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自查自评情况报告

接州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州县级社会体育工作评估考核和州级机关全民健身工作考核的通知》,我县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对照《县级体育工作评估自查评分表》要求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体育组织机构(自查得分:13分)

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作为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分管体育副局长1名,下设体育股,自查得2分。县成立有县级全民健身领导机构,自查得3分。成立有县级体育总会,自查得2分。县级政府专题研究体育工作会议2次,自查得分2分。全县17个乡镇全部成立了全民健身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占乡镇总数的100%,自查得2分。街道建立全民健身领导机构、体育协会和全民健身指导站(点),达街道总数的60%,自查得2分。

二、全民健身事业“三纳入”及体育事业经费(自查得分:16分)

县已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自查得3分。2017年拨入体育事业费98.31万元,达全县年初预算支出的0.4%。自查得4分。县级财政当年拨款用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经费20万元,自查得3分。编制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自查得3分。

三、体育场地及体育惠民工程(自查得分:

6.5分)

体育系统有1个全民健身中心,自查得2分。体育系统有1个灯光球场、1个健身训练房和1个单项训练场馆,自查得0.5分。2017年完成了我县10个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的建设,自查得2分。县级体育场全年免费向群众开放并配备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自查得2分。

四、社会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自查得分:23分)

举办健身活动累积次数在15次以上自查得4分。每2年至少举办1次县(级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或大型单项赛事自查得3分,组织参加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自查得4分,乡镇、街道举办单项运动会或全民健身活动达县乡镇、街道总数60%以上自查得3分,乡镇、街道举办综合运动会或全民健身活动达县、乡镇、街道总数40%以上自查得4分,体育人口数达到全县(市)总人口的40%自查得2分;服从上级体育主管部门从地区抽调运动员、裁判员等人员,积极配合支持本州组团(队)参加省级体育赛事,如省民运会等自查得3分。

五、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自查得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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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附加分(自查得分:

1.3分)

2017年,我局举办了4次规模较大的体育比赛,涉及篮球、藏棋、马术;组织队伍参加了州内外比赛5次,取得了较好成绩,其中6月份,赴若尔盖参加了全州藏棋比赛,并取得了“第三名”的优异成绩,7月份,组队参加了汶川县水磨镇举办的全州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获得迷你马拉松比赛金牌,拔河比赛铜牌的优异成绩。参加第十七届“雪山杯”足球赛获得“第八名”。