学习教育和培训,但因风险教育不到位,员工防范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个别员工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扭曲而出现的道德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还是屡禁不止、时有发生。一些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以牺牲制度与纪律为代价,不惜用习惯代替制度,以信任代替纪律,从而使唯利是图者有机可乘、铤而走险。另外,少数单位缺乏对改革正确认识引导,员工片面认为,改革就是单纯地减人减机构,再加之欠发达地区员工收入偏低,极个别员工丧失了对银行的信任感和依赖感,降低了对银行的忠诚度,导致少数员工心态失衡,以致形成了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诱发了案件和事故的”土壤”。

二、内控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在现行内部管理和操作中,基层营业机构还未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内控体系,内控制度缺乏系统性,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一些基层单位对内部管理不够重视,存在着重经营、轻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不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业务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熟视无睹,存在盲目性,进而形成决策风险;一些单位负责人疏于监督和管理,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感情代替制度,对员工违规操作也不及时指出和纠正;内部主任不能在事前、事中、事后认真逐笔审核柜员办理的业务,没有按规定进行监督管理本单位发生业务的真实性;更有甚者,部分员工在业务操作上相互推诿,造成业务操作流程脱节,监督制约机制运作脱钩,以致问题长期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由操作风险诱发的金融案件也在所难免。

三、职能部门监管检查缺位,形式监管重于效果监管。一些作案分子之所以作案时间教长,且瞒过了上级行大大小小的各种检查,究其原因,一是监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重形式监管,轻效果监管,存在着形式监管重于效果监管的现象,业务监管员在监管时仅仅停留在账平表对、印章是否齐全的低层次上,没有深挖细究业务流向是否正常,对风险揭示的深度不够,监管质量欠佳。二是对违规问题纠正不彻底。一些职能部门在实施业务监管时,即使发现了一些隐患和风险,但纠正缺位、不能追根溯源、查个水落石出。就算作了追究,也只在形式上通报了事,或只对当事人罚款了事,不能总结问题原因,从中吸取教训。

四、监管人员配备不足,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目前,二级分行实行扁平化管理后,虽然结合实际制订了操作风险控制要点,并实行了基层营业网点内部主任派驻制,但由于人员比较紧张,有的营业网点监管员配备不足,有的监管员一身兼多职,根本无暇顾及内控管理工作,因而监督就会出现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的现象。同时,二级分行财会部门的会计监管员的监管力量相对薄弱,时常发生监管检查不到位,监管质量不高,操作风险难以及时解决等问题。

五、缺乏有效地避险工具,风险管理人才相对匮乏。由于我国金融市场起步较晚,刚形成衍生金融产品市场的雏形,还不是真正意义的衍生金融产品市场,相当一部分基层营业机构已沉积了多年的风险投资产品,由于没有可供转移的避险工具,不得不被动维持现状,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同时,由于众所周知的内在因素和外部环境,风险管理人才相当匮乏,也很难吸引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员,风险管理是一门技术性强又十分复杂的新兴学科,风险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业务素质,否则将很难弄明白复杂的数量关系和产品风险的特性,更别说采用正确的风险防范措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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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提升监管人员的监管质量。按有关规定,配足配强基层营业网点专职内勤主任,促其行使职能和职责,并保持其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切实把住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关口。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把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敢抓敢管的监管员配备充实到位,充分发挥其”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成立主管行长为组长,人事、财会、审计、监察、个人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坐班主任考核领导小组,做好内勤主任行为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内勤主任的监管能力,要完善财会监管人员的自我约束机制,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明确监管责任,由包干网点监管人员进行具体监管辅导,对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监管员要进行责任追究,因此引起案件的,监管人员要负相关连带责任。

五、加大部门自律监管和对监督部门的再监督力度。监管部门要紧紧围绕本部门、本专业实际,结合内部控制综合评价的有关内容,按照自律监管周期,实行对重点网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进行监管。对凡监管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造成风险而酿成案件的,要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人员从快处理,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再监督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自觉履行监管职能,使再监管渗透各个业务环节并向纵深发展。对发现因操作风险而导致重大案件、事故、差错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果断出击,坚决查处,不仅要处理造成案件、事故的当事人,也要严肃追究监管员等相关责任人,达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对一些操作风险和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绝不能迁就照顾、姑息养奸。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对基层营业网点的监管应侧重抓好多个部门的”联合监管”,这样既解决了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又避免各个部门的重复监管,同时又减轻了对基层营业网点的压力。

六、完善风险监管预警,建立风险防范控制机制,开发风险管理人才。加快研制、完善预防操作风险预警系统,对操作风险实施动态管理,采取量化管理和模型化管理手段,运用回归分析、非线性模型、经济函数模型来衡量风险,让监督部门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减少损失。与此同时,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定向培养风险管理的尖端人才,不断提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风险管理水平,使基层营业网点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防范的有效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